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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君误国”的拓展阅读资料(2)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欺君误国”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欺骗的成语有哪些、王毅:为什么中国的外行总能领导内行、误有哪些四字成语、欺可以组什么词、误的成语、形容坑骗的人词语等

欺骗的成语有哪些

钓名欺世 作伪求取虚名,欺骗世人 欺贫爱富 欺侮贫穷,喜爱富有 暗室不欺 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也不做见不得人的事。 暗室欺心 在黑暗的屋子里昧着良心做坏事。指偷偷地做坏事。 傲雪欺霜 形容不畏霜雪严寒,外界条件越艰苦越有精神。比喻经过长期磨练,面对冷酷迫害或打击毫不示弱、无所畏惧。傲,傲慢、蔑视。 不欺暗室 欺:欺骗自己;暗室:人家看不见的地方。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也不做见不得人的事。 谄上欺下 谄:讨好,奉承;欺:欺压。讨好上司,欺压下级。 盗名欺世 盗:窃取;名:名誉;欺:欺骗。窃取名誉,欺骗世人。 瞒上欺下 蒙骗上级,压迫下和人民。 欺君误国 欺骗君主,祸害国家。 欺三瞒四 一再欺骗隐瞒。 欺君罔上 欺骗蒙蔽君主。 欺上瞒下 对上欺骗,博取信任;对下隐瞒,掩盖真相。 欺大压小 欺骗强大的,压迫弱小的。 欺善怕恶 欺侮善良者,惧怕凶恶者。 欺公罔法 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欺天诳地 欺骗天地神明。形容极其欺诈之能事。 欺人之谈 骗人的鬼话。 欺人太甚 欺负人太过分了,令人不能容忍。 欺上罔下 对上欺骗,博取信任;对下隐瞒,掩盖真相。 欺世盗名 欺骗世人,窃取名誉。 欺软怕硬 欺负软弱的,害怕强硬的。 仗势欺人 仗:凭借,依靠。依仗某种势欺压人。 自欺欺人 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 不欺屋漏 比喻即使在暗中也不做坏事,不起坏念头。 不欺闇室 闇àn室:遮去光线的房间。见“不欺暗室”。 怕硬欺软 害怕强硬的,欺负软弱的。 欺霜傲雪 欺:欺凌。傲:傲视,傲岸。霜雪本是寒冷之物,而对此敢于欺凌傲视。比喻坚贞不屈、气势非凡的精神。 欺天罔地 欺骗天地。极言人之背理昧心。 欺天罔人 骗天骗人。形容欺骗行为之大。 欺硬怕软 欺:欺凌。怕:害怕。欺凌强硬的,害怕软弱的。指吃硬不吃软。 欺人自欺 〖解释〗自欺:自我欺骗。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 童叟无欺 〖解释〗童:未成年的孩子;叟:年老的男人;欺:蒙骗。既不欺骗小孩也不欺骗老人。指买卖公平。 英声欺人 〖解释〗指非凡人物逞才欺世。

