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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独是独非”的拓展阅读资料(5)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独是独非”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非独蜀之人士 非什么意思、是大法师法独是独非、是以暴乱之君,非独明于恶路 什么意思、<高山流水>>中‘非独鼓琴若此也,贤者亦然’是什么意思、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是什么意思、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什么意思等

非独蜀之人士 非什么意思

“不是”的意思,表否定。这句话是出自出师表吧。这句话的意思是:不仅仅是蜀汉人民

是大法师法独是独非

我觉得这不能算是个问题

是以暴乱之君,非独明于恶路 什么意思

原典  古人有云:非知之难,惟行之不易。行之可勉,惟终实难。是以暴乱之君,非独明于恶路;圣哲之主,非独见于善途。良由大道远而难遵,邪径近而易践。小人俯从其易,不得力行其难,故祸败及之。君子劳处其难,不能力居其易,故福庆流之。……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  ——【唐】李世民《帝范》  释义  《帝范》是唐太宗李世民自撰的一部论述为君之道的政治文献,成书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年)。李世民告诉太子李治:“饬躬阐政之道,皆在其中,朕一旦不讳,更无所言。”不讳:死亡的婉词。书中,唐太宗对为政者的个人修养、选任和统御下的学问,乃至经济、民生、教育、军事等事务都做了颇有见地的阐述。  “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意为:以上等作为标准,只能收到中等的效果;以中等作为标准,只能收到下等的效果。《四库全书》本文下释为: “孔子曰:取法于天而则之,斯为其上。颜、孟取法于孔子而近之,才得其中。后儒取于颜、孟而远之,则为其下矣。既为其下,何足法乎?为儒者当取法孔子、颜子、孟子,为君者当取法于尧、舜、文王。”南宋文学批评家严羽在《沧浪诗话》中也有类似的阐述:“学其上,仅得其中;学其中,斯为下矣。”可见,无论立事还是治学,一定要放宽视野,高定标准,这样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高山流水>>中‘非独鼓琴若此也,贤者亦然’是什么意思

“非独鼓琴若此也,贤者亦然”意思是:不仅仅弹琴是像这样的,有才能的人也是这样。
非:不
独:单单,仅仅
若:像
贤者:贤明的人,有才华的人,高尚的人
亦:也
出自:《伯牙鼓琴》
原文:非独鼓琴若此也,贤者亦然,虽有贤者而无以接之,贤者奚由尽忠哉!骥不自至千里者,待伯乐而后至也。
译文:不是唯独弹琴是这样啊,贤良的人也这样。即使有了贤才却没有人知道。贤才怎么尽忠呢! 千里马不自己跑千里, 是为了等伯乐来才显现它日行千里的才华。
扩展资料:
《伯牙鼓琴》是伯牙在探亲途中发生的故事。这个故事最早是从民间口头流传下来的,历史上并无确切记载。在古籍中,战国郑人列御寇著《列子》一书中有关于伯牙绝弦的民间故事。
伯牙,春秋战国时期晋国的上大夫,原籍是楚国郢都(今湖北荆州)。伯牙是当时著名的琴师,善弹七弦琴,技艺高超。既是弹琴能手,又是作曲家,被人尊为“琴仙”。
《荀子劝学篇》中曾讲“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科”,可见他弹琴技术之高超。《吕氏春秋·本味篇》记有伯牙鼓琴遇知音,钟子期领会琴曲志在高山、流水的故事。
《琴操》记载:伯牙学琴三年不成,他的老师成连把他带到东海蓬莱山去听海水澎湃、群鸟悲鸣之音,于是他有感而作《水仙操》。现在的琴曲《高山》《流水》和《水仙操》都是传说中伯牙的作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伯牙鼓琴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是什么意思

工资薪金是指作为一个公司的职员在完成工作后得到的所得!而并非易个人为单位而获取的报酬 !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什么意思

意思: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出处:先秦孟子《鱼我所欲也》。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
原文节选: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扩展资料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
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
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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