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行示威”的扩展资料

导读
- 1、诱导游行是犯罪吗
- 2、在我国游行示威还要申请批准吗?向哪个部门申请?
- 3、什么是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 4、在中国进行游行是合法的吗?
- 5、现在还有大规模游行示威吗?
- 6、在游行示威中拍照算违法的吗?
- 7、在情况紧急的生死关头,他走到游行示威队伍的前头,昂首挺胸,长须飘飘
- 8、在我国游行示威还要申请批准吗?向哪个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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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游行是犯罪吗
你说的情况,在法律称之为教唆犯,对教唆犯的处罚,要看具体的情形:一、首先、游行示威是公民的正当利,并不是只要去游行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二、即使非法的游行,也要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1、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6条),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立案: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从解散命令。
3、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
主要是从犯罪构成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上加以区分。虽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但没有拒不服从解散命令或者造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后果的,不构成犯罪。部分人服从解散命令、部分人不服从解散命令的,对于服从解散命令的人,包括负责人,不能认定为犯罪。对于一般参加非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不宜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三、只有当直接参加的人构成了犯罪时,教唆犯与直接参加游行的人才能构成共同犯罪。
1、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
2、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其次作用,那么就是从犯;
3、如果教唆犯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的,那么就是胁从犯 。
四、关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了主要作用的,按照对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罚;
2、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按照对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罚。即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在我国游行示威还要申请批准吗?向哪个部门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向游行地公安机关申请;游行途经两市县的,向两地公安机关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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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和领土完整的;
3、煽动民族分裂的;
4、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游行示威法
什么是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集会,是定点的召集会议,宣布一人或组织的主张;游行,是百姓产生了对某问题的共鸣,在街道上集结,以便引起有关组织、人员注意的活动;示威,是对明显问题得不到解决,集体诉诸的反抗方式。三者是递进关系。在中国进行游行是合法的吗?
合法的在中国游行需要依法而行,部分游行活动需要申报批准后才能游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十二条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和领土完整的;
3、煽动民族分裂的;
4、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第十三条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复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现在还有大规模游行示威吗?
现在国家政策啊什么的都还算好,一般是不会有大规模游行的,但如果真有什么事引起了人民的不满,人民是可以组织游行的在游行示威中拍照算违法的吗?
在无禁止的情况下,都是可以拍照的;但是拍的照片如果用于商业、非法用途、恶意宣传等就可能涉及到其他法律问题了在情况紧急的生死关头,他走到游行示威队伍的前头,昂首挺胸,长须飘飘
这两个词语运用合理,强烈突出了他的一身正气,不畏生死,大义凛然的精神。因为“昂首挺胸,长须飘飘”写出了闻一多先生大无畏的样子,而“大无畏的样子”不能直接表达闻一多先生的凛然正气.而且还体现了闻一多伟大的形象.在我国游行示威还要申请批准吗?向哪个部门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向游行地公安机关申请;游行途经两市县的,向两地公安机关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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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和领土完整的;
3、煽动民族分裂的;
4、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游行示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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