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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本抑末”的拓展阅读资料(2)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崇本抑末”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历代抑商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黄宗羲在论及经济政策时说:“(将不切于民用者)一概痛绝之,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此古圣王崇本抑末之道、明朝与清朝哪个朝代更加伟大、关于重农抑商的历史文献、崇本抑末的出处、什么本什么末等

历代抑商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基本内涵: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工商业的发展。  在两千余年封建历史中,“农本商末”观念是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主调,由此形成“重农抑商”政治方针是古代统治者惯行的基本治国之策。自战国时形成“奖耕战”、“抑商贾”政策始,秦汉后“重农抑商”、“崇本抑末”渐成国策,到宋元“卖”法乃至明清“海禁”,均是重农抑商政策之表现。“重农抑商”、“农本商末”政策深深制约和影响中国历史。 “重农抑商”政策在中国古代不同历史时期具体表现 法律的内容必然为经济形态所决定,当“农本商末”观念被统治者信奉以后,作为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体现的抑商之法应运而生。  重农抑商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其主张是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工商业的发展。从李悝变法、商鞅变法规定的奖励耕战,到汉文帝的重农措施,直到清初恢复经济的调整,都是重农抑商政策的体现。《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抟心揖志。”

黄宗羲在论及经济政策时说:“(将不切于民用者)一概痛绝之,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此古圣王崇本抑末之道

黄宗羲认为农业和工商业都是“本”,都应该重视和发展,应该“痛绝之”的,只是工商业中有不切民用的有害因素,而我国封建社会的统治政策则以农为“本”,工商为“末”,重本抑末。这一传统政策,重视农业是正确的,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把工商业与农业绝对对立起来,予以压制,其结果必然阻碍商品经济的继续发展,黄宗羲不仅在经济上把工商业提到与农业同等重要的地位,尤其可贵的是,能把工商业出现的消极因素同工商业本身加以区别对待。这种认识和主张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当时是进步的,对今天也有借鉴作用。 本题为材料式问答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评价和辩证思维能力。解答该题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正确理解材料,从材料中概括提炼出中心思想,即“工商皆本”。然后就提出的问题还要搞清楚“传统政策”,即“重农抑商”政策。在此基础上可结合相关史实和结论进行分析比较。

