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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权辱国”的拓展阅读资料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丧权辱国”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签订丧权辱国条约时的情形是怎样的?、近代中国都和哪个国家签了哪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中国最大的丧权辱国的条约---《辛丑条约》?、中国历史上丧权辱国条约有、近代中国都和哪个国家签了哪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从条约内容上来分析,为什么说清政府签订的《南京条约》是丧权辱国的条约?、近代中国和哪个国家签了哪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中国历史上丧权辱国条约有等

签订丧权辱国条约时的情形是怎样的?

19世纪70年代以后,中国国内刚刚历经大规模农民起义和英法等联军的打击之后,国力相当虚弱,而此时外国资本主义已开始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他们更加加紧对中国的武力侵略,中国的边疆危机一日比一日严重,60年代清与外国所谓“中外和好”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李鸿章等人,针对这种变化审时度势提出“外须和戎,内须变法”的洋务纲要。在一片黑暗的清朝统治者中,有这种认识的人真是寥若晨星屈指可数。李鸿章大声疾呼中国不应昏睡于“天朝上国”的迷梦而抱残守缺,强调“我朝处数千年未有之奇局,自应建数千年未有之奇功”。在他看来举办洋务就是“处奇局建奇业”的必由之路
同治9年,发生了天津教案,直隶总督曾国藩先受命处理,后由于受到各方面的责难而离开,清廷不得不又命李鸿章继续处理。在李鸿章主持下,天津教案最终以清政府杀人偿命、赔款道歉等结案。他在任期间,《天津会议条》、《中英烟台条约》、《中法新约》、《马关条约》、《中俄密约》等许多丧辱国的条约都或多或少和他有关系。
李鸿章秉承清慈禧等人的卖国保位意旨,在几十年的外交活动中,始终坚持一条对内镇压、对外妥协投降的外交路线。在他签订的各个条约中,除少数具有平等的以外,大部分是卖国条约。在签约的谈判中,他出卖了国家和民族利益,使外国侵略者的特越来越多,使国家的半殖民地性质不断地加深。李鸿章曾评价他自己“少年科第,壮年戎马,中年封疆,晚年洋务,一路扶摇”。然而甲午战争却使他从力顶峰上跌落下来,他仅留存文华殿大学士头衔,奉旨入阁办事。李鸿章在北京没有房产,只借住在贤良寺,既不能与闻朝政,又时受政敌攻击。为此他很少外出访亲问友,也不喜欢接待来访客人,“因而门户亦甚冷落”。但李鸿章并不甘心,他还时时刻刻企图东山再起
光绪22年,机会终于来了,慈禧任命他为全特使,参加俄皇加冕庆典,游历欧美,一路风光。李鸿章出访欧美,除了外交方面签中俄条约的失策外,在思想方面颇有收获。他对过去的“耳闻”,经过亲自考察而有了“目睹”的实际感受,对欧美“立国政教”有了深刻认识,并进而与中国国情进行比较研究,得出欧美“上下一心”,中国“政杂言塞”的结论。因而李鸿章在觐见光绪和慈禧时,就“历陈各国强盛,中国贫弱,须亟设法”。李鸿章原想借助出访欧美之机“再握大”,还督直隶,重温“坐镇北洋,遥执朝政”的旧梦,而欧美列强也迫切希望清廷对李鸿章能够“优加信任,重畀大”,使之东山再起。但是终于还是事与愿违,李鸿章归国之后,于光绪22年10月24日只奉命在总理衙门大臣上行走。
