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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悬殊”的拓展阅读资料(4)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贫富悬殊”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造成当今中国贫富悬殊的最根本原因是什么?、现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有什么利弊,是利大还是弊大?、贫富差距的应对政策、"贫富差距"的定义是什么?、如何看待社会贫富差距、中国贫富悬殊差距?等

造成当今中国贫富悬殊的最根本原因是什么?

最根本的原因复是你在中制国(大陆),间接原因就多了。首先要明白的是,普工比其他工种加起来的人数还要多的多,而国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只考虑一个人,要是全家好几口就一个人有劳动力这户怎么着也不会富,还有各行业各个阶层工资比例参差不齐差距巨大,国家在这方面又不作为,如一个项目除去材料要发放100万工资,普通员工9人老板1人,老板拿七、八、九、万都有可能全凭良心,国家又不管最高拿多少只规定了最低,所以剩下的9人分,全国上下包括体制内差不多都是这个模式,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个数额成了拉开贫富差距的帮凶,同时一党执政执行力度能有百分之十?

现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有什么利弊,是利大还是弊大?

贫富差距越大,弊端越明显。但贫富差距是自由经济必然会出现的一个结果。无论你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但贫富差距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大锅饭的解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大家无差别贫穷。

贫富差距的应对政策

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多数人如农民、城镇下岗职工以及国家公务员等并没有从我国的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取得多少实惠,这部分人的收入增长甚至还赶不上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这是极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必须大幅提高这些人的收入水平。如,除了完全免除农民的各种税费以外,还要给农民尤其是种地农民大量的补贴;大幅提高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大幅提高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 机会平等是实现收入公平的根本途径基尼系数仍将处于倒U型曲线的上升阶段根据国际惯例,一般认为,当基尼系数小于0.2时为高度平均,0.2~0. 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水平,0.4~0.6之间为不平均,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认为超过这条警戒线,就容易产生社会动荡。1990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在0.34左右,2003年已经逼近0.45,2004超过0.465.收入差距的扩大导致了显著的社会贫富差距。在中国最贫困的20%家庭的收入仅占全民所得的4.27%,最富裕的20%的家庭收入却占社会收入的50.2 4%.占中国人口10%的贫困人口,只占有存款总额的3%,且呈下降趋势,而占总人口10%的最高收入者却占有存款总额的40%,且呈上升趋势。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人均GDP达到1500美元左右,基尼系数才开始下降。我国现阶段人均GDP只达到1000美元左右,基尼系数还处于倒U型曲线的上升阶段,客观上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是正常的,问题是我们在总体收入还较低的同时财富差距却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当前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既有体制的因素,也有政策的因素;既有市场竞争的因素,也有行政垄断的因素;既有历史积累的因素,也有经济发展阶段的特定因素;既有正常的因素,也有不正常的因素。主要因素是:由过渡体制弊端和法治漏洞造成的公有资产流失和不公平竞争;历史上形成并继续扩大的城乡差距和工农差距;由市场扭曲造成的企业和个人在经济上的分化;由某些倾斜政策和行政性垄断造成的地区差别和行业差别;由自然地理因素造成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差别;由于财政转移支付功能缺乏和社会保障制度缺陷而未能抑制差别迅速扩大等。最突出问题不是收入的不公平,而是机会的不平等平等的不一定是公平的,而公平的可以是平等的,也可以是不平等的。 如对于市场经济来说,平均主义的分配就是不公平的。目前最突出的问题实际上不是收入的不公平,而是机会的不平等,或者是由不平等导致的不公平。机会平等被看作是实现社会收入公平的根本途径,这种源于现代福利经济学的观点,把社会成员的经济平等规定为机会平等和结果的公平。机会平等的意思是,所有具有工作能力的人,其就业、投资、职务升迁、赚钱盈利的机会都是均等的,作为竞争主体他们都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结果的公平指个人的努力与所得的对称。一个人只要有能力,勤奋努力,抓住机会,就可以从低收入者进入高收入者行列,所以机会平等可以促进结果的收入公平。机会平等意味着对身份特的否定、对财产的有效保护、对未来均等机会的开放。机会平等关键要有有效的市场机制和合理的政策机制在机会平等中改善公平,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有效的市场机制,二是合理的政策机制。面临的收入分配不公首先是市场平台的不公,远没有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格局。如要素市场没有市场化,距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这四个要求差距很大。劳动力市场依然受到城乡二元体制的阻隔、土地市场受到产模糊的约束、资金市场受到若干歧视政策的影响。即使是市场机制运行良好,它所带来的收入分配格局也不能说是正确、合理、公平或合乎道德的。市场竞争机制本身有加剧贫富差距的特性。因此,政府有责任通过政策机制对过大的收入差距进行补救,如对弱者的援助、对垄断的遏制、对收入的调节等,从而改善公平。机会平等核心是保证受教育机会、就业机会和起点公平推进机会平等,要在制度上保障人民平等竞争的利,核心是保证受教育机会、就业机会、社会保障方面的起点公平。