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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常名教”的拓展阅读资料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纲常名教”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近代《青浦县乡土志》载:“自租界北辟,男以鬻贩营生而奢华渐起,女以纱丝工作而礼教鲜存矣。”这表明、战国时期的"士"是指哪一类人,历史上有名的"士"和他们的故事有哪些? 重点。历史上有名的"士"和他们的故事有、和教怎么来中国的、试评析清末法理派与礼教之间的礼法之争、解读嵇康阮籍的“越名教而任自然”。、谁有关于一些中国哲学术语的解释、纲常礼教什么意思、带有教字的成语有哪些等

近代《青浦县乡土志》载:“自租界北辟,男以鬻贩营生而奢华渐起,女以纱丝工作而礼教鲜存矣。”这表明

D 试题分析:根据题目中的“租界北辟”、“男以鬻贩营生”、“女以纱丝工作”可知是工业文明传入中国的结果,由“奢华渐起”、“礼教鲜存矣”可知是传统思想受到冲击,故选D。

战国时期的"士"是指哪一类人,历史上有名的"士"和他们的故事有哪些? 重点。历史上有名的"士"和他们的故事有

士是周以来的一个贵族等级,是贵族的最下层
周代分封制规定贵族有四个等级:天子、诸侯、大夫和士
以上三个等级都有一定的田产,全国土地归天子所有,天子封诸侯国给诸侯,诸侯再封邑给大夫,而士不能占有土地,也就是孟子所说的“无恒产”
但是士阶层也有自己的贵族尊严,佩剑是贵族的标志,因此无论士有多穷也要佩剑,因为这代表他贵族的尊严,也就是孟子所说的“有恒心”
在战国时代,士阶层的地位有所提高,春秋时期一些居于士阶层的大夫家臣就掌有重,例如孔子时代的阳虎,到了战国时代,士主要分为几个类型:文士、武士、辨士和谋士,根据他们的名字就能够猜出他们的长
这些士依附在大夫和诸侯身边,为他们出谋划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门客,主公为他们提供食宿,他们就要对主公尽忠,但他们绝对不是奴隶,因为他们享有人身自由,如果主公失势或对他不好,他就可以选择离开
战国四公子都有蓄养门客的习惯,经常门下食客三千,信陵郡窃符救赵中的鸡鸣狗盗之徒就是士,只要有一技之长就是士
士后来发展成为农民和小地主
在孔子的学说中,士被赋予了管理国家的重任,孔子认为当时的士是周朝的希望
东汉之后出现的士族已经和周代的士很不一样了
士这个阶层一直维持到西汉,韩信的谋士蒯通就是士
张仪商鞅韩非
士是周以来的一个贵族等级,是贵族的最下层
周代分封制规定贵族有四个等级:天子、诸侯、大夫和士
以上三个等级都有一定的田产,全国土地归天子所有,天子封诸侯国给诸侯,诸侯再封邑给大夫,而士不能占有土地,也就是孟子所说的“无恒产”
但是士阶层也有自己的贵族尊严,佩剑是贵族的标志,因此无论士有多穷也要佩剑,因为这代表他贵族的尊严,也就是孟子所说的“有恒心”
在战国时代,士阶层的地位有所提高,春秋时期一些居于士阶层的大夫家臣就掌有重,例如孔子时代的阳虎,到了战国时代,士主要分为几个类型:文士、武士、辨士和谋士,根据他们的名字就能够猜出他们的长
这些士依附在大夫和诸侯身边,为他们出谋划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门客,主公为他们提供食宿,他们就要对主公尽忠,但他们绝对不是奴隶,因为他们享有人身自由,如果主公失势或对他不好,他就可以选择离开
战国四公子都有蓄养门客的习惯,经常门下食客三千,信陵郡窃符救赵中的鸡鸣狗盗之徒就是士,只要有一技之长就是士
士后来发展成为农民和小地主
在孔子的学说中,士被赋予了管理国家的重任,孔子认为当时的士是周朝的希望
东汉之后出现的士族已经和周代的士很不一样了
士这个阶层一直维持到西汉,韩信的谋士蒯通就是士

在西周和春秋前期,文献中的“士”主要是指下级贵族。《左传》桓公二年:“卿置侧室,大夫有二宗,士有隶子弟。”《国语·晋语》:“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足以说明士于低层贵族。所谓“士食田”,是指士享有禄田,与庶人受田耕作的性质不同。西周时代礼不下庶人。《仪礼》记载先秦名物制度甚详,其《士冠礼》、《士昏礼》、《士相见礼》、《士丧礼》、《士虞礼》五篇,皆冠以“士”。姚际恒指出:“其实多通大夫以上而言,盖下而为民,上而为君卿大夫,士居其中也。”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士是处于大夫之下、庶人之上的一个低层贵族等级。作为贵族,士要具备当时贵族所必需的一些门知识。学习的科目是所谓“六艺”:礼、乐、射、御、书、数。顾颉刚认为古代之士皆武士,士之学“表面固为礼节,为娱乐,而其主要之作用则为战事之训练。故六艺之中,惟书与数二者乃治民之具耳”②。强调士之训练以射、御为主是对的,但认为礼、乐训练是表面文章,“惟书与数二者乃治民之具”,这个说法似难以成立。作为低层贵族,礼、乐训练也是治民必备之知识。《国语·周语》:“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礼记·王制》说:“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士之所以是士,身份地位高于“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这些“执技以事上者”,除了因为他于低级贵族之外,他的文化素养也远非后者所能比拟。如果只会射御而不懂礼乐书数这些道艺,那就不成其为合格的士了。