光绪21年,康有为等人在京组织“公车上书”,掀起维新运动,当年8月,由翰林院侍讲学士文廷式等,组织了“强学会”。一时一批清廷官僚纷纷捐资加入,一些外国在华教士也解囊资助加入了该组织。李鸿章当然也想参加,并且捐款2000两,但是由于他在马关刚刚签完条约,人皆指其为卖国贼,名声太臭,因而被拒绝入会。当年10月,康有为在上海办强学会,李鸿章捐款1000两。对维新运动的兴起、发展、变法和失败,李鸿章一直关注并暗中给予支持和同情,甚至还尽力保护维新派大臣、人士。李鸿章所做的这一切是与他的自强变法思想分不开的。但由于其看重功名利禄,他的变法思想与维新派又有极大的距离。
光绪25年,年已76岁高龄的李鸿章,奉命到山东勘查山东黄河工程。他尽力查访,陈述了不少有效的主张,但最后由于清廷无法实施而告终。同年年底李鸿章得任两广总督之职再次出山,在两广总督任上,他接到慈禧“剿杀康党”的旨令。他最后由于奉旨而行,逮捕了一些保皇会成员,也对孙中山的革命党人起义进行过镇压,然而在可能的情况下,他还是尽力保康有为祖坟,常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书信联系,并与孙中山的革命党也频繁接触。这些行为,表明他既不愿割掉赖以荣升的清王朝的脐带,又对变革自强存有希望。
光绪26年,声势浩大的义和团运动爆发。英、法、俄、日、美、德、意、奥8个帝国主义国家集结起数万人的八国联军,挑起了侵华战争。在清政府内部,展开了对义和团“剿”与“抚”,对八国联军“和”与“战”的争论。最后慈禧一派占据上风,他们主张利用义和团去打洋人,以求其两败俱伤。6月21日,清政府向联军宣战。正当朝廷“和”、“战”、“剿”、“抚”两派争论不休之时,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和各国驻上海领事会商,炮制了一个《东南互保章程》,李鸿章虽未直接参加“东南互保”,但他是支持这个章程的。李鸿章一贯主张镇压人民革命,并靠镇压人民起家,这次也不例外。在洋务和外交活动中他从崇洋发展到惧洋,因此十分害怕八国的联合进攻,他对“东南互保”是积极支持的。
同年7月,慈禧太后见形势非常不妙,急调李鸿章回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为向外国妥协做准备。此时李鸿章已听不进香港总督卜力、革命党人要他两广独立的主张,离开两广北上。8月14日八国联军攻破北京,慈禧、光绪和部分大臣仓皇出逃西安,途中下罪己诏,严令剿杀义和团,并授李鸿章“便宜行事”,让他和帝国主义商谈投降议和。庆亲王和李鸿章被任为议和全大臣,收拾残局。
慈禧太后在获知外国列强可以保证她最高力,不把她作为战争祸首的前提下,下诏让李鸿章“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要他全部答应《议和大纲》10条要求。光绪27年,各国列强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丧辱国的《辛丑条约》。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在条约上签了字。条约的主要内容:惩办战犯;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39年付清,年息4厘,本息总计9.8亿两;在北京东交民巷设使馆区,外国驻兵把守,中国人不得入内;拆毁大沽至北京所有防御设施,并允许外国军队在13处驻军;取缔一切反帝活动。这一条约使全中国和清王朝直接处于了列强的刺刀之下,陷入半殖民地的深渊。
条约签订之后,李鸿章奉命署理新成立的外务部。由于战乱的恐吓和忙于议和活动,也由于卖国条约受到舆论的强烈指责,李鸿章终于一病不起,在《辛丑条约》签订后不久的光绪27年11月7日死去,终年78岁,正在从西安返京途中的慈禧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派恭亲王溥伟前去祭奠,并下诏对李鸿章追谥文忠,晋封一等侯爵,赐太子太师,入贤良祠祭祀。