王毅:为什么中国的外行总能领导内行

这几天,中国乒乓球队与刘国梁以及那位“苟局长”可以说聚焦了绝大多数国人的眼球,从而也让“外行领导内行”这个奇葩的问题再度被提及。对此现象中所体现出的悖论,本文作了恰当的解释。
为什么“外行”总能凌驾于“内行”——中国力话语中司法与官法的悖论
许多人心目中,高俅是小丑式人物,而韩世忠、张居正却是功业崇高的大英雄或大政治家和道德教育家。但在势操纵司法的历史上,他们却曾扮演同样的角色。
与上篇札记分析的“武松诉西门庆案”一样,《水浒》与明代传奇剧《宝剑记》等所述“高俅诬陷林冲”故事,也是几百年来中国百姓最熟知的经典案例。这类案例鲜明体现着“王法”制度下力与司法的关系、司法过程的诸多具体程序,甚至案件描写中的许多法律制度细节都是从现实生活而来,所以,它们是后人了解中国法律史的真实而生动教材。
力操纵司法与林冲的悲剧
《水浒》中的“林冲案”故事是:北宋徽宗年间,出身泼皮破落户、靠钻营门而发迹的高俅位居太尉之尊、执掌军;其养子高衙内仗势横行、欺男霸女。高衙内偶遇容貌动人的林冲妻子后心生歹念,欲据为己有。于是他通过高俅胁迫林冲的好友陆虞候等人设局欲玷污林妻;计策失败后再设圈套,诬陷林冲手执利刃擅闯军机重地,意在行刺太尉。随即:(高俅)喝叫左右:“(将林冲)解去开封府,分付腾府尹好生推问,勘理明白处决!”(《水浒传》第七回)
高俅如此气焰之下,开封府审理此案的过程就最能说明法律与门的关系。《水浒》写林冲被押到开封府之后,当庭揭穿高俅设计陷害的阴谋,并申明高衙内两次谋骗自己妻子的行径“皆有人证”。法官腾府尹明知这是实情,但怯于高俅威势,对林冲提出的证据装聋作哑;其间虽有“当案孔目”(衙门中掌管诉讼的高级吏员)孙定心存正直、意欲周全林冲,但腾府尹依然说:“(林冲)做下这般罪,高太尉批仰定罪,定要问他“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怎周全得他?”高俅在开封府庭审之前就已对林冲“批仰定罪”,这说明法庭上的一切表演都不过是对门意欲的认证备案而已。所以有接下来一段对话:孙定道:“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府尹道:“胡说!”孙定道:“谁不知高太尉当倚势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却不是他家官府!”
府尹道:“据你说时,林冲事怎的方便他,施行断遣?”孙定道:“看林冲口词,是个无罪的人。只是没拿那两个承局处。如今着他招认做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当代一位法学家曾说这段话是让我们看透黑幕的关键。因为孙孔目一语道破法庭从来不能主张社会正义,而只是“高太尉家的”私刑之所。身为开封府最高长官的腾府尹听了这个断语脸面难堪,于是斥责孙孔目“胡说”,不想孙孔目更一口气说出高太尉的无数恶行,尤其是所有这些诬陷都因为有司法衙门的共谋而定了铁案。这些话令腾府尹哑口无言。但最后,两人还是只能承认司法衙门是“高太尉家的”这事实,将无辜的林冲定为重罪犯“刺配远恶军州”。
从“崔宁案”再看势如何操纵司法
林冲案的更大意义,在于它展示了“王法”制度下司法的一种常态,即法律趋附门,甚至如孙孔目所描述的那样,屡屡沦为势者恃强凌弱横行不法的工具。因为法律的如此状况是出于根本的制度性,所以类似“林冲案”的例子就层出不穷。再如宋元话本中《碾玉观音》一篇,写南宋首都临安城里技能超群的玉工崔宁,他供役于咸安郡王、著名将领韩世忠府中;韩府还有一名刺绣手艺出众的卖身婢女秀秀,韩世忠因崔宁雕琢的玉器讨得皇帝欣喜,就当众允诺日后将秀秀配与崔宁为妻。某日韩府失火,混乱中秀秀见财起意,挟一包细软逃出后路遇崔宁,两人潜行至两千多里外的湖南潭州落脚,并开了一处玉器店以为生计。不巧一年后,韩府一名官吏远道至潭州办事,偶遇原以为失踪的崔宁和秀秀,回临安后报告了韩世忠。韩世忠怒不可遏,立时要将二人捉拿归案。话本接下来一大段其势汹汹的描写,最能见出司法机构与门之间是怎样的关系:郡王(即韩世忠)教干办去吩咐临安府,即时差一个缉捕使臣,带着做公的,备了盘缠,径来湖南潭州府,下了公文,同来寻崔宁和秀秀,却似:“皂雕追紫燕,猛虎啖羊羔。”不两月,捉将两个来,解到府中,即将这两个人押来跪下。(郡王)掣刀在手,睁起杀番人的眼儿,咬得齿剥剥地响。当时吓杀夫人,在屏风背后道:“郡王,这里是帝辇之下,不比边庭上面。若有罪过,只消解去临安府施行,如何胡乱凯得人(“凯人”就是用刀杀人)?”郡王听说,道:耐这两个畜生逃走!今日捉将来,我恼了,如何不凯?既然夫人为来劝,且捉秀秀入府后花园去,把崔宁解去临安府断治!”解这崔宁到临安府,从头供说:“自从当夜遗漏(“遗漏”就是失火),见秀秀养娘从廊下出来,崔宁不得已与他同走。”
临安府把文案呈上郡王。郡王便道:“既然恁地,宽了崔宁,且与从轻断治。崔宁不合在逃,罪杖,发还建康府居住。”这里最值得重视的是如下制度法则:“郡王”握有超越和凌压司法的极大力,比如命令司法衙门(临安府)实施具体法律举措、替代司法衙门直接做出终审判决等等;而临安府对案件的一切处置则都要听候郡王吩咐,庭审结果不仅要报送王府审处,并且对于最后量刑不能有任何独立于门之外的法律效力。更骇人的是:韩世忠命临安府惩处崔宁之后,将秀秀押至后花园私刑打死,连她年迈的父母也连带受祸而双双毙命。尤其关键的是:上述悲剧为天下皆知至今已有七八百年,如此漫长时间里很少有谁以社会正义为标尺,对案件背后的法律制度提出过一丝半缕的质疑,足见势者操纵司法和恃强凌弱,这早已是人们习以为常、浑然不觉其非的惯例。
势者能够操纵司法的根源何在
看过上述案例读者会问:中国政治伦理不是从来要求最高统治者仁政爱民、各级官吏执法不畏势吗(如《册府元龟》卷六百十七《刑法部·正直·序》要求执法官:“绝去两端,循用三尺;靡放于宠,罔私于亲;犯逆鳞而不回,蹈危机而弗顾”)?不是有汉代张释之、宋代包拯、明代海瑞等历代守义不屈的“青天”吗?《荀子》中“义之所在,不倾于,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等准则不是被历代政治家始终推崇吗?那么为什么所有这些不仅不能实现法律正义,相反却如林冲案、崔宁案层出不穷所揭示的那样,一切制度屏障都越来越无力阻止法律沦为势者恣意妄为的工具呢?