和教怎么来中国的

佛教传进中国内地,是佛教史上的重大事件。但对传进的具体时间,说法很多,学术界一般认为,汉哀帝元寿无年(公元前 2年),大月氏王使臣伊存口授浮屠经,当为佛教传入汉地之始。此说源于《三国志》裴松注所引鱼豢的《魏略·西戎传》:
昔汉哀帝元寿元年,博士弟子景庐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屠经》。回复立(豆)者,其人也。《浮屠》所载临蒲塞、桑门、伯闻、疏问、白疏问、比丘、晨门,皆弟子号。
大月氏于公元前130年左右迁入大夏地区,其时大夏已信奉佛教。至公元前1世纪末,大月氏受大夏佛教文化影响,接受了佛教信仰,从而辗转传进中国内地,是完全可能的。
在佛教界,则普遍把汉明帝夜梦金人,遣使求法,作为佛教传入中国的开始。此说最早见于《四十二章经序》和《牟子理惑论》。《理惑论》说:
“昔汉明皇帝,梦见神人,身有日光,飞在殿前,欣然悦之。明日,博问群臣,‘此为何神’?有通人傅毅曰:臣闻天竺有得道者,号之曰‘佛’,飞行虚空,身有日光,殆将其神也。于是上悟,遣使者张骞、羽林郎中秦景、博士弟子王遵等十三人,于大月支写佛经四十二章,藏在兰台石室第十四间。时于洛阳城西雍门外起佛寺,于其壁画,千乘万骑,绕塔三匝。又于南宫清凉台及开阳城门上作佛像。明帝存时,预修造寿陵,陵日显节,亦于其上作佛图像。时国丰民宁,远夷慕义,学者由此而兹。《四十二章经序》所记与此大同小异,但都未说明感梦求法的确切年代。袁宏《后汉纪》及范晔《后汉书》等正史,亦未记其年月。后来则有水平七年(《老子化胡经》)、十年(《历代三宝记》、《佛祖统纪》)、三年(《汉法本内传》)、十一年(陶弘景《帝王年谱》)等多种说法。至梁《高僧传》,更称汉明帝于永平中遣蔡情等往“天竺”求法,并请得摄摩腾、竺法兰来洛阳,译《四十二章经》,建白马寺。于是佛、法、僧完备,标志着佛教在汉地真正的开端。
但是,这类记载不仅神话成分居多,内容也相互矛盾。事实上,《后汉书·楚王英传》记,永平八年,佛教在皇家贵族层己有相当的知名度,不必由汉明帝始感梦求法。
此外,还有汉武帝时传入说。《魏书·释老志》记,汉武帝元狩年间,霍去病讨匈奴,获休屠王金人,“帝以为大神,列于甘泉宫。金人率长丈余,不祭祀,但烧香礼拜而已。此则佛道流通之渐也。”此说原出南朝宋王俭托名班固撰之《汉武帝故事》,国内学者一般持否定态度,但海外有些学者认为可信。
总之,根据信史胸记载,佛教传入汉地,当在两汉之际,即公元前后。它是通过内地与西域长期交通往来和文化交流的结果。
从两汉之际到东汉末年,约200多年,是佛教在中国的初传时期。它经历了一个反复、曲折的变态过程,终于在中国特定的社会条件和文化背景上定居下来。
西汉末年,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激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王莽托古改制,不但没有缓和阶级对立,反而激起了全国范围的农民起义,西汉王朝最终为刘秀的东汉王朝所取代。在意识形态上,董仲舒草创的谶纬神学,由于国家实行五经取士,处处需用图谶论证皇的合理性,以致经学与妖言,儒士与方士搅混不清。王莽改制用图谶,刘秀取国也用图谶,图谶成了两汉的官方神学,既是文人做官的门径,也是巩固政或夺取政的舆论工具。史载第一个接受《浮屠经》的是汉哀帝时攻读《五经》的“博士弟子”,同当时的这种风气是相适应的。
《后汉书》关于楚王英奉佛的记载,有助于了解佛教在这 种大背景下的具体情况。
楚王英是汉明帝的异母兄弟,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封王,二十八年(52年)就国。《后汉书》本传记:“英少时好游侠,交通宾客。晚节更喜黄老,学为浮屠斋戒祭祀”。永平八年(65年),“诏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相国曰:讬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明帝将此诏书传示各封国中傅,明显含有表彰和推广的意思。后来刘英广泛交结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以为符瑞”遂以“招聚奸猾,造作图书”,企图谋逆罪被废,次年,在丹阳自杀。
结交宾朋(多是方士),造作图谶,起码在光武诸王中是很流行的。像济南王康、阜陵王延、广陵王荆等都是。但他们制造的图谶,已不再作为“儒术”,而是当作黄老的道术;早先侧重附会《五经》,也转向了“祠祭祝诅”。楚王英对“浮屠”的“斋戒祭祀”,是这种活动的重要方面。由此可见,佛教在中国内地是作为谶纬方术的一种发端的。
汉明帝对于楚王英一案的追究很严,株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桀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数”。诸侯王作谶纬方术,直接成了大逆不道的罪状。自此以后近百年中,史籍不再有关佛教在中土传播的记载,显然,也是这次株连的结果。