近代中国都和哪个国家签了哪些丧权辱国的条约

 1. 中英 广州和约 余保纯 六百七十万两 27-5-1841;   2. 中英 南京条约 耆英,伊布里 二千一百万两 29-8-1842;   3. 中英 南京条约 补充条款 耆英 22-7-1843;   4. 中英 虎门条约 耆英 8-10-1843;   5. 中美 望厦条约 耆英 3-7-1844;   6. 中法 黄埔条约 耆英 24-10-1844;   7. 中俄 瑗珲条约 奕山 六十万方公里 28-5-1858;   遭受帝国主义侵占后的清朝 8. 中俄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3-6-1858;   9. 中美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8-6-1858;   10. 中英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6-6-1858;   11. 中法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7-6-1858;   12. 中英 天津条约补充 桂良 8-11-1858;   13. 中英 北京条约 奕 一千叁百万两 24-10-1860;    14. 中法 北京条约 奕 25-10-1860;   15. 中俄 北京条约 奕 四十多万方公里? 4-11-1860;   16. 中俄 勘分西北界约记 明谊 四十四万方公里 10-7-1864;   17. 中美 增续条约 前美公使蒲安臣 7-28-1868;   18. 中英 新修条约普后章程 不详 23-10-1869;   19. 中日 修好条约 李鸿章 13-8-1871;   20. 中日 北京条约 奕 31-10-1874;   21. 中英 烟台条约 李鸿章 13-9-1876;   22. 中俄 里瓦几亚条约 崇厚 2-10-1879;   23. 中俄 伊黎条约 曾纪泽 七万方公里 二百八十万两 24-2-1881;   24. 中法 会议简明条款 李鸿章 11-5-1884;   25. 中日 天津条约 李鸿章 18-4-1885;   26. 中法 新约 李鸿章 9-6-1885;   27. 中英 烟台条约 续增条约 不详 9-6-1885;   28. 中葡 北京条约 奕□ 1-12-1887;   29. 中英 印藏条约 升泰 17-3-1890;   30. 中美 华工条约 杨儒 7-3-1894;   31. 中日 马关条约 李鸿章 二亿两 7-4-1895;   32. 中日 辽南条约 李鸿章 叁千万两 8-11-1895;   33. 中俄 密约 李鸿章 3-6-1896;   34. 中德 胶澳租借条约 李鸿章 6-3-1896;   35. 中英 展拓香港界址条约 李鸿章 9-6-1898;   36. 八国联军 辛丑条约 李鸿章 四亿五千万两 7-9-1901;   37. 中英 续定印藏条约 罗生戛尔曾 7-9-1904;   38. 中日 会议[满州善后条约] 22-12-1905;

中国最大的丧权辱国的条约---《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清政府为资本主义列强的忠实走狗的地位,从此,清政府成为资本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中国历史上丧权辱国条约有

1、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使中国的社会矛盾日渐激化。清政府大力搜刮,以弥补因鸦片战争和赔款而带来的财政亏空,连下“筹划经费”、“多追商欠”、“查明私垦隐赋,勒限照例升科”等一大串的搜刮命令。
巨额军费和赔款除直接构成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外,也间接加重人民负担,激起民众反抗,激化了阶级矛盾。另一方面,鸦片的进一步泛滥,也加速了清廷的腐化。总之,《南京条约》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清朝的衰亡。
2、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
标志着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已甘当“洋人的朝廷”,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3、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各帝国主义国家援引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除割地赔款以外中国给予日本的所有特。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国半殖民地化进程,加深民族危机。
《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历时三十余年的洋务运动的失败,使取得的近代化成果化为乌有,打破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对民族复兴的追求。第二,割地赔款,主沦丧,便利列强对华大规模输出资本,掀起瓜分狂潮,标志着列强侵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
4、瑷珲条约
中俄《瑷珲条约》是俄罗斯帝国迫使清政府签订的清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瑷珲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蒙受重大损害,而俄国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
5、望厦条约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中美《望厦条约》是比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虎门条约》及其附件更细致更完备的不平等条约。它是加在中国身上的又一道更为沉重的枷锁,并成为尔后中法《黄埔条约》及其他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范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辛丑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关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瑷珲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望厦条约

近代中国都和哪个国家签了哪些丧权辱国的条约

1. 中俄蒙协约 中国与俄国 2. 民四条约 中国与日本3. 满洲里界约 中国与俄国4.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 中国与英国5.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   中国与日本6. 辛丑条约 中国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7. 广州湾租界条约 中国与法 国 8.订租威海卫条 中国与英国 9. 展拓香港界址条 中国与英国  10.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 中国与俄国 11.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 中国与德国   12.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  中国与日本 13. 中俄密约 中国与俄国 14. 马关条约 中国与日本   15.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 中国与英国  16.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 中国与葡萄牙17. 中英烟台条约 中国与英国   18. 中日北京条 中国与日本  19.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中国与俄国 20. 中德通商条约 中国与德国   21. 北京条约  a) 中俄北京条约  b) 中法北京条约 c) 中英北京条约22. 天津条约  a) 中法天津条约、  b) 中英天津条约、  c) 中美天津条约、  d) 中俄天津条约   23. 中俄瑷珲条约 中国与俄国 24.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25.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26. 黄埔条约 中国与法国   27. 望厦条约 中国与美国   28. 虎门条约 中国与英国   29.南京条约 中国与英国

从条约内容上来分析,为什么说清政府签订的《南京条约》是丧权辱国的条约?