每个人的能力不等、贡献不同。之所以贡献不同,基本问题是他们所受的教育不同。社会成员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与其收入的多少成正比例关系,受教育机会的不均衡导致了收入的巨大差距。柬埔寨、尼泊尔、越南这些人均GDP是中国1/3的国家,都在教育上完全免费了,中国完全有能力让农村的义务教育免费,同时对农民工和城市失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职业教育。中国目前有近8亿农民,占总人口的60%以上,但农业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却不到15%.据估计,如今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多达3亿—4亿。如果一大堆人挤在一小块土地上的情况不改变,那中国的农民怎么也不会富起来。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进程,并使他们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社会保障体系十分不足。覆盖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只有20%,医疗与失业保险的覆盖率不到20%.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有利于起点公平,也是市场竞争的社会安全阀。 强化税收调节功能 确保社会公平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是我国流转税中以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为主要特征的税种。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比较窄,只对11类产品征收。为了更好地发挥消费税对消费结构和消费行为的调节作用,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如在适当提高名牌轿车消费税负担的同时,把高尔夫球等高档休闲娱乐项目列入征税范围,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个人所得税应重点调节高收入者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制定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已暴露出不少问题。如征税的目标不够明确;实行分类征收制,不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费用扣除制度不够完善,费用扣除额过低;税率档次过多,规定复杂;没有把个人的各种收入项目纳入征税的范围等等。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首先,在指导思想上,要明确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现阶段应以调节收入特别是高收入为主、组织财政收入为辅;其次,应改分类征收制为分类综合征收制,改按月、按次征收为按年、按次征收;再次,规范税率,贯彻合理负担原则。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简税制、低税率精神,笔者建议,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计应以保护低收入者、适当照顾中等收入者、重点调节高收入者为原则,对综合所得征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对分项征收的所得则继续实行比例税率。对按年计征的综合所得实行5%~40 %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年应税综合所得额在2.5万元以下的,税率为5%;超过2.5万元至8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2%;超过8万元至25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25万元至75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75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0 %.最后,规范减免税,调整费用扣除标准。除抚恤金、救济金、离退休工资、见义勇为奖励金等少数列举的收入给予免税外,其余各种收入如各类奖金、补贴等都应列入征税收入的范围。费用扣除标准应考虑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教育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保险费用支出、物价变动等所带来的影响,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纳税。不同家庭人口结构不同,费用开支不同,费用扣除额应当有别。如一时难以按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费用扣除额,也可继续实行法定费用扣除制度,但不搞“一刀切”。对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也不应“一刀切”,建议由中央统一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幅度费用扣除标准,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此外,应强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改变如今个人所得税主要依靠代扣代缴,主要来源于工薪阶层的状况。改革财产税制:开征物业税、遗产税和赠予税财产税是所得税的补充税,是在所得税对收入调节的基础上,对纳税人占有的财产作进一步的调节。财产的多少反映着纳税人的贫富,因此,财产税调节的重点是富人。强化财产税的调节作用,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当前,我国的财产税税种单一,制度不规范,内外不统一,税负不合理,应加以改革和完善。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开征物业税的设想,应把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以及政府对开发商凭借政治力征收的费如绿化费、防洪费、人防设施费等合并为物业税。在税率上,全国宜采用幅度比例税率,定为0.5%~2%比较合适,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另外,应建立健全纳税人财产的认定和申报制度,创造条件,开征遗产和赠予税,充分发挥财产税的调节作用。健全特定行为税制度为了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逐步缩小贫富差距,要进一步完善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制度,在合并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征收标准,强化征收管理,发挥特定行为税的调节功能。