明朝与清朝哪个朝代更加伟大

明清都是中国历史上的特定阶段  
  从社会发展的规律来看,矛盾是绝对的,统一则是相对的。同样,制、集是相对的,自由、开放却是绝对的。所以,尽管明清政府在大多数时间实施海禁,但私人海上贸易却从未间断;尽管明清政府实施食盐管制,但私盐也从未真正得到有效禁止。同样,尽管明清政府(其实不仅仅是明清政府)总是企图将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纳入统治者规划好的蓝图,但社会的发展却从来没有真正按照统治者安排好的轨道行进;尽管明太祖和清世祖都想建立起按个人意志办事的国家体制,但他们的个人意志最终仍得适应他们管辖着的数千万人口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如何认识明朝和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如何向大众比较合理地描述明朝和清朝的发展轨迹,应该是每个明史、清史研究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我的理解,明代、清代其实和汉代、唐代,乃至春秋战国时期、魏晋南北朝一样,都是中华民族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历史阶段,都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作为明史研究者,我从来不认为明代比清代或汉、唐、宋、元更为重要,对一些断代史研究者将自己的研究对象无限拔高,我一直认为“甚无谓也”。中国历史的发展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各个历史阶段和各个朝代又都有自身的特点和个性,这才是历史研究者所应该予以充分关注的。  
孜孜勤政与垂拱而治  
  就政治态势而言,清朝通过对周边用兵并辅之以宗教和民族政策,建立起中国有史以来疆域最为辽阔的国家。有国外学者将清朝的疆域说成一个等边三角形:东北至库页岛东北角,西北至巴尔喀什湖西北角,南到马来半岛的南端,总面积约两千万平方千米,比明朝要风光得多。而康雍乾持续一个半世纪的“盛世”,也是中国有史以来所没有过的。对此进行研究和宣传,无疑可以提高民族的自信心和凝聚力。何况清朝还有一批勤政的皇帝,且不说康熙、雍正、乾隆,即使是批准签订南京条约的道光、被八国联军驱赶出北京的慈禧,也都曾经是兢兢业业夜以继日
  反观明朝,虽然太祖、太宗(成祖)有不少善绩可陈,但洪武、永乐间的严刑峻法草菅人命却令史臣在进行掩饰时左右为难。其后继者,或者善于作秀而并无多少雄才大略(如宣宗),或者视皇帝为儿戏却不干正经事(如武宗、熹宗),或者既不知己也不知彼而梦想做“英主”(如英宗、思宗),或者上朝听政如木偶于国家大事一窍不通(如宪宗、孝宗、穆宗),或者干脆不视朝不见大臣却自以为“乾纲独揽”(如世宗、神宗)。侍候这样的皇帝,明朝的大臣们只得在无奈之中津津乐道于“垂拱而治”。宦官参政,虽然不像唐朝那样可以废立皇帝,但至少可以进退大臣。大学士和言官们的大量时间及精力耗在了劝导和阻止皇帝及宦官们对国家事务的“破坏”,但皇帝和宦官却认为干坏事的不仅仅是他们,被认为糊涂透顶的武宗却说出了十分清醒的话:文官中好人仅有三四,坏人却占了六七。  
崇本抑末与广开利源  