中国的主完整遭到破坏,独立发展的道路被迫中断,并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中国历史进程发生了重大转变,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政治
丧失主
《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虽然其本身是否不平等条约还有争议。但在其后续订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7月22日)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虎门条约,1843年10月8日)中,英国人相继取得了协定关税、治外法(领事裁判,中外人民诉讼各按本国法律管理)、划定租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利益均沾)、军舰停泊口岸等特,则明显是不折不扣的不平等条约,损害中国主达百年之久, 更有利了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商品倾销和原料掠夺。
当时清朝政府轻易的放弃这些主,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因为不了解国际法,并不认识这些条款损害国家主的严重性,反以为有许多便利,不失为一种较公道的解决办法。如认为划定租界,可便于防范外人,对中国人的扰乱可以较少;而协定关税使得中国税收实际上比较以往还有所增加,得到了实利。
经济
五口通商
1843年至1844年,新开的五个条约口岸:厦门、上海、宁波、福州、广州相继开埠。厦门、福州、宁波因地理的限制,商务并不繁盛。只有长江口的上海最接近主要出口物资丝绸和茶叶的产地,又位于江、浙富庶之区,同时是国内南北海运的中间站,原在广州的英美商人及其雇佣的买办(多为广东人或宁波人)蜂拥而至,开设洋行。1853年起,上海开始压倒广州,成为全国最大贸易港口。英美法三国相继沿黄浦江设立租界,并不断扩展,形成上海公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后来上海公共租界的中心道路为纪念《南京条约》开放上海而被命名为南京路。至于割让的香港,本为海盗出没的荒岛渔村。英国人在此凿山填海,大事兴建,成为英国在远东的军事政治和经济中枢,一度还是鸦片和苦力的集散地。
传教与文化
鸦片战争时,在中国约有三十万的地下天主教徒。基督教(新教)没有公开传教,只有20名英美传教士在澳门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如翻译圣经,编写字典。1846年,道光皇帝明诏弛禁天主教,归还原有教堂,天主教于是转而公开活动。耶稣会负责江苏、安徽和直隶东南部的传教工作。遣使会负责直隶的大部分和浙江、江西。多明我会则门负责福建。来自英美德三国十余个基督教(新教)差会也纷纷在五口设立教堂、学校、医院。其中美国归正会在厦门兴建了基督教(新教)在中国的第一所教堂新街堂,美北长老会的嘉约翰在广州接办中国第一所西医院博济医院。
对外关系
当时的中国人没有重视、反思这场战争。战后,中国人继续沉浸在“天朝上国”的思想中。清朝对外关系不善,加上鸦片战争的失败,国威严重受损,国际地位相对下降,清廷之国力及军事科技方面弱点尽露,引发外国侵略,剥夺之野心。南京条约之后,各国亦纷纷援例要求订约,向中国提出种种剥削性的要求,不平等条约遂不断出现。
割让香港岛
一、
割让香港岛使中国领土主不完整;
香港岛控制广州的出海口,商业上,占领香港岛就能打击广州贸易;
军事上,可以控制广州和中国东南沿海,自此香港岛成为英国侵华的据点。
二、
赔偿巨款,相当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清政府为此加强了对人民的压榨,人民的负担空前沉重;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恶例。同时也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资本积累。
三、
开放五口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洞开,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有利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输出。便利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货物,包括鸦片,大量涌入中国,使中国经济日益半殖民地化。造成中国东南沿海手工业者大量破产,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贸易主。《虎门条约》里规定,英国人可以在这些租地建屋,长久居住。五个口岸又成了英国的侵略据点。
四、
协定关税的规定,协定关税的规定,是一种片面的协定关税税率。它只规定英商对华进出口货物的税率中国要同英方商量,而未规定中国对英进出口货物的税率英方须同中国商量。其结果便形成了中国单方面的减让关税税率。因此,这是对中国关税主的严重侵犯,是一项影响极深远的经济侵略措施。使中国开始丧失了海关自主,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使中国的进口税成为世界上最低的。自此中国自己不能调整税率,海关不能起保护本国工商业的作用,反而成为外国侵略者用之以倾销洋货和掠夺中国原料出口的工具。协定关税,不仅破坏了中国关税自主,有利于西方国家倾销商品,而且使得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失去了关税的保障。中国由封建社会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近代中国和哪个国家签了哪些丧权辱国的条约?