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在发挥税收调节高收入的同时,也应发挥税收对低收入者的扶持作用。 如今,我国城乡低收入者和困难群体的人数在不断增加,必须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统筹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改社会保险费为社会保障税,通过税收形式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来源,切实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改革分配制度 理顺分配关系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收入达到1000美元左右的时候,将进入一个非常关键的发展期。这一时期,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会阶层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复杂化,是社会问题多发期。目前我国正处于这样一个时期,我们必须吸取国际上的经验和教训,正确应对当前出现的各种复杂的经济与社会问题。尤其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分配问题,要逐步形成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努力实现个人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如今在世界上普遍被认同的分配公平的判断标准是公民收入差距适中。差距过小,趋于平均化,显然不能形成激励机制,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反之,差距过大,贫富悬殊,将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甚至出现社会的激烈动荡,从而也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如今的收入分配状况已经从改革开放前过于平均转变为差距过大,并且存在许多分配不公的现象。这些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力价格双轨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同岗位以及素质相近的劳动者,在同一区域无论在什么企业工作,其收入水平理应差不多。但现实并非如此。这种现象实质就是劳动力价格的双轨制,即市场化与非市场化两种劳动力价格。物价双轨制在市场经济中的不公平性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劳动力价格的双轨制对于不同轨的劳动者来说,也明显是不公平的。二是国有垄断行业收入明显偏高。行业之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是一种正常现象,但问题是国有垄断性行业始终维持着大大高于竞争性行业的收入水平,这就有失公平了。这既可能是制度安排不合理,也可能是制度执行上存在问题。三是农民工收入偏低。我国长期存在城乡与工农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如今,无论是人均GDP还是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有大幅度的提高,唯独农民工工资升幅不明显。这种状况已导致如今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明显感到了招工难。缩小贫富差距我国现阶段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的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刚刚闭幕的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努力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当然不是走平均主义的老路。对于高收入人群,应区别对待。要鼓励勤劳致富,保护投资者以及高级人才的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严厉惩罚贪污、受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牟取暴利的犯罪行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应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大中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同类规模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大。对垄断性行业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应适当控制和调整工资与效益挂钩的比例。对非公有制职工的收入,要确保各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得到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益,并继续完善各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价格。对公务员的收入分配,就我省来说,主要是规范津贴标准,各地区同级别公务员收入差距不能过大。工资(津贴)调整要参照本地区人均GDP和财政收入增长以及当地企事业单位的收入水平。要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农民收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三农”问题的政策,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产业化的步伐,逐步缩小城乡的收入差距。

"贫富差距"的定义是什么?

