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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破格任用”的拓展阅读资料(7)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破格任用”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有哪些程序、如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干部公示期满后还要什么程序才任命、“守格”与“破格”你怎么看?、转:选拔年轻干部到底是“破格”还是“降格”、现在的公务员可以破格提拔吗?就是工作不满四年,科员职务不满三年,可以提拔为副科吗?要满足什么条件?等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有哪些程序

  1.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
  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并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以此为重要遵循,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方面,突出了理想信念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要求,加强道德、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
  2.新增“五湖四海、以德为先”干部任用原则
  干部任用原则由六变七,新增“五湖四海、以德为先”原则,“五湖四海”主要在《干部任用条例》第十条中明确提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注意从担任过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以德为先”的原则体现在第二十七条:“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突出了理想信念的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的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要求,加强道德品行、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
  3.干部任用第一环节从“民主推荐”改为“动议”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对岗位状况、干部结构、人选要求等进行初步酝酿,这一过程客观存在,但过去没有明确进入干部工作程序,因而导致有可能存在暗箱操作、人情因素、临时动议、突击提拔等不规范之处,现在把“动议”这一环节明确提了出来作为初始环节,使得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既为党组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和把关提供依据,也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
  4.民主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坚持了民主推荐中行之有效的基本程序、方法,并根据新的实践经验作了进一步丰富完善。
  规定民主推荐情况只是确定考察对象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之一,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同时明确群众公认度不高、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以起到挡住民意较差干部的“门槛”作用。强调要把民主推荐情况与人选的德才素质、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等进行综合分析,既能较好地发挥民主推荐的作用,又能解决民主推荐质量不高、结果失真失实、简单以票取人及拉票贿选等问题。
  5.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防止“凡提必竞”
  近年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等不少方面积极作用明显。现实中一些干部把心思都放在复习、迎考上,干得好不好没关系,只要考得好就行了,导致“考试导向”冲击“干事导向”,甚至出现了“考试业户”,这就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影响了事业发展,偏离了正确用人导向。过度强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对那些埋头苦干和离公众视线较远、做事讲原则、从大局出发和从长远出发的干部来说并不公平,而《干部任用条例》的修订既坚持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强调合理确定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加强组织把关,突出岗位特点和实绩竞争,改进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着力提高竞争性选拔科学化水平。这些新规定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还真正干事的干部一个公正的发展环境。
  6.体现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新措施
  近年来,干部“破格”提拔、“裸官”提拔和官员“复出”等问题引起了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关注,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范,堵住了选任漏洞,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一是防止“破格”变“出格”。在明确具体适用情形的同时规定,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的资格不能破,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并在审批把关和过程公开方面严加要求,防止“破格”变成“出格”。二是“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规定六种情形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其中对于“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的“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堵住了裸官在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漏洞。提出:“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结合中央组织部已经下发了《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后备干部也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重点进行抽查。三是规范官员“复出”。对被问责干部的重新任职,规定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如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全面规范 1、规范选任标准,做到五个坚持 紧扣市委“三抓三促”工作主线,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要点: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防止重才轻德、以才蔽德,按照好干部标准,把维护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大力选拔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 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引导领导干部“功成不必在我、功成不必在任”,一张蓝图绘到底、真抓实干。 坚持重视基层、崇尚担当,注重选拔扎根基层、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干部。 坚持看主流,看发展,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要大胆使用,不求全责备以偏概全。 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不唯结构、不唯年龄,不降格以求,不简单以年龄划线。 2、规范选任程序,把好五个关口 健全组织把关机制,严格按照程序,把好关、守好门,确保选出来的人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要点: 把好任用动议关。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形成工作方案,作为党组织把关和体现导向的重要程序,严格遵守执行。 把好职数审核关。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职数使用未经审核同意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不得上会讨论。 把好人选推荐关。通过组织推荐、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等,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领导干部个人向党委(党组)推荐干部,必须实名推荐,“谁推荐谁负责”。 把好考核考察关。强化平时考核,完善实绩考核,严格提任考察,更加注重考察干部的政治操守、道德品行、担当精神、作风形象、群众口碑。 把好破格提拔关。明确破格提拔的标准、情形、程序等要求,给破格提拔戴上制度“笼子”,不能随意破格,破格不能出格。 3、规范干部培养使用,做到用当其时、用其所长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提高干部的重要方式,注重科学合理使用干部,更加强调适才适用、人岗相适

干部公示期满后还要什么程序才任命

等候正式任命下发,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扩展资内料:《党政领导干容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一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守格”与“破格”你怎么看?

《礼记》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格”是标准,是界限。守格,乃恪守行事之规矩。这些规矩或刻于碑碣,或书于竹帛,或铸于鼎鼐,或传于心口,不应也不容触犯。人的一生会受很多“格”的限制,游戏中有“格”,学习上有“格”,工作中也有“格”……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也需要守“格”。

转:选拔年轻干部到底是“破格”还是“降格”

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部选任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出不得丝毫差错。组织上提拔任用干部,要看德才表现,看业绩大小,看工作需要,有一套严格的标准、程序和纪律,做到“成熟一个、提拔一个、使用一个”。选拔年轻干部也要坚持原则不动摇、坚持标准不降低、坚持程序不变通、坚持纪律不放松。只有这样,提拔使用的年轻干部才能立得住、过得硬、信得过、用得上。可见,在选拔年轻干部的问题上,不能以“破格使用”作为降格以求的“挡箭牌”,不能借口“深化改革”为一些投机取巧钻空子、捞好处、占便宜。总之,选拔使用年轻干部,既不能论资排辈,也不能随意破格;既不能平衡照顾,也不能近亲繁殖;既不能求全责备,也不能降格以求。只有在遵循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认、重基层的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的基础上,按条例办事,依规定行事,才可“不拘一格降人才”,为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启安全高效的“绿色通道”。一言蔽之,选拔年轻干部,可“破格”,不可“降格”!

现在的公务员可以破格提拔吗?就是工作不满四年,科员职务不满三年,可以提拔为副科吗?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务员可以破格提拔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
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也就是说,工作不满四年,科员职务不满三年,可以提拔为副科。
破格提拔的条件: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扩展资料:
第十九条 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百度百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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