1、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等第一批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开始沦为 鸦片战争结束以后,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这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给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政治上,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封建国家,清政府行使全部主。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领土、领海、司法、关税、贸易等主开始遭到严重破坏,中国独立自主的国家地位开始丧失。 在经济上,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国家。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利用侵略特,疯狂地向中国倾销商品、掠夺原料,逐步地把中国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以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为主要标志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步解体。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的签订——加深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俄美英法和英法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在政治上,中国总共丧失了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和主;以1861年总理衙门设置、辛酉政变和1862年清政府向英法“借师助剿”为标志,清朝统治者公开投靠外国侵略者,开始成为它们的附庸和工具,中外反动势力公开勾结起来,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 在经济上,外国侵略势力从东南沿海扩展到中国沿海各省,并进一步深入中国内地,大大方便了西方列强进行倾销商品,掠夺原料和廉价劳动力,使中国难以抵挡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侵略的冲击,正式被卷入世界资本主义世界市场。 3、甲午中日战争和《马关条约》的签订——大大加深 在1894—1895年的甲午中日战争中,中国战败,被迫与日本签订丧辱国的《马关条约》,《马关条约》的签订给近代中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首先,台湾、澎湖列岛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的完整,这是日本继俄国之后,对中国领土进行的一次严重掠夺。它大大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此后,帝国主义各国在中国划分强占租借地,“势力范围”,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其次,巨额赔款相当于清政府三年财政收入的总和,这就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无力偿还,只有大借外债,便利了西方列强通过贷款控制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命脉。 再次,四个内陆通商口岸的开放和内河航线的开辟,使帝国主义势力进一步深入到中国内地。 最后,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其它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在中国开设工厂,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廉价原料和劳动力,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甲午战争以后,随着列强对华资本输出步伐的加快和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解体的进程加快。因此,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4、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辛丑条约》的签订——完全沦为 在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中国再次战败,被迫与英、俄、德、法等11国签订了丧辱国的《辛丑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危害。 其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巨额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中国人民,使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其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为“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公使成为清政府的“太上皇”,并通过外务部直接干涉中国内政。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京津地区“门户洞开”,从而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外国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其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使它们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的帮凶。 其四、改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一个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除了穷凶极恶地对中国进行敲诈勒索以外,还重新确立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继续充当它们在华的代理人。慈禧太后竟然厚颜无耻地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充分暴露了其卖国嘴脸。从此,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完全确立,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终形成

中国历史上丧权辱国条约有

1、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使中国的社会矛盾日渐激化。清政府大力搜刮,以弥补因鸦片战争和赔款而带来的财政亏空,连下“筹划经费”、“多追商欠”、“查明私垦隐赋,勒限照例升科”等一大串的搜刮命令。
巨额军费和赔款除直接构成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外,也间接加重人民负担,激起民众反抗,激化了阶级矛盾。另一方面,鸦片的进一步泛滥,也加速了清廷的腐化。总之,《南京条约》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清朝的衰亡。
2、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
标志着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已甘当“洋人的朝廷”,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3、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各帝国主义国家援引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除割地赔款以外中国给予日本的所有特。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国半殖民地化进程,加深民族危机。
《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历时三十余年的洋务运动的失败,使取得的近代化成果化为乌有,打破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对民族复兴的追求。第二,割地赔款,主沦丧,便利列强对华大规模输出资本,掀起瓜分狂潮,标志着列强侵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
4、瑷珲条约
中俄《瑷珲条约》是俄罗斯帝国迫使清政府签订的清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瑷珲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蒙受重大损害,而俄国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
5、望厦条约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中美《望厦条约》是比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虎门条约》及其附件更细致更完备的不平等条约。它是加在中国身上的又一道更为沉重的枷锁,并成为尔后中法《黄埔条约》及其他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范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辛丑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关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瑷珲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望厦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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