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由意大利经济学家于1922年提出。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单位的人全部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人与人之间收入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差异。但这两种情况只是在理论上的绝对化形式,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因此,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 目前,国际上用来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标很多。基尼系数由于给出了反映居民之间贫富差异程度的数量界线,可以较客观、直观地反映和监测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预报、预警和防止居民之间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和普遍采用。 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间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在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同时,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认为0.4~0.6为“差距偏大”,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

如何看待社会贫富差距

中国社会贫富状况分析 摘要: 和谐社会的话题成为当今人们关注的焦点,其中一方面的原因是中国社会贫富分化的加剧。尽管人们对贫富差距所引发的关于效率与公平、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乃至贫富分化的合理性等问题仍有异议,但在城乡差距、行业差距、地区差距以及不同收入群体所受的不公正待遇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上,在缩减贫富差距、均衡利益差别等问题上,已民心所向、势在必行。因此,应该从造成我国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事实和原因着手,不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引导社会走向稳定,走向和谐。 关键词: 贫富差距 利益不均 差距 公平 和谐 引子 1、矛盾激化下的打砸抢 2004年12月20日,湖南省邵阳市中意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傅中意与邵阳县建设局长邓节生在邵阳湘桂黔建材城因砸车发生争执,邓节生忽然倒地身亡。随之发生了罕见的大规模“扛尸”事件,4天中死者尸体摆放在傅家中,上万人进入现场,傅的住宅被砸毁,傅中意的妻子杨丽芳多次请求警方制止死者家的打砸行为,却没有人搭理。傅中意在“扛尸”高潮中出逃。那些参与“扛尸”事件的人用墨汁和红色喷漆在傅家墙壁上写道:“有钱算什么!”“为富不仁者杀!”“血仇必报”……【1】 2、仇富还是仇腐 前年,吴敬琏先生在接受国际管理学会颁发的杰出成就奖时,对不少民营企业出现的各种问题,他指出应当分清仇富和仇腐两种心理,针对民营企业的原罪论提法并不适合。应当把凭勤劳、凭努力经营的人和靠力暴发的人分开。 3、在农民出生到死亡过程的一个个“天价”。 首先是“天价出生费”,有人表示现在“孩子不是生出来的,而是买来的”。根据调查数据表明:与20年前相比,现在生孩子的费用至少上涨了100倍。其次是“天价教育费”,知识最有力量,对于农民,能够改变他们命运的最好方法就是接受教育。为了孩子能上学,有些农民砸锅卖铁,有些农民惆怅自杀,……再次是“天价交易费用”,农民在城市间、企业间流动,承担着高额的“交易费用”进城打工,遭遇种种门槛,可谓“城市不是农民的城市,农村才是农民的归宿地”;农民进入企业后,沦为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很多不良老板拖欠或者赖掉他们的工钱。因为贫穷,农民工请不起律师、上不起法庭、无法举起法律之剑。还有就是“天价医疗、养老费用”,农民有病没钱医,为了能够让自己过上比较安宁和舒适的晚年,往往有“养儿为防老”的观念,不料子女越多负担越重,因此陷入了一个“贫困——多生——更贫困”的恶性循环。农民不仅“生不起”,而且也“死不得”,在死亡来临之后,还有“天价的丧葬费”等着他们【2】 二、三个方面的质疑 1、公平与效率之争 中国经济改革初期所取得的显著成就,是使农村和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而这实际上缩小了整个中国范围内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但是当时许多人片面地赞扬农民内部收入的不平等程度有所上升,以为只有加大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才会带来经济的繁荣。由此就使只要“效率”不要公平的观念在中国肆虐了20年。而他们所说的“效率”,其实不过是少数人的货币收入多而已。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许多人只讲“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闭口不谈“共同富裕”。 就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而言,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一个困难的抉择。从一个方面来说,目前的中国仍然处在一个经济建设的时代,如果社会公平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的,也是不可取的。但从另一个方面看,面对经济高速增长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将注意力更多地转移到社会公平上来是完全必要的。因此,简单地说用社会发展为中心取代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不恰当的。政府过多承担经济职能的现象则应当发生根本的改变。这意味着要建立一个具有超越性的、以公共服务为基本职能的政府。也就是说,政府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要将促进社会公平作为政府的一种基本职能。 2、机会平等与结果公平 哈耶克在他的《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提出了他的个人主义伦理观:应平等待人而不是试图使人平等。【4】哈耶克所提出的“平等待人”,有两层含义:一是一般意义上我们所说的对于人的利的尊重和平等相待以及市场经济中平等的市场地位等等。另外的一层意思是:每一个人实际是不同的,因此,要有差别的对待,才是真正的平等。哈耶克个人主义伦理观的另一句话是“不试图使人平等”,强调不要国家或集体的干预,主张放任自由,从而促使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不试图使人平等”如果从“不试图使人的行为结果平等”的角度来考虑,那么是积极的。这也是哈耶克所看到的。人与人的平等是机会平等,但人与人是有差别的,因而人与人在能否把握机会,对机会的把握程度,主观的努力程度上是不同的,有时差异是很大的,所以结果是不会也不应该平等的。社会给个人提供平等的前提条件,均等的机会,然后,任由个人在此基础上自由发挥,这样是有利于人的不断发展的,在竞争体制下,可以优胜劣汰。