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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保于信”的拓展阅读资料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民保于信”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用“信”组成的四字成语有什么?、带有保字的成语、祖宗基业誓死必保这句话的来历、关于信的成语都有什么、关于信的成语都有什么、关于信的成语、民的成语有哪些、对政治家来说是一个负面的评价,对吗等

带有保字的成语

保境息民 保卫国家边疆,使人民得以安宁。 持盈保泰 盈:盛满;泰:平安。旧指在富贵极盛的时候要小心谨慎,避免灾祸,以保持住原来的地位。 丢卒保车 本是象棋术语。后比喻丢掉次要的,保住主要的。 民保于信 指执政的人有信还要有义,才能受到人民拥护。 明哲保身 明智的人善于保全自己。现指因怕连累自己而回避原则斗争的处世态度。

祖宗基业誓死必保这句话的来历

  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致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
  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恳请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否决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的公开信
  尊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
  尊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位委员:
  尊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
  2008年6月18日,中日双方宣布就东海合作开发问题达成原则共识。我们认为,此“原则共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严重问题:
  一. 关于“原则共识”公布的时机
  仅此“共识”公布的时机就完全有利于日本而不利于我。正当台湾同胞奋起保钓,日本惊慌失措之时,日本媒体抢先释出中日两国就东海开发达成一致的消息,其目的无非离间两岸,对台胞保钓运动釜底抽薪,另外也是怕两岸保钓运动发展搅黄其东海美梦。而我外交部门居然与日本默契配合,在台湾同胞最需大陆支持之时,匆忙于6月17日夜间与日本签订协议,使台胞18日保钓大行动流产。如此置得来不易之两岸关系及国家重大领土主益于不顾,而一切以日人满意为原则,令人难以理解!
  二. “原则共识”对我国家利益造成巨大损害
  东海是我国内海,是我历史自然疆域。中日之间的海上分界应是中国和琉球之间的传统分界——中流海沟。即使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东海大陆架完全于中国也无可置疑
  “原则共识”对我国家利益的重大影响,经分析总结出八条:
  1.仅在“争议”地区与日本共同开发,就已经是对日本所谓“中间线”的巨大妥协,我因此而丧失了半个大陆架一半的益。而日本所谓“中间线”也正是以我钓鱼岛为基点而“划界”的结果,因此,承认日本在东海的益,则等于默认日本对我钓鱼岛的侵占。
  2.而“原则共识”竟还将共同开发区域扩大到所谓“中间线”西侧我方无争议地区,且日方享有完全与我同样的益,我方主、资源应得益未有丝毫体现。这是比日方所谓“中间线”更大的让步,日方贪婪所获居然已超出自己的原则主张而得到充分满足。
  3.此模式以后还会不断扩大,不但东海几十万平方公里,而且面积更大的南海也会照此推广。因此其性质极为严重。
  4.此外,在我无争议地区的共同开发,日本可不花一文勘探费而分享我数十年勘探成果。
  5.尤其春晓气田,已是我国开发完毕投产的现成聚宝盆,现竟许日方入资分利,我方仅保持控股,据说春晓还受中国法律管辖,但却仍未体现我主资源应得益。(中国法律难道规定土地、资源、技术成果可以无偿提供给外国吗?)
  6.除春晓外的其它共同开发地段(包括我方无争议的区域)则不受中国法律管辖,照此“原则共识”,东海——我祖先世代所传基业,将有一大半脱离中国法律管辖。这无疑是主的严重丧失!
  7.春晓既然不在共同开发范围,为何要白白让出一半现成聚宝盆?天底下可有免费的午餐?据日媒早几天披露,我之所以许可日方在春晓入股分利,是为交换“中间线”东侧可与日本共同开发。[注1]
  可悲啊!我们肯定了所谓“中间线”流域西侧附近(我无争议地区)日本也有与我同样的益,但实际上却已“原则”丧失了所谓“中间线”东侧的益,我们要在所谓“中间线”东侧与日共同开发,是允许日本对我已投产的春晓气田注资为交换条件。所谓“中间线”以东本来都是我们的益,现在居然完全成为他人筹码而与我讨价还价,不仅完全排斥我益,而且排斥我与其共同开发的益。
  更可悲的是:春晓许日入资分利我已认定,而我在所谓“中间线”东侧(我们自己的大陆架)任何一处能否与日共同开发还要“双方一致同意”,即我所让出了春晓一半现成聚宝盆交换到的是一个日后由人家同意才能算数的伪“期”。春晓和所谓“中间线”东侧统统都是白送礼。