自和帝(89—105)开始,东汉王朝在阶级对立的基础上,又形成了外戚、宦官和士族官僚三大统治集团的长期斗争,至桓、灵之世(147—189)达到顶点,最终导致了黄巾起义(184),东汉皇陷于全面崩溃。佛教在这种形势下,有了新的抬头。
但作为东汉官学内容之一的天人感应,包括图书谶纬、星宿神灵、灾异瑞祥,始终没有中断过,皇室对方术的依赖也有增无已。汉章帝(76—88)继明帝即位,赐东平宪王苍“以秘书、列仙图、道术秘方”。神仙术已为皇家独享,所以也当作最高的奖赏。到了汉桓帝,更有了明显的发展。他继续楚王英的故伎,在“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或言“饰华林而考濯龙之宫,设华盖以祠浮图、老子”。其目的,一在“求福祥”,“致太平”,一在“凌云”而成仙。佛教进一步被王室视作崇拜的对象。
然而,佛教自身在这个时候已有了义理上的内容。延熹九年(166),襄楷疏言:“浮屠不三宿桑下,不欲久生恩爱”,又说,“此道清虚,贵尚无为,好生恶杀,省欲去奢”。这是早期佛教禁欲主义的标准教义,在传说为明帝时译出的《四十二章经》中,有很集中的反映。
《四十二章经》是译经还是经或汉地所撰,以及它成于什么年代,近代学者有很不相同的意见。但它的部分内容,在襄楷疏中已有概略地表现,则没有疑问。此经从“辞亲出家为道”始,始终贯彻禁欲和仁慈两条主线,与襄楷的主张全合。其中言“树下一宿,慎不再矣”,与襄楷所说“浮屠不三宿桑下”,都是佛教头陀行者(苦行游方者)的主张;又言天神献玉女于佛,佛以为“革囊众秽”,襄楷疏中也有完全相似的说法。因此,汉桓帝时重新出现的佛教,已经具有了出家游方和禁欲仁慈的重要教义。但在形式上,与道教的结合比同五经谶纬的结合更加紧密。襄楷本人是奉行于吉“神书”
的,此“神书”,“以奉天地顺五行为本,亦有兴国广嗣之术”,即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的原本《太平清领书》。襄楷引用佛教的上述教义,主要在于论证“兴国广嗣”的正确之道。他特别提到当时的传说:“或言老子入夷狄为浮屠”,把产生于古印度的佛教说成是中国老子教化夷狄的产物。这意味着佛教处于依附道教的地位。
桓灵之世,经过两次党锢(166—176)和震撼全国的黄巾起义,接踵而来的就是董卓之乱,军阀混战。连年战火,灾疫横生,人民处在死亡线上,痛苦、无望的阴影,笼罩社会各个阶层。这在社会思潮上,引起了重大变化。首先,两汉神学化了的纲常名教,即独尊的儒术,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汉桓帝在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就是对儒术失去信心的表现;黄巾起义奉《太平清领书》为经典,张鲁的五斗米道用《老子》作教材,广大的农民唾弃了官颁的《五经》;在官僚和士大夫层,名教礼法或者成了腐朽虚伪的粉饰品,或者为有才能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所轻蔑。两汉正统的文化思想已经丧失了威地位,社会酝酿和流行着各种不同的思想和信仰,其中不少可以与佛教产生共鸣。所谓“名不常存,人生易灭”。以“形”为劳,以“生”为苦之类的悲观厌世情绪,以及由避祸为主而引生的不问是非的政治冷淡主义和出世主义等,更是便于佛教滋长的温床。
此外,与图谶方术同时兴盛的精灵鬼神、巫祝妖妄等迷信,也空前泛滥,为佛教信仰在下层民众中的流传提供了条件,加上统治阶级运用政治和经济手段的诱胁,在汉末的某些地区,使佛教有了相当广泛的群众基础。《三国志》和《后汉书》均载,丹阳(安徽宣城)窄融督管广陵(江苏扬州)、下邳(江苏宿迁西北)、彭城运槽,利用手中掌握的粮食,起大浮屠寺,可容三千余人,悉课读佛经;又以信佛免役作号召,招致人户五千余,“每浴佛,多设酒饭,布席于路,经数十里,民人来观及就食者且万人”。
从西汉末年到东汉末年的二百年中,佛教从上层走向下层,由少数人进入多数人,其在全国的流布,以洛阳、彭城、广陵为中心,旁及颖川、南阳、临淮(即下邳)、豫章、会稽,直到广州、交州,呈自北向南发展的形势。
参考资料:任继愈《中国佛教史》·一、佛救向中国内地的传播

试评析清末法理派与礼教之间的礼法之争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等人制订了修律中第一部法律,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本单行诉讼法规--《刑事民事诉讼法》,虽然’刑民合一’而编,但已严格区分于传统旧法’刑民不分’特点。
  该法上呈清庭后,清庭谕令各省督抚大臣’体察情形,悉心研究其中有无扦格之处,即行缕析条,据实具奏。’而立法者万没想到该法一出即遭到各地督抚将军的几乎一致批驳。
  例,广西巡抚林绍年奏称:’新纂刑事民事诉讼各法,广西尚难行。盖俗悍民顽,全恃法律为驭驾,闻以不测示恩威。若使新法遽行,势必夸张百出,未足以齐外治,先无以靖内讧,下所司知之’。
  而直隶总督袁世凯奏称:’新纂刑事民事诉讼法,内有扦格者数条,请饬再议’。
  张之洞是对新法驳议最为猛烈的一个,他在《遵旨覆议新编刑事民事诉讼法》中对该法草案进行了全面的否定。如,对父子异财、男女平等、律师制度、陪审员制度、废除比附法、规定控诉期限等都进行了批驳,随后这部新法即被清政府废除。这也是’礼法之争’的开始,可以说清末的修律自开始之时便伴随着’礼法之争’的争论。
