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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焚尸扬灰”的拓展阅读资料(4)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焚尸扬灰”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雍正为什么要将郭络罗氏焚尸扬灰 为什么那么讨厌郭...、雍正为什么要把胤禩(八阿哥)之妻焚尸扬灰?雍正喜欢...、焚尸扬灰的介绍、清朝认为火化就是挫骨扬灰吗?、清朝认为火化就是挫骨扬灰吗?、胤禛为什么要将八福晋郭络罗氏焚尸扬灰?等

雍正为什么要将郭络罗氏焚尸扬灰 为什么那么讨厌郭...

《永宪录》中有这一段:“又圣祖临御乾清门曾传谕,允禩之妻甚不妇,允禩亦甚惧其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侮辱其夫,又因将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近将其伊逐回母家,伊毫无畏惧,忿然而去,甚可恶,亦不可容于盛世……令庶人允禩妻自尽,仍散骨以伏其辜。散骨谓扬灰也,一云以庶人殡殓,非邸之讹,则宗人府议罪如是耳。”八阿哥的嫡妻郭络罗氏,是八王爷的大老婆。上面说她妇道不好,强悍蛮横,侮辱老公,同时还唆使老公干坏事~ 然后雍正把她赶回娘家,她也毫无畏惧,生气的走了,(就是不服软,不服气,不给皇上面子!) 所以雍正把她焚尸扬灰了~~说白了,上面是表面原因,同时也有雍正 对 八阿哥的允礼的仇恨的一个 发泄~ 不仅惩罚他,还要惩罚她家人!!

雍正为什么要把胤禩(八阿哥)之妻焚尸扬灰?雍正喜欢...

将八福晋赐死并挫骨扬灰断章取义的谬传 一直有八福晋被雍正发回外家,并将其赐死并散骨的传言,大部分人都信以为真,现辟谣于此。 有记载八福晋被赐死并挫骨扬灰的有两处:据《清史编年》所述,是雍正四年二月间令胤禩之妻自尽,焚尸扬灰。而《起居注》和《世宗宪皇帝实录》没有发现有此记载。可《实录》中有如下一段话,很值得注意“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证明在这个时候,八福晋还没有被赐死。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武断地说八福晋死了。 《清史编年》以上言论应该来自《永宪录》中这一段:“又圣祖临御乾清门曾传谕,允禩之妻甚不妇,允禩亦甚惧其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侮辱其夫,又因将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近将其伊逐回母家,伊毫无畏惧,忿然而去,甚可恶,亦不可容于盛世……令庶人允禩妻自尽,仍散骨以伏其辜。散骨谓扬灰也,一云以庶人殡殓,非邸之讹,则宗人府议罪如是耳。”《永宪录》上如是写,《清史编年》就断章取义,将宗人府议罪当成了雍正的谕旨,显然是有问题的。 而事实上,雍正确实是“再详酌,另降谕旨”,雍正五年的时候,当允禩允禟已经死了,雍正才真正下旨处理他们的家眷(如楼下): 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 康亲王崇安等奏请:将大逆不道之阿其那、塞思黑妻子正法。 奉上谕:阿其那、塞思黑,心怀不轨,乱我国家,大奸大恶,不忠不孝,造背主逆天之大罪,诸王大臣遵依国法,欲将阿其那,塞思黑之妻子正法,理所当然。从来史册中仅反叛篡逆之人则有之,而未叛之先即公然敢与君上抗据,大逆不道,无人臣礼如阿其那、塞思黑者,实自古未闻。但阿其那、塞思黑之大逆不道虽著,而反叛之事迹未彰。其妻子免于正法。塞思黑之妻逐回娘家,严加禁固。阿其那,塞思黑之眷交于内务府总管,给与住居养瞻。 ——《上谕内阁》 《永宪录》所载乃宗人府议罪时,诸王大臣等上奏皇帝对八福晋的处理意见,彼时曾将此公布于邸之上,但宗人府议罪不是八福晋的最终命运。而事实上雍正四年二月,雍正针对王公大臣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并没有定见,还需要考虑,所以他才说“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一直到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允禩允禟等人已经亡故,他所面临的潜在的威胁已经彻底清除,他没有必要再去为难逝者的眷,而徒招物议,使

焚尸扬灰的介绍

焚尸扬灰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fén shī yáng huī,形容非常仇视。

清朝认为火化就是挫骨扬灰吗?

建国之前我们中国人的习惯都是主张“入土为安”,只有死后被安葬才可以超生超度,这与道教传统是密不可分的。建国之后,才逐步推行火葬,直至强制普及火葬。应当说八十年代之前,中国大多数人还是有火葬是“焚尸扬灰”的观念的,不仅仅是古代。

清朝认为火化就是挫骨扬灰吗?

建国之前我们中国人的习惯都是主张“入土为安”,只有死后被安葬才可以超生超度,这与道教传统是密不可分的。建国之后,才逐步推行火葬,直至强制普及火葬。应当说八十年代之前,中国大多数人还是有火葬是“焚尸扬灰”的观念的,不仅仅是古代。

胤禛为什么要将八福晋郭络罗氏焚尸扬灰?

一直有八福晋被雍正发回外家,并将其赐死并散骨的传言,大部分人都信以为真,现辟谣于此。 有记载八福晋被赐死并挫骨扬灰的有两处:据《清史编年》所述,是雍正四年二月间令胤禩之妻自尽,焚尸扬灰。而《起居注》和《世宗宪皇帝实录》没有发现有此记载。可《实录》中有如下一段话,很值得注意“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证明在这个时候,八福晋还没有被赐死。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武断地说八福晋死了。 《清史编年》以上言论应该来自《永宪录》中这一段:“又圣祖临御乾清门曾传谕,允禩之妻甚不妇,允禩亦甚惧其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侮辱其夫,又因将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近将其伊逐回母家,伊毫无畏惧,忿然而去,甚可恶,亦不可容于盛世……令庶人允禩妻自尽,仍散骨以伏其辜。散骨谓扬灰也,一云以庶人殡殓,非邸之讹,则宗人府议罪如是耳。”《永宪录》上如是写,《清史编年》就断章取义,将宗人府议罪当成了雍正的谕旨,显然是有问题的。 而事实上,雍正确实是“再详酌,另降谕旨”,雍正五年的时候,当允禩允禟已经死了,雍正才真正下旨处理他们的家眷(如楼下): 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 康亲王崇安等奏请:将大逆不道之阿其那、塞思黑妻子正法。 奉上谕:阿其那、塞思黑,心怀不轨,乱我国家,大奸大恶,不忠不孝,造背主逆天之大罪,诸王大臣遵依国法,欲将阿其那,塞思黑之妻子正法,理所当然。从来史册中仅反叛篡逆之人则有之,而未叛之先即公然敢与君上抗据,大逆不道,无人臣礼如阿其那、塞思黑者,实自古未闻。但阿其那、塞思黑之大逆不道虽著,而反叛之事迹未彰。其妻子免于正法。塞思黑之妻逐回娘家,严加禁固。阿其那,塞思黑之眷交于内务府总管,给与住居养瞻。 ——《上谕内阁》 《永宪录》所载乃宗人府议罪时,诸王大臣等上奏皇帝对八福晋的处理意见,彼时曾将此公布于邸之上,但宗人府议罪不是八福晋的最终命运。而事实上雍正四年二月,雍正针对王公大臣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并没有定见,还需要考虑,所以他才说“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一直到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允禩允禟等人已经亡故,他所面临的潜在的威胁已经彻底清除,他没有必要再去为难逝者的眷,而徒招物议,使自己背上残刻之名。 结果残刻之名还是背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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