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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事生非”的拓展阅读资料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寻事生非”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什么是寻衅滋事罪、什么事什么非成语有哪些、寻事生非,难管教,双管齐下。指什么生肖?带上理由!谢谢、寻衅滋事无事生非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古语说:“志骄则好生事,器小则无远图。”是什么意思?、寻经典语句、转烛飘蓬一梦归,欲寻陈迹怅人非 请问:转烛飘蓬一梦归,欲寻陈迹怅人非 讲的是什么方面的事情?、无事生非是什么罪等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二)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在审判实践中,行为人往往既“强拿硬要”,又“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先“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后“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人为满足其寻求精神刺激、开心取乐的流氓动机一般会实施多个行为,这时只以本罪一罪认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寻事生非,难管教,双管齐下。指什么生肖?带上理由!谢谢

是狗:狗见什么都叫:双管齐下圈套起来还叫:再管教还是叫。

寻衅滋事无事生非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规定了寻衅滋事罪;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拘留。
《刑法》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古语说:“志骄则好生事,器小则无远图。”是什么意思?

骄傲自大就容易寻事生非,器量狭小就没有深谋远虑。 望

寻经典语句

除非你愿意;要不美人可以伤害你。

转烛飘蓬一梦归,欲寻陈迹怅人非 请问:转烛飘蓬一梦归,欲寻陈迹怅人非 讲的是什么方面的事情?

讲的是世道艰难、人生苦短. 意译:一辈子像走马灯像随风飘荡的蓬草碌碌无依,一旦归到家乡,方才如梦初醒;想寻找一下从前的踪迹,重温少年时的旧梦,却发现已无当年熟悉的人了.“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感叹殊深!

无事生非是什么罪

无事生非,成语,指没有原因地制造麻烦。近义词:无中生有,反义词:安分守己息事宁人。涉嫌构成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或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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