成语“趁人之危”的拓展阅读资料(4)
导读
趁人之危违反了民法的哪个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强调在平等主体之间,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性,由当事人对民事行为进行设定,从而激发民事主体活动的积极性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强调意思自治原则,则相应的,由于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等状况下进行的民事行为,由于当事人一方可能意思表示不自由,民事行为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无效。佛家怎么惩罚趁人之危者
佛家不惩罚人的,只是告诉人们事实真相: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切都是自作自受。欺诈 胁迫 趁人之危在何种情况下属于可撤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实施的民事行为,一般来说于可撤销可更改的民事行为;如果是签订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则于无效民事行为。而趁人之危,则是于可撤销可更改的民事行为。趁人之危的合同是无效还是撤销。
您好: 在合同法中,趁人之危只要不侵犯国家利益,就是可撤销行为。 在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遇到不确定的问题,欢迎登陆本站提出疑问,我们有业辅导团队为您及时解答。 祝您好运!版权声明:本文由乖娃娃学习网旗下成语词典收集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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