这种不平等是合理的,是人类自身进步的需要,在竞争中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因此,即使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未来社会,也是不可能要求“完全平等”的,因为人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尤其是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上,只要有不同点存在,那么在人所作用的对象物上就会体现出来。所以在此意义上,的确要反对使人平等。 但是,如果从“不使人社会行为的前提,机会平等”角度来考虑的话,就不恰当了。反对使人平等,不应当反对旨在促使机会平等的行为。在市场经济中也存在着不公平竞争等问题。为什么会存在这些问题呢?因为,国家所提供的法律,经济,政治体制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完善的,并不能为每个人保证社会行为前提的平等,机会的平等。而在社会转型时期,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了,由于种种制度的不完善,所以种种在完善制度下可以避免的不平等就体现出来了,如中国的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等不平等的现象,给各方在经济中的平等发展造成障碍。需要国家的干预,使之平等,协调发展。平等的过程,也是各方面体制完善的过程。 3、对贫富差距合理性的质疑 据媒体报道,一位统计学家认为,中国目前的贫富差距总体上是合理的。其理由是,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国家,不能以基尼系数一般的标准来看待中国。对于一个不是二元经济的国家,基尼系数可能管用,但中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基尼系数要放大一些才管用。 这种判断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实际上,中国现阶段的二元经济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强化所造成的,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从纵向的角度来看,农民对于中国现代化事业的贡献度同社会应有的回报度不成比例,因而二元经济结构被强化。为了全力以赴地推进工业化,从1952—1986年,国家通过价格“剪刀差”从农业中隐蔽地抽走了5823.74亿元的巨额资金,加上收缴的农业税1044.38亿元,34年间国家共从农业抽走了6868.12亿元的资金,而在60年代整个国家每年的财政收入只有几百亿元。【5】很难想象没有农村的支撑,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会有今天的局面,而农民所直接承受的却是日益强化的二元经济结构。这严重地违背了代际之间所应当具有的公正准则。从横向的角度来看,现行的许多社会经济政策是在维护甚至是在强化二元经济结构。比如,户籍制度是在维护和强化一种社会身份等级制,而诸如有所区别对待的就业政策、社会保障等政策则是在维护和强化城乡居民之间的隔离。这些,无疑人为助长了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是一种十分典型的不公正现象。 回首20年,一句“翻两番”就可概括这个伟大的成就。而今后20年的经济发展就没这么简单,经济总量要翻两番,但环境污染不能翻两番,东西部差距不能翻两番,能源消耗不能翻两番,贫富差距不能翻两番,城乡差别不能翻两番,如此等等【6】 中国农村受苦受难的老白姓至今对毛主席感恩戴德,但对改革开放的带来的经济的发展无动于衷,因为这种好处于他们无关,至少他们会一直这样认为,并且抱怨声到处都是。 三、我国目前贫富分化现状 1、 比基尼系数 中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究竟是否合理?对此,应当用多个标准综合来衡量,其中基尼系数于综合性的指标。 自90年代深化改革阶段以来,社会贫富分化加剧。有研究表明,表征这一分化程度之一的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公认的预警线(0.3~0.4),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已达0.4577。到1995年,全国的基尼系数为0.445。这一数值比1983年的基尼系数的估计值高出16个百分点,比1988年的估计之高出7个百分点。全国的基尼系数平均每年以1个百分点的速度在不断上升。【7】 根据大多数相关家的研究成果,中国现在的基尼系数在0.458以上,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在0.49以上。即便是按0.458来算,中国现在的基尼系数已经超出了合理的范围。【8】 2、城乡分化 我国工业布局及社区建设,自1949年以来,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源再分配格局中,以牺牲农业及农村发展为积累,使得持续发展的社区资源集中于城市,并形成了较大的城乡发展差距及较尖锐的城乡发展矛盾。另一方面,即使在城市社区,于资源配置上,也处于功能单一及力分配的分割状态,从而使得城市发展亦出现了不平等格局:一是资源优势集中于少数几个大城市,且为边界封闭、简单消费的城市社区功能形态;二是其他中、小城市仅是服务于这几个大城市的单一功能单位--被中央计划指令性地要求向这几个大城市低价、甚至无偿地或提供某些稀缺资源,或供应某些特色商品,或输送大城市发展急需的掌握一技之长者,而他们自身的城市化发展则被置于准计划甚至计划外(所谓’自己找米下锅’)的分配及发展状态下,且受制于中央计划中所谓一个个“五年计划’的政策规定。【9】从城乡收入差距方面来看,如果扣除农民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费用,再把城市居民各种福利也计算进来,那么中国的城乡差距实际已经达到了5:1或者是6:1。这个数字差不多居世界之首。【10】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我国中西部农民因看不起病,死于家中的比例高达60%-80% 3、行业差距 从行业收入差距来看,中国现在行业之间的差距也是很大的。北京市统计局的调查显示,2001年全市86个大类行业中,最高工资行业与最低工资行业相差6.6倍,二者间的差距比2000年加大了1.9倍。 有学者指出,目前中国占总户数20%的最富有户收入,占有全部收入的51%以上,而20%低收入户只占4%左右。从主观感受方面来看,多数社会成员已认为贫富差距是中国严重的社会问题。【11】 四、造成我国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 1、政策上的财富分配不平等 首先让我们看看,中国如何陷入了两极分化的社会危机中。为当前的贫富两极分化辩护的人总是说,这是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其实单纯的向市场经济转轨并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贫富分化,我们今日的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最近20年来经济政策的偏向。 