  对《刑事民事诉讼法》的驳议直接促成了清末法律改革中礼教派与法理派两大派别的形成,引发了长期的’礼法之争’的局面。
  虽然《刑事民事诉讼法》未及公布便胎死腹中,但随之另一部更具有影响的法典《大清新刑律》又出台了。
  由于新刑律中体现了法律与礼教分离的精神,这部法典无可避免的遭到了以张之洞为首的礼教派的群攻’礼法之争进入高潮阶段。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大清新刑律》是否应确定’无夫奸’、’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以及’干名犯义’条存废、’存留养亲’是否应编入刑律、’子孙卑幼对尊长可否行使正当防卫等问题上。
  以沈家本、伍廷芳、杨度为代表的法理派与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展开了激烈的辩驳。
  当然最后的历史是法理派最终的失败,也是清朝封建王朝本质的必然。
  清末“礼法之争”的意义:
  经过’礼教派’和’法理派’的这场激烈的争论,尽管双方都不能完全以自己的意愿主导修律,但在双方的合力之下,一方面,新律吸收了资产阶级法律形式,建立起了近代法律体系,引进了资产阶级法律原则、制度,删减了旧律中落后与野蛮的内容,如《大清新刑律》删去了纲常名教的基础--《五服图》,主张尊卑、良贱、男女在法律上平等,实行’罪刑法定主义’;《刑事民事诉讼法》主张父祖子孙别籍异财、男女平等,否定了’宗法’、’家族’、’服制’的作用,并采取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员制度。另一方面,在礼教派坚持下,修律时最大限度地考虑到了礼教在中国的广泛影响,使礼教在新律中得以体现,如律后附《暂行章程》五条。由此,中国法律在中西融合的轨道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伴着’礼教派’与’法理派’的斗争而修订的新律,虽然在清末多未能实行,但对其后的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律的影响极大,有些是起草法律的根据或蓝本,有些则直接被沿用。
  ’礼法之争’的结果也使中国在法律发展方面溶入了世界,中国的法律不再独立于世界之外,而成为其中的一员,此后中国与世界法律的发展有了衔接,能够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及时吸收西方的先进的法律理论和原则,保障和促进社会的发展。
  ’礼法之争’在传播近代法律思想和理论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以后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礼法之争’关系到法律的起草、签注、修改、审议、表决各部门,其中有修订法律馆、宪政编察馆、法部、资政院、中央各部,参与者中不乏身居高位的硕学通儒或封疆大吏,还有一般官吏、士人及在华的外国人。双方为驳倒对方,在新律中贯彻己方的主张,精心演习法律,著书立说。同时,外国法典的翻译,中国法典的出,法律学堂的设置,法学会的建立,法政研究所的举办,都一片繁荣。可以这样说,正是’礼法之争’双方对法律的争论和推演有力地推动了法律的普及和法律意识的推广。

解读嵇康阮籍的“越名教而任自然”。

“非汤武而薄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 是魏晋玄学所倡导的.阮籍’非汤武而薄周孔’,认为万物皆禀受元气而生,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主张毁弃礼法,返回自然.名教就是指儒教(儒家),单此句的意思是指:不尊圣贤,不按儒教,恣意而为,请确认

谁有关于一些中国哲学术语的解释

中国哲学术语【天】殷周人指最高的人格神,宇宙的主宰。春秋之际社会动荡,天命观发生动摇。孔子既承认主宰之天,以文之灭兴决定于天,又指自然之天。墨子非命,却提出“天志”以赏善罚恶。老庄以道生天地,否定了天的至上性,认为天即道之自然。荀子以天为自然,认为“天行有常”,主张“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反对“错人而思天”。西汉董仲舒讲天人感应,又以天为最高的神灵,万物的主宰。东汉王充则认为天是自然的物质实体。唐刘禹锡提出天人不相预,反对天命论。北宋张载认为天即太虚之气。程颢提出“天者,理也,”否定了天的人格意义,代之以绝对精神。王守仁则以心规定天,“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反映了对天的认识的分歧和思维的进步。 【德】道德,品德。指人的品质或行为对他人和社会所具有的善恶价值。西周统治者提出“德以配天”。春秋以后,德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品性。儒家以德为人的本性,恭宽信敏惠,仁者爱人,主张“为政以德”,提倡德治。道家也以道为本,德为道之用,但认为大道自然无为,朴素无德,主张绝圣弃智,至德即是无德。 【敬德保民,以德配天】相传为西周初年周公旦提出的政治伦理思想。意为统治者应崇尚道德,以保其民人固其天命。一方面为革商之命作辩护,另一方面又作为统治的手段。 【阴阳】本义为日照的向背。向日者为阳,背日者为阴。