对此问题的回答有两套完全不同的思路,其一就是千百年来国人最熟悉的说法:“从来奸佞覆乾坤”(廖沫沙:《挽邓拓》)。比如详细描写林冲命运的明代戏剧名作《宝剑记》,就是以对高俅狼子野心、欺瞒圣明天子的全力声讨而总结全剧:(林冲白:)这厮欺君误国。(林冲唱:)【滚绣球】你有秦赵高指鹿心,入朝中百官悚畏,仗一人假虎张威。望尘有客趋奸党,借剑无人斩佞贼,一任你狂为>煞尾】方在手人皆惧,祸到临头悔后迟。南山竹罄难书罪,东海波干臭不遗。万古留传,教人唾骂你!但这些慷慨陈词对更根本的问题却永远无力面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制度设置,一次又一次总是能够让那些指鹿为马者得到“方在手人皆惧”和“一任狂为”的无限威势?其实根据我们已有的分析可知,“假虎张威”之恶法所以越来越肆无忌惮,乃是因为统治力日益成为整个社会的核心“本位”,因而对于被统治者来说具有了绝对的威势(详见拙文《为什么“官”有着胜过神明的威势和富贵》,本刊今年第13期)。早如战国法家就已明确:国家的唯一发展方向,只能是天下所有臣民都听命于最高力者驱使、天下所有事务都服从于王法的管辖(慎到:“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既然“法”只能是力者手中管制臣民的利器,那么虽然总会有明智的统治者为了长治久安而尽量顾及法律公正——所以中国制度学经常强调“法为天下之平”,但与此相反的一面却必然越来越具有压倒性力量,这就是“为私有”、“法为私用”。
这个道理的重要性口说无凭,所以再举法律史上的典型案例为证:张居正早就对法律沦为势者恃强凌弱的工具及其社会危害有清醒认识,所以隆庆五年他在给会试者的政论范本(《辛未会试程策》)中直言时弊:“今法之所行,常在于卑寡;势之所阻,常在于众强。”为使朱翊钧(后来的万历皇帝)对这类制度痼疾时刻警惕,亲自负责其教育的张居正于第二年启用他精心编撰的《帝鉴图说》作为朱翊钧的启蒙读本,内容都是通过历史教训而对国家兴衰治乱之关键的解说。比如《周武王丹书受戒》一章中,他借望故事告诫朱翊钧:“凡为君者,敬畏胜怠忽,国必兴昌;怠忽胜敬畏,国必灭亡。公义胜私欲,即必顺从;私欲胜公义,事必逆凶。”这个道理,只要在“敬、公”二字上做功夫,可以为子孙万世常守者,不外乎此矣!
张居正对“私欲胜公义则国必亡”这道理看得多么明白、对于光明正大政治境界的期望多么殷切!但是当力膨胀以后,张居正重蹈的依然是其本人曾无数次讨伐的覆辙。例如他为铲除对自己地位的威胁,指使地方官府诬陷“泰州学派”重要思想家何心隐(原名梁汝元)等人“惯习天文”而图谋不轨,并在万历八年(1580年)根据罗织构陷的“十恶不赦”之罪将他们逮捕入狱、酷刑致死(详见《明神宗实录》卷九十五、《万历野获编》卷十八),炮制了剿灭思想学术自由的一个著名冤案假案,并强烈表现出为自己位不惜动用“非法之法”而草菅民命的极阴暗褊狭心理。
只有法治才能阻止势操纵司法的制度化
许多人心目中,高俅是小丑式人物,而韩世忠、张居正却是功业崇高的大英雄或大政治家和道德教育家。但在势操纵司法的历史上,他们却曾扮演同样的角色。造成如此雷同的制度路径值得深入反思,而且只有以法治为对照,才能看清无数这类悲剧背后的逻辑死结到底在哪里。因为与王法、官法的“有就有法”相反,法治遏止势操纵司法的路径是:必须从源头上限制力,位势越高的力,越要首先接受法律制约、越必须尊重被统治者的利。
如笔者《〈五人墓碑记〉的法律学意义》介绍的1689年英国《利法案》,它强调首先要迫使国王不能违法:“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力,为非法力。”所以法治(RuleofLaw)要求:一切势者和力机构都必须遵循旨在限制力的一套制度规则,包括“正义的基本原则、道德原则、公平和正当程序的观念。它意味着对个人的最高价值和尊严的尊重。法治意味着:对立法的限制;制止行政滥用的措施;(国民)获得法律咨询、帮助和保护的充分与平等的机会;个人和集体利和自由的适当保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牛津法律大辞典》中译本第990页“法治”条)而所有这些目标的具体实现,都依赖于法律和司法机构具备任何王者和门都不敢藐视、更不能装入私囊的真正威,所以说“法治诞生于法律机构取得足够独立的威以对政府力的行使进行规范力的时候。”(〔美〕P。诺内特、P。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总之,中西法律史的对比给人以深刻启发。
约九十年前,梁启超痛感于势操纵法律使中国丧失了走向光明的机会:最可痛者,司法官(检察长)对于破坏司法的命令,为什么奉行唯谨?国会两院中,我总以为明白有血性的人也还不少,为什么会把千夫所指的阁员多数同意?中国人对于法律观念本来很薄弱,现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机关合力蹂躏法律,岂不是明白告诉人说:“法律是装饰品,可以不算一回事”吗?岂不是明白告诉人说,“法律用来摧残弱者,凡有力的人都绝对不受法律拘束”吗?经这一回,真可以说是法律完全破产!(《梁任公对于时局之痛语:法律破产、代议政治破产》,1923年)
梁启超指出法律和政治“完全破产”的根源是“法律用来摧残弱者,凡有力的人都绝对不受法律拘束”。近代起步的中国制度转型为什么落得如此结果?如果我们希望能够回答这个问题,那么弄明白“有就有法”的“王法”制度何以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就是必要的工作。