在只要效率不要公平的思想指导下,加剧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平等的作法首先表现在,中国经济中的优惠政策几乎从来都是只给予市场经济中的强势集团。20年来中国的经济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恶习,这就是只给富者以优惠政策,只给富裕地区和富裕的个人以优惠政策。 a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这种制造贫富两极分化的政策偏向主要表现在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上。当今中国收入最高的群体之一,是在外资企业工作的高薪阶层。许多人以为这种特高的薪金来源于外资企业的高效率,其实外资企业的这种巨额薪金支出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税收政策优惠造成的。这种畸形的税收政策优惠不仅表现在法定的税率上,表现在外资企业一直享有低于中国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一定年限的所得税税收减免上,而且表现在操作层次上的税收征收方式上。对中国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员工工资不能计入成本,而应当视为利润的一部分,从而不仅员工应当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企业还要为此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但是这种作法却没有适用于外资企业给其员工的工资,外资企业的员工工资就都可以不视为企业利润,从而不必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在这种不平等的税收待遇下,中国企业由于税负过重而难以提高职工工资,外资企业却由于税负较轻而乐于给其员工高薪。实际上,外资企业给其员工的高薪在很大程度上是拿着中国政府的企业所得税送人情。外资企业薪金普遍高于中国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的。 b国有企业职工的不公平待遇 最近几年中国的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平等进一步加剧,这主要因为国家在政策方面对国有企业的职工待遇不公,切断了国企长期发展的后路。 首先国有企业剥离了几千万员工。对国有企业员工的这种“剥离”,不仅意味着原国有企业的员工因同时失去工作和收入而下岗,更主要的是意味着他们失去了任何社会保障,落入了被国家和社会完全抛弃的地位——他们往往被迫以几万元甚至仅仅几千元就买断了工龄,从此政府就摆脱了向他们提供养老金的义务,这使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将来有可能得不到任何养老金。另外,从国企的长远发展而言,自从转向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来,政府就基本上不再向企业实行大量的财政性投资。国有企业能够得到的主要“优惠”和“资源”,其实是银行的贷款。从来就没有见到过给全体国有企业的一个税收优惠,而只知道每当政府财政紧张时,就以一切可能的名目、甚至以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方式来增加对国有企业的税收。在实际收税过程中,由于片面使用行政手段维护“税收纪律”,造成对非国有部门没有足够的税收纪律约束,以致非国有部门逃税严重。【12】这两方面因素联合作用的结果,使国有部门承受了不成比例的负担,国有企业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极大地高于它在整个经济总产出中的比例。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我们至今为止一直没有形成有效的国有财产保值增值机制,最初的所谓“放让利”,就偏离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它将企业的一切大都让给厂长或经理一个人,不对其资金运作进行任何监督。结果是方便了国有企业的少数经理人员大肆进行在职消费,任意挥霍企业资金,甚至侵吞公有财产,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国有企业办“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产交易”的浪潮,实际上就变成了少数特人物转移资金以侵吞国有资本的手段。在这以后掀起了两场运动:“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等于不准国有企业继续经营,“改制”则更是明目张胆地实行私有化,而且基本上是以向少数特人物白送国有财产的方式实行贵私有化,让少数人放手掠夺全国人民的财产。就是10年来这两个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不仅将许多国有企业送上了绝路,而且在一极喂养出了一个有惊人财富的暴富阶层,在另一极断送了大部分国有企业职工的生路,使他们坠入了贫困的深渊。【13】 c、地区政策不平衡 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有先天因素,但政府政策不平衡的人为因素也需要予以重视。本来东南沿海地区在市场经济中天生就有地理上的优势,可以长期保持比内地更高的人均收入水平,它们却在最近20年中一直在政策待遇上享有比内地多得多的优惠。90年代初,东南沿海的富裕和老工业基地的贫穷已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某些部门给东南沿海特殊政策优惠的恶习仍然没有终结。这就造成了经济政策上的一大奇观:发达国家政府的特殊优惠政策都给予贫穷困难地区,而中国的特殊优惠政策却集中地给予最富裕繁荣的地区。结果是老工业基地由于不堪财政重负而衰落,形成了今日大批人绝对贫困化的局面,而东南沿海的个别省份却富冠全国。这样造成的地区性贫富分化绝不能算是公平的。 2、盲目追求外向型经济的后果 20年来的指导思想一直是片面地追求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为此而形成的一系列政策都在加剧收入和财富分配上的两极分化。 首先,近年来的贫富两极分化在很大程度上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也与大量侵吞公有财产有关。而经济的“外向化”程度越高,从事这种违规致富行为的人就越大胆越方便,因为频繁的对外交易和国际资金流动极大地便利了违法致富的资金出逃,而且这种频繁的对外经济交易本身就提供了大量的非法致富机会。最典型的例子是为了推行所谓的走出去战略而让私人以私营公司名义用国家资金在国外注册企业,这极大地方便了许多见利忘义之徒侵吞国有财产——在国外注册私营企业的老板可以翻脸不认帐,不承认国家在自己注册企业中所拥有的财产,而中国政府甚至连向外国政府控告这种人的法律依据都没有。 其次,为刺激出口所实行的不惜代价的出口退税政策是造成两极分化的又一大源泉。出口退税给予的暴富机会是如此之大,以致假造出口单据以骗取出口退税本身成了某些“模范外向型地区”的一大赚钱机会。 再次,对加工贸易的优惠政策也是当今贫富分化如此严重的一个原因。