后来用以指气和事物所包含的对立因素。 【气】本义为云烟、云气。后用以指无形状的充塞于整个宇宙的弥漫性物质,是构成物质存在的基本元素。 【天人之辩】中国哲学关于天与人、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关系的争辩,涉及客观必然性与主观能动性之间的关系。 【天人合一】中国古代关于天与人、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相通、相合与统一的观点。天人合一不等于天人等同。中国哲学侧重强调天人之间的统一,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自然界有着同样的本质和规律,追求天人之间的和谐,反对把天与人相互割裂、相互对立,具有合理的因素。 【八卦】《易经》的八种基本图形。由“—”“――”两爻相迭变化,每卦三爻组成。它们是: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易经》六十四卦均由八经卦两两相迭组合变化而成,并从八卦的基本性质及其组合变化来占筮、判定吉凶臧否。《易传》以伏羲作八卦,认为八卦主要代表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八种自然事物,并由这八种基本事物交感变化而产生出万事万物。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中国古代思想家把自然观和人的活动归结为五种物质因素,含朴素唯物主义因素。战国秦汉间出现五行相生相克学说。五行相克是木克土,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土克水。五行相生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性】一般指人性,亦有天性、物性的意蕴。 【仁】指一种高尚的美好品德。孔子以仁为最高的道德原则,以仁为核心建立起自己的思想体系。仁的核心是爱人,主张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提出“忠恕”之道。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宗法制度的礼制,并把仁爱的原则推广到政治之中。在此基础上,孟子进一步提出了仁政的学说。道家老庄则主张“绝仁弃义”,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汉以后,仁成为五德(仁、义、礼、智、信)之首。宋代学者更以天理说仁,仁具有了万物本原的意义。近代学者接受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并以之改造仁的学说,仁便从封建宗法血缘道德转变为近代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思想。 【中庸】儒家的哲学范畴。即在处理事物的矛盾时应当掌握的合适的“度”。 【尽心知性】孟子提出的反省内心的认识方法和道德修养方法。 【性善论】中国古代人性论的主要观点之一,战国时孟子首先提出。性善就是说人的本性具有善的道德价值,每个人生来就有向善的潜能。性善论是孟子仁政学说的理论基础,对后世有重要影响,宋明学者予以改造后,成为中国古代人性论的正统理论。 【性恶论】中国古代人性论的重要学说之一,认为人的本性具有恶的道德价值,战国末荀子倡导这种理论。性恶论以人性本恶,强调道德教育的必要性,性善论以人性本善,注重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二者既相对立,又相辅相成,对后世人性学说产生了重大影响。 【民贵君轻】孟子提出的社会政治思想。意为从天下国家的立场来看,民是基础,是根本,民比君更加重要。是孟子仁政学说的核心。具有民本主义色彩,对中国后世的思想家有极大的影响。 【王霸之辩】中国古代两种统治方法和政治理想的争辩。王指王道,即先王之正道。孟子以王道与霸道相对,认为施行仁政,以德服人者为王道。霸指霸道,即凭借武力假行仁义以征服别人的政治统治方法。霸道以武力压服别人,不能使之心悦诚服。孟子提倡王道,反对霸道。韩非则提倡霸王之道。秦汉以后王霸并用。到宋代,王霸之辩更演为社会历史观的争论。朱熹和陈亮进行了数年的争论,在中国思想史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道】中国哲学的主要范畴之一。本义是人所行走的道路。引申为规律、原理、准则、本原等意义。春秋时“道”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和人的行为准则。孔子少言天道,注重人道。老子首先从抽象的哲学意义把“道”规定为万物的本体。庄子继承发挥老子思想,以“道”为宇宙的本体。儒家后学则着重阐发了“道”的伦理意义,所关心的仍是人道。到《易传》,才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以“道”为天地万物运动变化最根本的规律。这种理论对中国古代哲学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韩非子把“道”说成是万物所依循的总规律。西汉董仲舒用道来论证三纲五常的绝对性。