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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物穷理”的拓展阅读资料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即物穷理”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28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朱熹认为,认识理,是要“即物穷理”,与“格物致知”。他说:、格物穷理是什么意思、"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各自的含义、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朱熹的格物穷理的“格”是什么意思?、“格物致知”的知行观是什么?等

(28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朱熹认为,认识理,是要“即物穷理”,与“格物致知”。他说:

(1)“天理”:三纲五常。(2分)目的:在于明道德之善,而非求科学之真。(2分)影响:成为维护封建君主制制度的工具;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进步。(4分)(2)意义:标志近代科学的诞生;冲击了封建神学观念;促进了启蒙运动的发展。(6分,言之有理即可酌情给分)(3)原因:洋务运动过渡注于军事科技,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封建体制;聘请的一些洋匠、顾问业水平不高,难以克服技术上的落后。(6分)影响:洋务运动是中国近代化的起点;促进了中国的工业化。(4分)(4)科技的发展对社会进步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社会进步为科技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4分,言之有理即可酌情给分) (1)材料一叙述的是理学,朱熹所说的天理是指维护封建制制度的三纲五常,其目的是明道德,维护封建统治,影响从当时和社会长远角度分析(2)《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是牛顿的作品,这标志着近代科学的诞生,同时也促进了启蒙运动的发展(3)材料三中“自强运动”指的是洋务运动,失败原因从材料中分析,“李鸿章对船炮的过度注”“ 那些西洋顾问和教习自己就不很业时”即可得出(4)本问是开放性试题,叙述出科技和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即可,言之合理即可。

格物穷理是什么意思

成语词条:
格物穷理
成语发音:


qióng

成语释疑:
穷究事物的道理。
成语出处:
明·方孝孺《答郑仲辩》:“其无待于外,近之于复性正心,广之于格物穷理。”
成语示例:
偶阅近人《夜谈丛录》,见所载焚旱魃一事、狐避二事,因存记所疑,俟~者详之。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
(其中~代表本词条:格物穷理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各自的含义

’格物’:把“物”字与“格”字联合在一起,凑成一个名词,叫做“格物”,并非完全
是指格去心中的物欲才叫做“格物”。换言之,“致知格物”的道理,只要在孔子的孙子、曾子的门人子思所著的《中庸》中,就有明显的解释,如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由此可知尽人之性,还只是自我“内明”学养的一段功夫。进而必须达到尽物之性的“格物致知”,才是内圣外用的学问。
’致知’:致知
儒家用语。
格物致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格,至也。物,犹事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确的表述。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对于朱熹的的解释,我们的理解是,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即做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决不湖涂。
《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东汉郑玄注:“知,谓善恶吉凶之所终始也。”“此致或为至。”
南宋朱熹注:“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明王守仁谓“致”即行,以论证其“致良知”和“知行合一”。
参见“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
谓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为中国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之 一。语出《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郑玄注:“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於善深,则来善物;其知於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格物致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格,至也。物,犹事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确的表述。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对于朱熹的的解释,我们的理解是,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即做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决不湖涂。
词 目 格物致知
发 音 gé wù zhì zhī
释 义 格:推究;致:求得。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出 处 《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示 例 顾彼西洋以~为学问本始,中国非不尔云也,独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严复《原强》)
修身齐家儒家的伦理政治。指加强自身的修养,治理好家政。
修身
指修养身心,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道家、儒家、墨家都讲修身,但内容不尽相同。儒家自孔子开始,就十分重视修身,并把它作为教育八目之一。儒家的“修身”标准,主要是忠恕之道和三纲五常,实质上是脱离社会实践的唯心主义修身方法。他们认为修身的过程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的本,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末。由此通过“反省内求”的方法,使个人的行为同封建道德相吻合,为其封建统治和政的巩固培养人才。道家的修身要求做到顺应自然;墨子则要求做到“志功合”兴利除害、平天下。
成语 修齐治平
发音 xiū qí zhì píng
解释 泛指伦理哲学和政治理论。
出处 《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又称儒家用语。“修”,指修身;“齐”,指齐家,“治”,治国,“平”,平天下。他们以“修身”为中心,强调个人道德修养与治国、平天下的一致性,主张由近及远,由己及人,把“格物”、“致和”、“诚意”、“正心”,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形成封建伦理政治哲学的整个体系。这样,儒家的道德论便更加系统化、理论化,更能适应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统治的需要 .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
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
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出自‘礼记.大学’,格物,推究事物的原理,致知,获得知识.这是人教教科书九年级课文‘应有格物致知精神--丁肇中’里的解释,应该比较准确.