  就经济社会而言,明朝由于土地兼并和政策的僵化产生大量的流民,这些流民或者进入山区,为开发山区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时时和土著及官府发生矛盾,并酿成多起规模不小的民变;或者进入城市,成为城市繁荣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但他们又是城市中“无根之徒”、动乱之源。徽商、晋商、江右商、闽粤商、两湖商,苏州、扬州、杭州、松江、临清,无须历史家的叙述,即从“三言”、“二拍”中也可以体会到明代城市生活的纷纷扬扬。且不说苏松杭嘉湖地区星罗棋布的繁荣市镇,即使是江西的景德镇、樟树镇,湖广的湘潭、广西的梧州,也是商贾成云,货积成山。但就传统眼光看,这种活跃和繁荣却不免受到指责,被认为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由于皇帝不承担责任,内阁又在“真宰相”、“假宰相”的夹缝中挣扎,明太祖的“海禁”、“不征”、“不设丞相”等“祖训”成为明朝政策僵化的根源,所有的经济政策都是在“不争议”中微调,私盐、私茶,矿盗、海盗,既是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也反映出明朝以农业税为基本税收的尴尬。
  与政治上的严峻冷酷相比,清朝的经济政策至少是对内经济政策却显示出某些灵活性,一方面,矫枉过正地吸取了明朝的经验教训,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建立起了比较稳定的小农社会;人口流动多往边境,既开发了边疆,又至少在乾隆退位之前没有引起太大的社会动荡。另一方面,虽然口口声声仍然是崇本抑末,但商品流通也相对顺畅。社会稳定,社会财富自然积累,北京、苏州、汉口、佛山遂成为天下货物的“四大聚”,而江西的景德镇、樟树镇、河口镇、吴城镇,至今为人们津津乐道
文人的脊梁在清朝折断  
  就思想文化而言,尽管明太祖“以重典治天下”、明成祖以“瓜蔓”诛杀方孝孺十族,还有王振、魏忠贤当道时的恐怖,但明朝在总体上是自由奔放的;尽管清康熙帝号称开明、乾隆帝堪称风流,也有于成龙等人的铮铮铁骨,但清朝总体上是严峻冷酷的。
  明代中期以后,是思想家和文学家的思想引导社会思潮,是商人的消费方式影响价值观念。阳明学派、泰州学派,前后七子、江南四子,台阁派、公安派、竟陵派,传奉官、马尾裙,民歌、时调、小唱,形形色色的思想家、文化人,富商、巧匠、名妓,名儒吴与弼、陈献章、王守仁,异端王艮、颜钧、何心隐,山人徐渭、乐新炉、陈继儒,“洋僧”利玛窦、汤若望、南怀仁,基督教徒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洋人的书、洋人的炮、洋人教师。光怪陆离目不暇接。自由之风、西方之学,犹如润物之和风细雨,细致入微。
  清代则是统治者的思想领导社会潮流,直至晚清,肃杀之气尚存,致龚自珍有“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之叹。即以文字狱论,明朝的文字狱大多为胡乱杀人,清朝的文字狱则为蓄意杀人,其后果遂全然两样。明朝的士大夫越是被朝廷惩罚,便越是得到舆论的赞扬,于是更加意气风发;除了文字狱贪赃枉法,清朝的士大夫倒是少受惩罚,但不是最高统治者的仁慈,而是士大夫的“死相”。中国知识分子的脊梁,其实是在清朝被折断的。在洋务运动发生之前,他们的聪明才智皆用于“朴学”即考据之学,虽然远离了社会、远离了民众,听不到他们关注社会、关注民众的呼声,但对于整理中国故籍,却多有贡献。至于洋人,倒是在康熙时做了一阵子花瓶,而雍正帝则将他们统统赶到澳门,省去了许多麻烦。但当洋人携带着坚船利炮卷土重来之时,却瞪目不知所措
  这其实又是明代和清代社会的差异或者说各自的特点,至少是我对明清两代时代精神和人文面貌的认识。但心态的矛盾也因此而生,从维护社会稳定来说,清代有借鉴意义;但从倡导自由开放和社会发展来说,似乎明代更具有胸襟气度。