宋明理学家在发扬儒学之时,吸收了道家和《易传》的思想,把道规定为理,作为宇宙万物的最高本体。 【自然】含义相当广泛,主要指天然,自然而然,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无须人的作用来干预。 【无为】道家哲学思想。老子认为,道生万物而自然而然,不受任何意志支配的。就“道”听任自然而言,是“无为”,而就其生长万物言,又是“无不为”,所以“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人的行为也应该效法天道,顺应自然,不要任意妄为。执政者更应该以“无为”治国,才能“无败”、“无失”,达到“无不为”。老子“无为”论所含的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消极因素,后来被庄子所发展,而其要求人们不要任意妄为的思想,则为《淮南子》发展成“因物之所为”、“循理而举事”,从而有所作为的思想。 【道法自然】中国春秋末期思想家老子用语。《老子》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法自然,否定了宇宙间有意志的主宰存在,但老子由此反对人为,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神器】中国春秋末期思想家老子用语。器,物。神器,神秘之物,代指国家政。 【逍遥】中国战国时期哲学家庄子用语。指一种个人精神的绝对自由状态。庄子认为,真正的自由是无待即不依赖于任何条件的,如果借助了一定的条件,则会“为物所役”、“所累”,从而不自由。 【宇宙】时间和空间的总和,天地万物的总称。宇,空间;宙,时间。东汉科学家张衡则认为:人们观测到的天地是有限的,而整个宇宙是无限的。后来的唯物论者大都肯定张衡的观点。 【非命】中国古代战国初期著名思想家墨翟的主张。反对儒家把“寿夭贫富,安危治乱”看成是先天命定的思想。“非命论”是墨子思想中最积极合理的部分,是人类对自身力量的初步认识,表达了古代劳动者力图摆脱传统天命思想束缚的愿望。 【天志】中国古代战国初期著名思想家墨翟的天道观。认为天是有意志、能对人的善恶进行赏罚的最高主宰。 【三表】墨子提出的检验言论与认识是非的标准。表,指法、仪;三表即三条标准。墨子认为,人们的言论与认识是非必须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即:“有事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以历史经验判断言论事非;以广大民众的直接感性经验为是非依据;以言论和认识的实际效果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是中国哲学史上最早的较为完整的检验真理的标准,带有浓厚的经验论色彩,并以之论证天志和鬼神的存在。 【兼爱】墨子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主张。墨家学说的核心内容。意指天下之人应当相互亲爱。强调人应树立远大的道德理想,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反映了古代的平等观念,代表下层劳动者利益。 【非攻】墨翟的战争观,是兼爱思想最集中、最突出的表现。认为兼并和侵略战争于民危害最大。 【名实】名,指名称、形式,实,指内容。最早产生于先秦。春秋战国之际,社会处于大变革时期,旧有之名已不能容纳新的现实,于是产生了名实之辩。孔子主张“正名”,用周礼固有之名去纠正已经变化了的内容。墨子则强调不是名决定实,而是实决定名。后墨继承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名是事物的概念。名的作用在于指谓、描绘内容,名实的关系是“以名举实”,并从逻辑学的角度对名实关系作了深入探讨,极大地促进了名实论和形式逻辑理论的发展。后来荀子也提出“制名以指实”(《荀子·正名》),认为名是用来指谓实的、约定俗成的概念,它决定于实,一旦形成也不能轻易改变。 【法】①指法律、法令、法规等。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行为规范。先秦法家强调法,商鞅提出,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手段。《管子》明确以法为行为的标准和规范,并视之为“圣君之宝用”。韩非对法作了更深入、全面的规定,认为法是由统治者制定并公开颁行的法律条文,是赏罚的依据,必须具有兑现的效力,并使百姓明了、遵守。②佛教名词。通指一切事物。又指佛、法、僧三宝之一,即佛教的经典和教义。 【术】①手段、策略。法家的重要术语,实际上是君主驾驭群臣、治理国家的术。②方法、学说,如道术、方术。 【势】①力和地位。即势。法家强调的统治方法之一,认为势是君主实行法治的必要条件,君主之势,就在于握有刑德赏罚之,从而使群臣对君主绝对服从。君之失势,如虎豹失其爪牙,必然身死国亡。②趋势。唐柳宗元《封建论》以封建制为历史趋势。明清之际王夫之提出理势统一的学说,以势为理即历史规律所表现的必然趋势。并以此论证社会历史的进化发展。 【白马非马】中国先秦名家公孙龙的命题。它是揭示个别与一般辩证关系的命题,触及到了概念的同一性自身包含着差异性的思想。