朱熹的格物穷理的“格”是什么意思?

格物:推究事物的道理;格就为推究,揣摩,研究,掌握,了解等这方面的意思

“格物致知”的知行观是什么?

朱熹的“格物致知”论是讲道德修养问题。要修做圣贤,就必然要涉及到知行观的问题,就要“格物致知”。
朱熹在《大学章句·格物致知补阙》中,对知行观作了全面的论述。他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其意如下:
(一)格物,就是穷尽事物之理。格是“尽”的意思,又是“至”的意思。朱熹认为,只有把事物之理穷尽到十分了,才能算格物。“格物”首先要广见博闻,从人事到自然界,大至天地阴阳,小至昆虫草木,都要进行探索。从众多的事物之中,探索其规律。但也不是要穷尽所有的一草一木之理,而是“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文集》卷三九)。朱熹认为,如果泛观万物之理,醉心于自然界的一草一木的学问,这好比“炊沙而欲其成饭也”。在他看来,要穷理,必读圣贤之书,达到封建道德的最高修养,而不是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他把读书、谈话、待人、处事看成都是“即物穷理”。“如读书,便就文字上格;听人说话,便就说话上格;接物,便就接物上格。精粗大小都要格它,久后会通”(《语类一五·大学》二)。这是对儒家认识论的伦理化。
(二)致知,就是推展、扩充自己的知以至于极点。致是推开、推极的意思。为什么认识能全知全能无所不通呢?在朱熹看来,这是“本心之知”,“非从外得”。因为“理便在心之中”(《语类》卷五)。“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语类》卷九)。这是唯心主义的先验论。他认为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只是“理”自身的自我认识。所以心是无所不知的,认识“理”也无需外求,只不过是认识我的道理而已。例如,儿童懂得爱父亲,长大了懂得敬兄长等。不过,这只是“本心之知”,还必须推展开去,达到知无不尽的极限。因此,他的“格物致知”是“格物以理言”,“致知以心言”。因为理在心中,因而,致知就是省察本心,不要让人心之灵被人的感觉、气质。感情等物欲所蒙蔽。好像镜子蒙上了灰尘就不复光了,要把灰尘拭掉,使镜子照出自身。这样,朱熹就从本体论上的客观唯心主义转到了认识论上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先验论。
作为先验论的认识过程,当然就不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无知到知,从知之甚少到知之较多的过程了,而是从所不知到受蒙蔽,又重新回到知的过程。朱熹把这一过程比着人的醒与睡的过程。他说:“人之本心不明,一如睡人都昏了,不知有此身,须是唤醒方知……”(《语类》卷一一四)这就是说,人睡觉了,知识和道德观念并未消失,只是暂时不能发挥作用;一唤醒就什么都明白了,而且“耳目聪明”,能够正确地“应事接物”,不会发生差错了。这种以唤醒沉睡着的人心,达到消除蒙蔽,恢复天赋的智慧,与古希腊柏拉的理念“回忆”说是多么地相似啊!
不过,朱熹的认识论又有违背其先验论的合理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提出了“即物穷理”的唯物主义命题。他认为“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语类》卷四四)这就是说,每一事物都有自己的规律,只有与客观事物接触,才能认识它的规律。他举例说,老虎到底可怕不可怕,只有被咬过的人,才最懂得;酒能否醉人,饭能否饱人,毒药能否杀人等,也只有吃过后才得知。朱熹在这里意识到了一切真知都发源于直接经验。这已接近唯物论的经验论。
(二)提出了“知行相须”的辩证命题。作为“理在气先”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在认识论上必然主张知先于行,不了解认识在实践中产生又服务于实践的道理,割裂知与行的统一观。但他又认为行重于知,提出了“知行相须”的重要命题。他说: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语类》卷九)朱熹继承了孔子的学以致用的传统,发展了儒家重视践履的精神。在他看来,知而不行,“关门独坐”,苦思冥(míng)想,只讲一个“悟”字是不行的,好比目无足不行一样。他说:“今也须僧家行脚,接四方贤士,察四方之事情,览山川之形势,观古今兴亡治乱得失之迹。这道理方见得周遍。”(《语类》卷一一七)只有见之于行,则认识更明。这种“行为重”、“知行相须”的观点,已有知行互相依赖,互相促进,不可偏废的辩证思想,颇有超过前人之见,在中国认识史上也是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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