关于重农抑商的历史文献

在研究中国封建时代的商业政策时,大多数论者总以“重农抑商”或“崇本抑末”概而论之,并认为这是封建统治者们奉行不逾的“固定国策”。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我们认真考察中国古代各封建王朝推行的商业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得出的结论就会与此大不相同。一作为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家,对农业的重视和依赖无疑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因为它既是封建小农经济的基础,也是农业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如甲骨卜辞中关于殷商统治者为祈求农业丰收而进行的种种活动;西周统治者每年举行的隆重“藉礼”,以及封建统治者及其思想家关于“农者,天下之本”〔①〕的告诫等等,无不充分说明了人们对农业的重视和依赖。但是,抑商则未必,抑与不抑,或抑的程度如何,与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条件的变化,以及统治阶级和商人阶层力量的对比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重农抑商”作为一种政策思想,首倡于战国中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②〕。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推行变法。商鞅变法前的秦国,一方面农业人口十分缺乏,已到了免征十年赋税招徕三晋之民“使之事本”〔③〕的地步;另一方面,城市商业活动却很兴盛。针对这种情况,商鞅变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具体措施包括:(一)“使商无得粜,农无得籴”〔④〕,禁止商人经营粮食买卖,杜绝商人利用年岁丰歉进行粮食投机,牟取暴利;(二)“重关市之赋”〔⑤〕,加重商人的赋税负担;(三)令商人及其奴仆均负担徭役,使“农逸而商劳”〔⑥〕;(四)“食贵,籴食不利”〔⑦〕,使商人以高价向农民购买食粮而受损;(五)“壹山泽”〔⑧〕,由国家对盐铁等重要商品实行卖。在上述诸措施中,又以重税和盐铁卖为其主要内容。这些政策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资本的发展,巩固了秦国地主阶级政,收到了“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⑨〕的效果。但是,我们从商鞅的抑商政策来看,虽然在经济上对商业资本的发展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可是在政治上却并未对商人提出什么限制或约束。而且,商鞅抑商政策的实质,一方面,在于通过国家对山泽之利的垄断和对私营商业的干预,达到发展官营商业的目的;另一方面则在于禁止影响正常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奢侈品生产,以调整农商人口比例失调的矛盾。他说:“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⑩〕这里的“末事”,当指那些奢侈品生产。因为商鞅明确指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①①〕既然把禁末列为富国强兵的条件之一,那么,他所指的“末事”,就不可能是正常的商业和一般的手工业,而只能是奢侈品生产。对于商业的职能,商鞅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他说:“农、商、官三者,国之常食官也(食字衍,官犹职)。农辟地,商致物,官法民。”〔①②〕他显然看到了商业在流通方面的作用,认为它与农业、官吏一样,是国家不可或缺的社会职能。真正从政治上提出抑商,并在理论上作了发挥的是战国末年的韩非。他在《五蠹》篇中,称“工商之民”是无益于耕战而有害于社会的“五蠹”之一。明确提出要“使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趣(趋)本务而外末作”〔①③〕。这里,减少商工游食人数,是对商鞅抑商政策的继承,而使其“名卑”,亦即降低其社会政治地位,则是韩非的首创。韩非的理论提出后,确实曾得到秦王嬴政的赞许,并将其付诸实施。秦王明令将“贾人”与“治狱吏不直者,诸尝捕亡人、赘婿”〔①④〕等身份低贱者列为同类,后又将他们充征或戍边,故迁魏之孔氏于南阳,徙赵之卓氏于临邛等等。但仔细考察,秦王的抑商政策则既不严格,也缺少实际行动,而且主要矛头是针对六国旧工商业贵族集团。对这些人实行强制迁徙,旨在摧毁他们在经济、政治上的基础;而同为巨商大贾的乌氏倮(姓乌氏,名倮,氏读支)和寡妇清,就因为他们不是在六国境内成长起来的工商贵族,故非但不受限制,反而恩宠备至。由此可见,秦王朝推行“重农抑商”政策的政治目的是十分明确的。说它既不严格,又缺乏持续的行动,是因为被迁徙的工商业者并没有受到具体的限制,他们到达迁徙地后很快又发达起来,如迁到南阳的孔氏照旧“大鼓铸”,“家富数千金”;迁到临邛的赵之卓氏也依然冶铁煮盐发家〔①⑤〕。与秦王朝相比,西汉时期倒是在“抑商”方面有了更实质性的内容,持续时间也较长。汉高祖刘邦即位伊始,即下贱商令,规定:“贾人不得衣丝乘车”,本人及子孙“不得仕宦为吏”〔①⑥〕,而且还颁布了“轻田税”令,使“重农抑商”在实践层面上有了较大的发展。中经惠、文、景诸朝,直到武帝时,还任用桑弘羊等人理财,在商业政策上推行盐铁卖、均输、平准等,打击富商大贾对经济的垄断和市场的操纵。这与西汉初年的政治、经济形势有关。在政治上,由于秦王朝对六国旧工商业贵族打击不力,使他们在西汉初年仍“连车骑,交守相”〔①⑦〕,对新兴的地主阶级政构成威胁。在经济上,西汉建立之初,万象凋敝,农业劳动力十分缺乏,农业“户口不得而数者十二三”〔①⑧〕,经济衰败到“民无藏盖”,“天子不能具钧驷”〔①⑨〕的地步。