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知法犯法”的拓展阅读资料(4)
导读
- 1、知法犯法的警察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 2、到底是知法犯法还是执法犯法?
- 3、你认为知法犯法的人都是怎样的心态?
- 4、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知法犯法
- 5、为什么有些人要知法犯法?
- 6、知法犯法的人是不是属于故意犯法罪?这种人该杀?还是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目录一览:
知法犯法的警察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赔礼道歉、停止侵、赔偿损失,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行政责任:拘留、罚款,刑事责任:判刑、罚金、剥夺政治利。到底是知法犯法还是执法犯法?
1、两者都有。现代多用执法犯法。2、知法犯法指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3、执法犯法指司法人员等掌管法律的人滥用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两者的区别在于,知法犯法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执法犯法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扩展资料: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具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在法定授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第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知法犯法
社会因素造成人性扭曲。现在社会,没有读过书的很少,没有学过法律,也看过法律相关的视频或者书刊,但,很多人重视程度很低,不懂得思考。学校教育问题,分数决定成败,道德无关紧要,很多人论的是成败,不是犯法还是违法,只要达到了某个需要的目的,就是成功。家庭问题,现在的子女都是家中宝,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总会觉得这个社会,就没有自己会做错的事情,错的都是别人,错的都是这个社会。网络文学影响,现在的年轻人基本上百分之七八十的,都会看网络快餐文,很多网文的模式都是逆天、破天、诛天、霸天、胜天等等,天都没有自己大,现实的法律哪能管束住那些人。金钱至上原则,金钱社会,人人攀比,不怕钱多,就怕钱少,能赚一千,就想一万,能赚一万,就想十万,欲望是无穷尽的,当欲望达到一定地步,就会吞噬掉良知与人性,法律也要靠边站,最后只能走上不归路。激情杀人,这类人一般是冲动下的结果。为什么有些人要知法犯法?
有可能是无所谓,有可能是抱侥幸心理,还有可能是认为自己有实力,不害怕。 因为法律的惩罚在他看来已经无法超越他犯法所带来的快乐,或是得到的利益,人的本性所致。本性自古就有,而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出来的产物,只能说这些人的本性,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但是我们要理解这些人,劝其回头是岸。知法犯法的人是不是属于故意犯法罪?这种人该杀?还是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谓的知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具体犯法行为也要做区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轻微违法可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就应刑事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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