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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不举”的拓展阅读资料(3)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知情不举”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知情不报的处以什么处罚、敲诈勒索罪的界定?、知情不举的法律术语、知情人是什么意思???、哪条法律规定知情不举的行为如何处罚、哪个人是刘备眼中的庸才,是诸葛亮眼中的奇才?等

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知情不报的处以什么处罚

知情不报不违法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即悬赏通告中的“隐匿、藏匿犯罪嫌疑人或协助其逃跑的”情形,但很明显,窝藏、包庇罪并不包括知情不报的情形。 2.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可以看出,此规定是赋予公民扭送犯嫌的利,而非规定公民有此义务。3.关于知情不报违法且犯罪的法律规定有,但仅仅限制在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知情不报不于犯罪,也依法不能予以处罚。只是公民道德问题,至于义务问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必需履行义务。

敲诈勒索罪的界定?

需要看是否满足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知情不举的法律术语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知情不举主要有三种情况:
(1)亲、朋友间的知情不举,主要惧怕自己的亲朋受到追究
(2)罪犯对同案犯人的其它犯罪行为知情不举,主要怕同伙反过来检举自己或遭到报复
(3)一般人的知情不举,主要是胆小怕事,不负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指出:在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中,“对犯罪人员和犯罪事实知情的直接主管人员或者仅有的知情的工作人员不依法报案和不如实作证的,分别比照刑法第187条、第188条、第190条所规定的渎职罪处罚”。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利也有义务向人民检察院”。举报利与举报义务同时存在,举报人享有举报利的同时,还应当承担一定的义务,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都有义务将自己所知悉的情况向检察机关报告。
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更加繁重,同时也需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需要更多的更确实的举报线索,因此,希望公民发现线索,及时举报,使违法犯罪分子难逃法律的制裁,也尽一份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知情人是什么意思???

  知情人是指.知道内情或内幕的人。  一指了解事件的原委情状。李轨 注:“与天地合其德,知鬼神之情状。” 鲁迅 《三闲集·怎么写》:“开首的两句话有些含混,说我都与闻其事的也可以,说因我‘南来’了而别人创办的也通。但我是全不知情。”二特指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后汉书·孔融传》:“《汉律》与罪人交关三日已上,皆应知情。”《醒世恒言·赫大卿遗恨鸳鸯绦》:“两个香公,知情不举,俱问杖罪。”《水浒传》第二二回:“知县明知他不知情,一心要救 宋江 ,只把他来勘问。”

哪条法律规定知情不举的行为如何处罚

知情不举可能构成包庇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哪个人是刘备眼中的庸才,是诸葛亮眼中的奇才?

诸葛亮从出山起,便为刘备定下了,先三分天下,再一举统一的宏伟计划,只不过计划比不上变化,令人叹服的隆中对,最终还是化为了泡影。然而诸葛亮并没有放弃,哪怕蜀汉早已失去了荆襄之地,他依旧向往着,让蜀汉入主中原。于是公元228年,他兵分三路北上,向曹魏宣战。在此战之初,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了天水等三郡,并收服了大将姜维,可谓开门红。然而,就在此时,重镇街亭失守,箕谷的疑兵暴露,他的退路被斩断。战局的突然扭转,迫得诸葛亮不得不停下前进的步伐,班师回朝。导致战局扭转的关键原因,是街亭失守,那么街亭又是怎么丢的呢?
相信熟读汉末三国史的人,对街亭失守之因并不陌生。在这次出征之前,诸葛亮力排众议,将守护街亭的任务,交给了自己非常赏识的马谡。马谡少有才名,却毫无统兵经验,为此诸葛亮提前做好了一切安排。如果马谡按照诸葛亮的安排行事,虽然不一定有大功,但是基本上不会有过,毕竟诸葛亮平生不敢犯险,是众所周知的。然而马谡并没有按常理出牌,他弃城不守,将营寨驻扎在了山上。于是曹魏名将张郃,率兵迅速攻下了街亭,收下了这份“大礼。”
说到此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马谡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庸才,其实蜀汉的开国皇帝刘备,也是这样认为的,《三国志·董刘马陈吕传》记载:“先主临薨谡亮曰:‘马谡言过其实,不可大用,君其察之。’”意思就是刘备临终前,特意嘱咐诸葛亮,说马谡不堪大用,你一定要注意。刘备为什么要特意提到马谡呢?这就要说到诸葛亮的态度了,史料中记载,马谡参与了入川之战,先后担任过绵竹、成都令等职,而且少有才名,好论军计,诸葛亮非常器重他。刘备看出了诸葛亮,想将其培养为接班人之意,这才劝诸葛亮三思而后行
但是诸葛亮不以为然,他在刘备去世之后,依旧重用马谡,而马谡也没有让他失望,在他平定南蛮的时候,提供了“攻心为上,攻城为下”的建议。诸葛亮之后,南蛮直到诸葛亮去世,都没有再次叛乱。此事之后,诸葛亮更加相信自己的眼光,因此在北伐的时候,他把镇守街亭的重任,交到了马谡手上。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马谡可为军师,却无力为帅,第一次出征,就犯下了致命的错误,导致了首次北伐的失利。
那么他的下场是怎样的呢?说到此处,我们便不得不赞一声马谡真乃神人了,正常人一生只会有一个结局,但是他却有三个不同的结局,而且这三个结局,还记载在了同一部史书中,那就是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今天我们抛开陈寿的用意不谈,单来了解一下马谡三个不同的结局。
一、逃之夭夭
《三国志·霍王向张杨费传》记载:“(向)朗素与马谡善,谡逃亡,朗知情不举,亮恨之,免官还成都。”意思是说,马谡被敌军击溃之后,并没有回到蜀汉,向诸葛亮请罪,而是直接选择了逃亡,从此不知所踪,为此他的好朋友向朗,还受到了连累,惨遭免官。
二、死于狱中
在《三国志》中,马谡没有被单独列传,而是附在了其兄长马良的传记之后,在这段记载中提到:“谡下狱物故,亮为之流涕。”意思是说,马谡回军之后,被下狱,但是诸葛亮还没来得及将其处死,他便死于狱中了。
三、因罪被诛
马谡被最赏识自己的诸葛亮下令斩杀,是我们最熟悉的结局,也是最符合我们认知的结局。对于这一结局,陈寿在《三国志》中两次提到,一次见载于《诸葛亮传》,说诸葛亮回到汉中之后,为了给大家一个交待,斩杀了马谡;另一次则见载于《王平传》中,说诸葛亮不但斩杀了马谡,还斩杀了其副将张休、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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