另外,这一命题也触及到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关系问题,强调了概念之间的差异性和独立性。 【五德终始】又称五德转移。战国时期阴阳家邹衍的历史观。“五德”即事物的水、火、木、金、土五种德性或性能。“五德终始”即“五德”相生相克和终而复始的循环运动。邹衍继承早期的阴阳五行学说,形成了“五德终始”、“循环相胜”的观点,试图用当时的天文学知识来说明自然和社会的变化问题。 “五德终始”说以“天人合一”思想为基础,是为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建立新的统一封建王朝寻找理论根据的。 【一阴一阳之谓道】中国古代易学用以说明矛盾运动法则的命题。语出《易传·系辞上》。主为天地万物及人类生活都有阴阳两个方面、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相反相成,相互推移,不可偏废,构成事物的本性及其运动的法则。 【形而上】中国古代哲学术语,指无形的东西。《易传·系辞上》:“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里的“形而上”指无形的精神本体(道),“形而下”指由道派生出来的具体事物(器)。“形而上”与“形而下”这一对范畴在中国哲学史上有过长期的争论,常被各家用来表述抽象和具体、本质和现象、本源和派生物等。 【太极】太即大,极指极至。语出《周易·系辞上》:“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认为太极是天地万物的本原,由太极产生阴阳,由阴阳生出四象,由四象生出八卦。近代孙中山吸收西方近代科学知识,用太极翻译西文“以太”,仍视为宇宙的本原:“元始之时,太极(此用以译西名以太也)动而生电子,电子凝而成元素,元素合而成物质,物质聚而成地球,此世界进化之第一时期也。”表达了物质进化论观点。 【两仪】中国古代易学范畴。两仪所指,说法不一,其哲学意义则指天地或阴阳 【四象】中国古代易学范畴,象征春夏秋冬四时,故称四象。在哲学上,含有变化产生的各种现象之意。 【消息】中国古代哲学术语。消,消亡;息,增长。指世界万物的存在过程是一个消亡与发生相统一的过程。 【太一】“太”是至高至极;“一”是唯一。①“道”的别称。③星宿名或天神之别称。 【天人感应】中国古代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神秘学说。认为天和人相类相通,天具有意志,能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战国时学阴阳家者有持此说。西汉董仲舒加以系统化、哲理化。后导致谶纬神学的出现,故受到王充的批判。 【元气】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指产生和构成天地万物的原始物质,以元气为天地本原。 【清谈】又称清言、玄言、雅谈。魏晋时期的一种远离世事,崇尚虚无、空谈名理的风气。其内容包括玄学、名理、评品人物等等,玄学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 【贵无论】魏晋玄学的一种主要哲学思想。创始人为何晏、王弼。主要观点是以“无”作为宇宙的本体,认为万物(有)以无为存在的根据,贵无论促进了中国古代本体论哲学的发展,但错误地以空洞的抽象观念为宇宙万物的本体,故受到后来以裴頠为代表的崇有论的批判。 【本末】中国古代哲学用语。指根本与末节,本质与表现,本体与作用。 【动静】即运动与静止。中国古代哲学中一对重要范畴。 【名教与自然】魏晋玄学中的一对重要范畴。名教,指以正名分、定尊卑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自然则指天道之无为,人类无须以人力干预也不由人的意志所决定的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情欲。儒家重名教,道家尚自然,二者长期有争论。魏晋玄学以老庄思想释儒,进一步展开了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并成为玄学的重要理论问题。认为维护社会秩序最好的途径是顺应人的自然本性,无为而治。主张超越名教的束缚,返归于自然,以虚静之心任性任情。极大地冲击了礼教的神圣性,为门阀士族腐朽堕落的生活作辩护。宋代学者以复兴儒学自命,重振传统纲常名教,以天理论证名教的绝对性和合理性,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行为的巨大枷锁。明李贽再次冲击名教是非观。近代谭嗣同提出“冲决网罗”,抨击封建纲常名教。以西方近代伦理原则和自然人性论反对名教,提倡个性解放与自由。 【崇有论】魏晋玄学的重要哲学理论和派别之一。与贵无论相对立,认为宇宙万物以有为本。指出宇宙万物皆产生于有,世界的本原是实际的物质存在,无不能生有。 【道统说】儒家关于传道系统的学说。首先由唐韩愈明确提出,他在批判佛教的过程中,提出了儒家先圣前贤一脉相传的“道统”对抗佛教传法的“祖统”(法统)。道统说的提出是为了复兴儒家传统。宋儒继承韩愈的思想。朱熹以理学为儒家正宗,并自命为传人。陆九渊则不承认程朱的正统地位,自命为道统传人。道统说遂成为理学程朱与陆王两派争夺儒学正宗的理论。 【理学】又称道学、新儒学。宋元明清时期的一种哲学思潮。