按照这种政策,为加工后出口的产品生产所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都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甚至还可以享受其它的政策优惠。这样一种政策鼓励了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切断与其国内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者的联系,它虽然有利于广东等少数沿海地区发展加工出口经济,却使广东的出口产业发展不再能带动内地的相关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由此而加剧了直接生产出口产品的行业和地区与其它行业与地区之间的贫富分化,使广东的富裕与全国的经济发展失去了关联。 最后,“鲶鱼效应”的观念加剧了贫富分化。这种观念认为,进口的压力会使面向国内市场的企业活得更好,就象在长途贩运的活鱼中放入吃鱼的鲶鱼会激活贩运的鱼那样。而近几年的许多政策都是按照这种思路设计的。实际上即便是那些在开放进口的压力下生存下来的企业和个人,他们的生存境遇和福利也往往会大幅度下降,这会使贫者进一步贫穷,从而加大社会中的贫富分化。 五、缩小贫富差距,势在必行 1、贫富分化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大锅饭的解释'>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现象,社会、企业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但是,随之而来出现了另一种情况,就是由于利益分配不能很好地进行调整,使分配严重不公,直接导致贫富悬殊直线拉大。一部分人收入越来越低,而另一部分人,也就是所说的“金字塔塔尖上的人”收入越来越高。更为可怕的是,个别在“金字塔塔尖上的人”不是通过诚实劳动富裕起来的,而是通过一些不正当、不公平的手段实现了富裕的目的。这就让大多数人对一些“金字塔塔尖上的人”不那么信服。【14】另外, 社会财富增加到了少部分人手中,改革的成果不能使大多数享受到,而且使大多数人相对贫困,这就违背了改革所要达到的目的。如果这种贫富悬殊继续下去,如果相对贫困人口继续增加,必将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最终会引起社会动荡。 贫富差距已成为中国社会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造成了十分有害的负面影响。党和政府对于中国人民的郑重承诺是“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明确宣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惠及十几亿人口”。鉴于此,我们不应回避贫富差距问题,更不能有意掩饰贫富差距问题的严重性。只有正视这一问题,才谈得上全力以赴地解决这一问题。 2、贫富分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冲突 构建和谐社会成为今年两会的主题。和谐社会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是利益均衡。去年,由香港学者郎咸平引发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讨论。这场讨论在某种意义上宣布了利益时代的到来。人们可以看到,这场争论与其说是不同观点和主张的交锋,不如说是不同利益诉求的对立,特别是如何解决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 应当说,在过去20多年中,虽然市场经济的框架已经基本得以确立,但为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2004年中国改革的重要主题之一,就是为建立和谐社会所进行的努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可以说,这意味着社会发展取向上的一个重要转变,即在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使经济建设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这种转变的一个基本背景是,在过去的20多年中,我们建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去年人均GDP突破1000 美元,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可以说,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在我国已经基本确立。因此现实的危险不是有些人担心的向旧体制的倒退,而是由于种种原因形成一种坏的市场经济,并由此断送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的前景,甚至从根本上败坏掉市场经济的名声。这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利益均衡机制。在人均1000美元这个阶段,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社会矛盾处理得好,国家就可能较顺利地进入一个新发展阶段;反之,结果就是社会利益格局的严重失衡,社会分化日益加剧,社会矛盾不断增加,甚至使社会陷入倒退。【15】 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如何建立一个和谐社会的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和谐社会的含义无疑是相当广泛的。建立和谐社会,这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将对中国的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和谐社会的最基本含义是形成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缺少了利益格局的大体均衡,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 六、如何缩减贫富差距 在社会贫富分化亟待解决的情况下,在构建和谐社会理念已近深入人心的情况下,如何解决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太大的问题就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解铃还须系铃人,要解决这一问题,也必须从问题的发因着手。 第一,国家对企业的征税。就目前的情况说,我国企业的税负特别是名义税率是不轻的。但问题是,税收效率不高,企业偷税逃税现象严重;另外,在个人收入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高收入群体税收的征缴存在很多漏洞,个税还未形成调节贫富差别的有效机制,甚至起的是相反的作用。