  8.综上所述,东海谈判虽避开“中间线”划定,但避开的只是“中间线”的字眼,而实际上是完全超额贯彻日本的“中间线”原则——即实际认可日方在其所谓“中间线”以东有完全排斥我方的全部益,而丢掉了我已很屈辱地做出巨大妥协的争议地区“共同开发”的一半益。(我要在所谓“中间线”以东与日本共同开发,须拿出其他益交换。)而且还不止此,“中间线”西侧附近一些无争议地区我也失去了一半益。我将失去的除益外,还有超过半个大陆架的法律管辖这一重大国家主。此外还有钓鱼岛因此而离我日益远去。
  反观日本,不费一枪一弹,超过半个大陆架唾手而得,其对我钓鱼岛的侵占也因此而更巩固。
  可见,此“原则共识”完全是以牺牲我主益之巨大代价满足日本之欲壑,如此丧辱国!为新中国近六十年所未有!
  而我之所失还远不止日本所得。因东海资源于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所有,钓鱼岛我台湾宜兰县管辖。因此,除半个东海大陆架和钓鱼岛主,我将接着再失去的还有台湾和大陆两岸人心,我改善两岸关系的巨大努力也将付之东流,政局也将动荡不宁,风雨飘摇;然后再加上日本不战而胜受到鼓励后的得寸进尺;周边邻国(韩、越、印等)及西方列强无疑也将效仿日本与我进行无理“争议”,我外部环境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将因此面临空前严峻的挑战。总之,因此而导致的严重后果绝对是我无法承受的巨大代价。
  三. 如此心急火燎丧辱国为哪般?
  为何我们给日本送大礼如此不计代价?且又如此上着杆子迫不及待?邓小平尚知棘手问题可留给后人,一时难以解决继续“搁置”便是。日本人急于“尽早解决”无非做贼心虚,恐夜长梦多。而我们图的啥?
  外交部称此“原则共识”为双赢,我们赢在哪里?我们丧失了巨大主益,得到了什么?
  四. “原则共识”黑箱操作完全违背人民意志
  我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力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半个东海大陆架几十万平方公里主益事关极重大人民利益和国家民族命运!如此大事更应广泛征询民意,在全社会范围展开充分讨论,让人民自由表达意见以体现人民主原则。何况这本来就是人民不容剥夺的基本民主利!
  但东海对日谈判不仅秘密外交,暗箱操作,而且因受到人民强烈反对而禁止人民群众对此发表见解,不仅人民集会、游行、示威的利早已被彻底剥夺,而且官方媒体不许反映东海问题民意,网络也受到严厉控制。东海问题在网上成了绝对禁区,(有“东海”字样的文章均严格审查,只放行赞同妥协一面之词,)
  许多网站因此而遭关闭,(如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网站等,)删帖达疯狂程度,被封ID,IP的网民更是不计其数
  可见,“原则共识”违背人民意志乃不容置疑之事实。(若不相信可举行东海问题公正的民意调查,乃至全民公决予以检验。)
  以如此严厉手段剥夺人民的知情,发言,及任何表示反对对日妥协的利。将于全体人民的巨大国家民族利益奉送给外国,如同公仆蒙上主人的眼睛,堵上主人的嘴,束缚住其手脚,然后伙同强盗将主人的财产掠走……这是中国人民所绝对不能接受的!
  综上所述,从“原则共识”公布的时机、内容、以及这前后在国内为之进行的一系列违背压制人民意志的运作,其至始至终所体现的原则都是让日本人满意,这是对主益等国家利益原则的彻底否定。如果这就是“中日友好”,那它只能加速积累中国人民的愤怒!
  希望人大代表能严肃履行神圣职责,否决此给国家民族带来巨大灾难且完全违背人民意志的“原则共识”!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此问题的审议首先应建立在广泛征询民意的基础上,为此应允许人民对此事公开、自由地发表意见,保障人民集会、游行的力,力机构不得限制网络对此问题的公开讨论。一切禁止、限制人民对公共事物自由发表意见的民主利的强制手段,都是违反宪法人民主原则的非法行为!应予以彻底纠正!
  我们以往对人民群众言论、集会、游行等基本民主利的限制是以“维护稳定”“主大于人”为理由的。而现在我们居然剥夺维护国家主的人,主和人一概否定,这不仅违法,而且毫无道理,自毁执政法理基础。以此求“稳定”,岂非火山将发而入其口,大厦将倾而处其堂?
  在当前(尤其奥运会及其相关工作彻底结束前)人民对此重大问题无法表达意见时,在此事允许民意充分表达并经广泛社会讨论予以充分反映之前,为避免受有关部门一面之词误导,还希望人大常委会即使不认为应立即否决此“原则共识”,为事关重大国家民族利益问题慎重起见,也至少应暂时搁置对此“原则共识”的批准!
  只有完全遵循民意,使东海问题的解决真正代表人民意志,才能体现宪法人民主的原则,因而才具有法律效力。
  而任何背着人民并禁止人民表达意见而签订的涉外协议,根据宪法人民主的原则,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人民一律不能承认!
  ——————————————————————————————
  注1:“中评社香港6月16日电/共同社报道,中日两国政府日前就东海油气田问题达成一致,……关于位于日中中间线中方一侧的‘春晓’气田,作为中国承认日本取得部分益的条件,双方今后将共同开发中间线日方一侧的海域。……”
  ——《中国评论新闻网》2008-06-16