可是,一些富商大贾和豪强地主却仍在疯狂地兼并土地,掠夺人口,“商人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②⑩〕的现象普遍存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西汉初年的统治者才采取了上述抑商措施。随着西汉社会经济日渐恢复,抑商政策也逐步松弛。到惠帝、高后时,商人“乘坚策马,履丝曳缟”〔②①〕已成合法。到武帝时期,抑商内容就只剩下打击富商大贾兼并土地和垄断经济了,这从桑弘羊理财所采取的措施中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如盐铁卖、均输、平准等无一不是针对富商大贾的,而对中小商人则不仅不抑,还提出了一些有利于他们发展的政策和主张。如桑弘羊一上台就提出“农商交易,以利本末”的口号,主张“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使农商工师各得所欲”〔②②〕,实际是农商并重。桑弘羊等人以商人之后裔上台执政,本身已使汉初的贱商令化为乌有。所以,元代史学家马端临评论说:桑弘羊等人上台,使“市井子孙不能为吏之法尽废矣”〔②③〕。西汉末年,有人曾奏请哀帝重申“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之令,也只落得个被搁置不问的结果〔②④〕。东汉政,本身就是在豪强富商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光武帝刘秀本人就是地主兼商人出身。因此,通观东汉时期的历史,除了桓谭曾提出“禁民二业”的主张之外,几乎再找不出一点抑商的影子。即使这一点,到汉明帝时,因地方官禁民二业而影响农民因地制宜,在屯骑校尉刘般的建议下也被明令取消了。这样,原本就徒有其表的“抑商”政策最后连“表”也没有了。所以,东汉时期,商业资本的发展,达到了十分惊人的程度。这可以从东汉末年仲长统的一段描述中窥其端倪:“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睇盼则人从其目之所视,喜怒则人从其心之所虑”,“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有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于封君,势力侔于守令。”〔②⑤〕仲长统的记载只是一个事例,类似的例子还很多,限于篇幅不多赘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情况比较特殊。在此三百六十余年间,除西晋短暂的统一外,其余大部分时间都处在割据分裂状况。大体上在三国两晋时盐铁实行卖。南北朝时,卖时兴时废。西晋时颁布过一些贱商令,如规定商人的衣着服饰等〔②⑥〕。其他时期则基本上没有什么贱商或抑商法令颁布。相反,在三国时期,大商人与武装力量结合,在政治上取得了很高的地位。如西蜀时期的大商人张世耳、苏双以及货殖世家糜竺,前者以巨资资助刘备起兵,后者则以妹嫁与刘备,以致出现“货殖之家,俟服玉食,婚姻葬送,倾家竭产”〔②⑦〕的局面。对于这一时期的卖,也要进行具体分析。因为长期处于战乱之中,社会经济濒临崩溃边缘,各武装力量和军事政若不对一些重要商品进行营,就无法保证重要的生产、生活和军事必需品的供应。所以,此时实行卖,并不具有抑商的意图。隋和唐初,统治者又曾重提汉初贱商之令,禁止工商业者入仕为官。如唐太宗初定官品时曾说:“设此官员,以待贤士。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逾俦类,正为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②⑧〕高宗时还仿刘邦之法,对工商业者的车骑、服饰等作了规定,“禁工商不得乘马”,只准穿白衣,不准著黄〔②⑨〕等等。但是,由于隋唐时期社会经济恢复很快,国势强盛,百姓安居乐业,中国封建王朝处于最强盛的时期。因此,此时对商业和商人的限制并不严厉。唐初的贱商令,从根本上讲仍是徒有其名,并无其实。它不仅对富商大贾不起丝毫作用,而且本身又与唐初实行的经济开放政策相矛盾。唐政府实行减轻商税政策,使那些名不列市籍,身不在市肆的富商大贾们,不仅不受贱商令的限制,而且利用唐初有利的经济形势,大展宏图。因此,唐建立不久,私营商业就得到了蓬勃发展,商业资本迅速膨胀,以致出现了许多像邹凤炽那样“其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③⑩〕的富商大贾。到中宗时期,贱商令已开始被卖官令所代替,其时用钱三十万“则别降墨敕除官,斜封为中书”〔③①〕,“遂使富商豪贾,尽居缨冕之流”〔③②〕。穆宗长庆二年(公元822年),又诏许藩镇保荐人物替升下武将缺额,于是,“富贾、胥吏,争赂藩镇,牒补列将而荐之,即升朝籍。”〔③③〕这样,工商杂流不能入仕的限制便被彻底冲破了。这里特别值得提到的是,唐代著名理财家刘晏,他提出“因民之所急而税之,则国用足”〔③④〕的主张,通过控制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发展官营商业的手段,推动整个商业的发展,形成了唐代以官营商业为主、私营商业为辅的发展格局。刘晏的这一政策主张,把自西汉桑弘羊以来重视商业的思想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

崇本抑末的出处

《三国志·魏志·司马芝传》:“王者之治,崇本抑末,务农重谷。” 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抉择

什么本什么末

什么本什么末

舍本逐末
降本流末
张本继末、
德本财末
崇本抑末
背本趋末
舍本问末、
舍本事末、
原本穷末、
忘本逐末、
逐本舍末、
去本就末
离本徼末、
重本抑末、
进本退末
重本轻末、
离本侥末、
遵本舍末、
舍本遂末、
崇本息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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