政府必须加大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同时考虑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和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还有就是,我们相信大多数人都是通过正当手段富裕起来的,但是,也确实有个别人富裕的并不那么阳光。特别是一些人在淘“第一桶金”时,出现的问题较多。有人提出了不追究这批人的“原罪”的观点。其实,关键是看有没有罪,如果有罪,为何不追究,不追究就是对整个社会的不公,对全体人民的犯罪。 第二,是国家财政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资金比重较小,大量的资金用在政府直接投资、改善投资环境和行政支出上因此,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首先是要改善国家的再分配。在最近的两年中,国家再分配有向农村和城市弱势群体倾斜的迹象,但力度仍然有限。现在迫切的问题是要增加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农村基础教育及医疗的投入 第三、完善利益表达机制 可以说,在利益主体已经多元化的今天,利益表达的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问题,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建立起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建构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值得注意的是,在2004年年底,全国总工会的几个动作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第一,坚定支持工人在三资企业建立工会。第二,支持来自农村的工人加入工会第三,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国总工会向政府提出建议:出台多种解决办法。应当说,强化工会的作用,使工会能够真正成为工人表达和争取利益的组织,是形成相对均衡的劳资关系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四,国企改革过程中的资产转移的规范化 在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出售国有资产过程中,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以保证国有资产不发生量变,不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堵住国有企业改制和战略重组中可能发生的私有化漏洞。公正评估国有资产,公开转让国有资产,收回的国有资产用于再投资,建立复式财政预算制度。国企改革问题,必须迅速建立国有资产转移的法律,使它有法可依。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措施必须体现竞争、透明、公开的要求,必须让公众有参与的机会。可能有些人会说,一旦有公众参与,各个利益集团讨价还价,可能使问题复杂化,决策的成本会大大地提高。但是,它带来的是相对公平,后患比较少,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来看,应该是值得的。 第五、法治约束下的机会平等 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有助于抑制这种活动和实现机会平等,因此既有利于效率提高,也有利于收入平等的实现。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正是要激励那些勤于劳动、善于经营的人能够发挥他们的才能,在市场活动中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不是这样,不是去推进我国的法治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而是让少数人凭借行政力进行寻租活动,甚至靠鲸吞国有资产和掠夺大众而暴富,效率和平等的状况都会恶化。所以,以分配状况恶化为由来反对我国市场取向改革的大方向,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应当通过市场取向的改革,进一步铲除寻租的土壤,既推进平等,又促进效率的提高。 最后,加强公款消费的查处力度。一些暴富者是公款催生的,是公款消费推动的,中国的政府官员到外国去吃不饱肚子决不是一句笑话,剖析其背后的原因主要是在国内吃得太饱,以至于撑大了肚皮。必须对公款消费以及借公款消费之名为自己谋私利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制约。

中国贫富悬殊差距?

据《华尔街日报》2011年4月22日报道,盖洛普本周公布的2010年全球幸福调查显示,仅有12%的中国人认为自己于盖洛普所称的生活“美满”一档,而有71%的人认为自己生活“艰难”,有17%的人说他们生活“困苦”。盖洛普幸福调查覆盖全球124个国家,把人们对生活的感受分成三个等级,也有把这三个等级翻译为:“蒸蒸日上”、“勉强糊口”和“非常痛苦”,无论人们怎么翻译,三者彼此之间的百分比基本能反映该国民众生活的总体状况。对比其他国家,也许更能理解这些百分比的含义。比如中国有12%的人选择第一档的“幸福”或“蒸蒸日上”,这与今年发生民众抗议的阿富汗和也门相同;71%的人感觉“艰难”或“勉强糊口”,这与海地、阿塞拜疆和尼泊尔差不多;而选最差的17%的比例,中国比苏丹、巴勒斯坦地区和伊拉克还高。中国GDP虽然高,但是人均收入确是在世界上排名靠后。而且中国工人的工资和农民的收入占GDP的比例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所以中国的GDP的水平很高并不能反映人民的富裕程度。应当叫做国富民穷。目前,中国的人均GDP只有约3800美元。而中国政府2010年的财政收入高达8万亿元人民币,居世界第二富有。有调查显示,中国最低年收入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5%,在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158位,甚至低于32个非洲国家。官方公布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45,证明了社会运行进入高危期。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姚洋认为,政府本身、其依附者以及国有企业,就结成了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强势和特集团的出现,阻碍经济成长所创造的福利在社会中的公平分配在一个合理的制度中,对于依靠自己的本事赚大钱的人,中国的老百姓只会羡慕,并不“仇恨”。中国不应仇富,而应该仇恨任何的不公平,对任何的不公平进行零容忍。要想同时保持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稳定,除了实现更全面的民主化之外,没有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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