关于信的成语都有什么

半信半疑
信誓旦旦
难以置信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善男信女
信口开河
信口雌黄
言必信,行必果
通风报信
信以为真
深信不疑
背信弃义
尽信书不如无书、
将信将疑
言而不信、
笃信好学、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意忌信谗、
贞信之行、
去食存信
信嘴胡说
韩信用兵,多多益办、
信以传信,疑以传疑、
徙木为信
信而有征
信受奉行、
言而无信
鱼书雁信
信及豚鱼
鱼水雁信、
弃信忘义
威信扫地
言信行果
偏信则暗
信手拈来
偏听偏信
疑信参半
不令而信、
陇头音信
信马由缰
推诚相信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
谓予不信
信笔涂鸦
小忠小信
信口胡诌
鱼信雁书、
民保于信
弃信违义
取信于民
姑妄信之、
言而有信
信口胡说、
自信不疑
信外轻毛
花信年华
履信思顺、
治兵以信、
信言不美
违信背约
尾生之信
韩信将兵多多益善
云期雨信
果刑信赏
似信非信、
达诚申信、
一言之信、
孝悌忠信
贪而无信
诎寸信尺
破除迷信
一枝春信、
果于自信
昂首信眉、
信以为实

关于信的成语

信手拈来半信半疑半信不信言而有信信誓旦旦
一、信手拈来 [ xìn shǒu niān lái ]
【解释】:信手:随手;拈:用手指捏取东西。随手拿来。多指写文章时能自由纯熟的选用词语或应用典故,用不着怎么思考。
【出自】:宋·苏轼《次韵孔毅甫集古人句见赠》诗:“前身子美只君是,信手拈来俱天成。”
【译文】:前一位只是长得好看,但是公子不是,写文章时能自由纯熟的选用词语或应用典故随手就来像是早就准备好似的。
二、半信半疑 [ bàn xìn bàn yí ]
【解释】:有点相信,又有点怀疑。表示对真假是非不能肯定。
【出自】:三国·魏·嵇康《答释难宅无吉凶摄生论》:“苟卜筮所以成相,虎可卜而地可择,何为半信而半不信耶?”
【译文】:如果卜筮之所以成相,老虎可以占卜而地可以选择,什么是半诚实而一半不相信吗?
三、半信不信 [ bàn xìn bù xìn ]
【解释】:指不完全相信。
【出自】:三国·魏·嵇康《答释难宅无吉凶摄生论》:“苟卜筮所以成相,虎可卜而地可择,何为半信而半不信耶?”
【译文】:如果卜筮之所以成相,老虎可以占卜可以选择,什么是半信息而一半不相信吗?
四、言而有信 [ yán ér yǒu xìn ]
【解释】:说话靠得住,有信用。
【出自】:春秋 孔子《论语·学而》:“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译文】: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
五、信誓旦旦 [ xìn shì dàn dàn ]
【解释】:信誓:表示诚意的誓言;旦旦:诚恳的样子。誓言说得真实可信。
【出自】:周 孔子编订《诗经·卫风·氓》:“言笑晏晏,信誓旦旦。”
【译文】:有说有笑心喜欢,信誓旦旦定终身

民的成语有哪些

民生凋敝,读音mín shēng diāo bì,指社会穷困,经济衰败,人民生活极端困苦。

对政治家来说是一个负面的评价,对吗

有肯定与否定两派观点。多数持批评态度。肯定商鞅的人,比如王安石认为: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这是在肯定商鞅的治国方略。”而资治通鉴中说:“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虽说商鞅刻薄,所谓“乱世用重典”本也无可厚非,反而说明商鞅之诚信品质。梁启超也在《中国六大政治家》中,将商鞅列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与管仲、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和张居正同列(柏杨在《中国人史纲》中列出“中国六大丞相”为管仲、商鞅、诸葛亮、王猛、王安石、张居正。与上面的“中国六大政治家”相比,是将李德裕换成王猛)。毛泽东对商鞅评价很高,说商鞅是“首屈一指的利国富民伟大的政治家,是一个具有宗教徒般笃诚和热情的理想主义者”。他认为商鞅之法“惩奸究以保人民之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福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贪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他还说商鞅“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彻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仅限于当时,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在现代,尽管有少数不同声音,但大多数人承认商鞅是一个敢于触动旧势力、敢于改革的英雄。负面评价00由于独尊儒术的缘故,历史上对于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快速改革的商鞅的评价并不是很好,以至于千百年后的人们还称秦国为虎狼之国。史家多称商鞅生性刻薄。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后人又说:“卫鞅入秦,景监是因。王道不用,霸术见亲。政必改革,礼岂因循。既欺魏将,亦怨秦人。如何作法,逆旅不宾!”司马迁的评价00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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