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吸收了道家和佛教哲学思想而产生的新儒学。它以性命义理为核心,是宇宙论、认识论和道德学说高度统一的思辨哲学。它以“理”为哲学的最高范畴和宇宙本体,取代了传统儒学思想的“天”的地位。南宋以后,被统治者奉为官方哲学。明清之际,从理学内部分化出王夫之、颜元、戴震等人,对理学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批判。 【物极必反】中国古代哲学辩证法思想。意为事物发展到极点,必然向它的反面转化。是辩证否定的朴素表述。 【理】又称天理。主要涵义有:事物运动变化的固有秩序和规律、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事物的本质和本性、宇宙万物的本体等。 【吾心即是宇宙】南宋陆九渊的哲学命题。认为主体之心即包容着宇宙万物,把宇宙万物统一于主体之心。 【知行合一】明王守仁的重要哲学思想王守仁吸收前人思想,针对程朱“知先行后”导致的知行脱节的不良风气,大力提倡知行合一。对反对知行脱离有一定积极作用,但混淆了知与行的本质区别,有以知取代行的倾向,故受到明清之际的王夫之的批判。 【致良知】明王守仁提出的认识论和伦理学思想。认为良知是心之本体,心为万物之本,故良知亦为万物之本。王守仁良知实际上是对封建伦理道德纲常的概括。 【经世致用】中国古代哲学的一种思潮。指学问必须能治国安民,有益于国计民生,取得实际的功效。又称经世致用之学,与空疏无用之学相对。最初导源于南宋的浙东事功学派。到明清之际,经世致用成为一股学术思潮。 【中体西用】中国近代中西文化之争中洋务派的主张。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意为以中国传统文化即纲常名教为立国之根本,以西方科学技术和具体文化措施为强国之作用。这一观点表明西方文化对中国社会和文化带来极大的冲击,要使中国富强必须向西方学习。但它主张维护传统社会的根本制度和纲常名教,希企用西方的“富强之术”使封建社会恢复生机。成为洋务运动、反对维新变法的思想纲领。在晚清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物竞天择】近代严复对进化论两个概念生存竞争、自然选择的译语。他在《原强》一文中向中国人介绍达尔文《物种原始》(今译《物种起源》)一书时,将其核心内容概括为物竞和天择,宣扬社会达尔文主义,为变法维新、救亡图强提供理论依据。在当时的条件下具有特定的积极作用,并对当时及后来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主义、民生主义之总称。近代孙中山提出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思想学说和理论纲领。是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完整的理论和政治纲领,孙中山思想体系的核心,在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 【实事求是】中国古语。即做学问应该掌握充分的事实材料,从实事求索其真相,引出结论。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对这一古语作了新的解释:“‘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从此,“实事求是”成了一个通俗的哲学概念,并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条基本思想路线。

纲常礼教什么意思

纲常礼教指封建时期的三纲五常和束缚人的思想行动的礼节和道德。
纲常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
礼教即礼仪教化,礼教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因其重视名份,又称名教,即以名为教。礼教思想统治影响中华民族两千余年。对名教系统的破坏行为称为“僭越”。
扩展资料:
三纲五常起源: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本源于周礼“尊尊君为首”和“亲亲父为首”的基本原则,先秦时代的孔子也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
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求全责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
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父、夫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
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纲常
百度百科——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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