误有哪些四字成语

贻误军机
误入歧途
误打误撞
误人子弟
误国欺君、
误国殄民、
一误再误
误国、
因循坐误
屏风误点、
不得违误
误杀好人
疑误天下
误入迷途
误落风尘
笔误作牛、
蹉跎自误、
尸位误国、
欺君误国
一念之误
误笔成蝇、
祸国误民
不误农时

欺可以组什么词

【开头的词语】欺骗 欺负 欺诈 欺瞒 欺凌 欺压 欺侮 欺世盗名 欺软怕硬 欺上瞒下 欺行霸市 欺君 欺公罔法 欺人之谈 欺人太甚 欺君误国 欺蒙 欺善怕恶 欺君罔上 欺大压小 欺贫爱富 欺上罔下 欺三瞒四 欺天诳地 欺嘴 欺主罔上 欺羽 欺硬怕软 欺隐 欺役 欺以其方 欺诒 欺心诳上 欺心 欺笑 欺诬 欺伪 欺妄 欺罔视听 欺罔 欺枉 欺玩 欺突 欺天罔人 欺天罔地 欺霜傲雪 欺饰 欺事 欺世之言 欺世罔俗 欺世乱俗 欺世惑众 欺世钓誉 欺生 欺上压下 欺人自欺 欺人之论 欺人以方 欺人眼目 欺人忒甚 欺侵 欺巧 欺魄 欺贫重富 欺弄 欺蔑 欺灭 欺藐 欺朦 欺昧 欺冒 欺慢 欺谩 欺瞒夹帐 欺陵 欺良压善 欺滥 欺谰 欺赖 欺诳 欺狂 欺君之罪 欺拒 欺僭 欺惑 欺猾 欺忽 欺哄 欺诡 欺犯 欺蠹 欺德 欺盗 欺诞 欺殆 欺绐 欺谄 欺变 欺蔽 欺弊 欺暗 【居中的词语】自欺欺人 仗势欺人 盗名欺世 不欺暗室 傲雪欺霜 钓名欺世 瞒上欺下 暗室欺心 谄上欺下 英雄欺人 英声欺人 以强欺弱 以大欺小 虚誉欺人 恃强欺弱 赛雪欺霜 怕硬欺软 奸不厮欺,俏不厮瞒 弗欺暗室 大言欺人 打狗欺主 不欺屋漏 不欺室漏 不欺地下 不欺闇室 【结尾的词语】可欺 童叟无欺 暗室不欺 隐欺 徇欺 虚欺 信欺 相欺 闲欺 诬欺 三不欺 轻欺 侵欺 欺人自欺 面欺 慢欺 凌欺 老少无欺 诳欺 奸欺 奸不厮瞒,俏不厮欺 贾欺 和欺 诡欺 干欺 非议诋欺 调欺 抵欺 诋欺 诞欺 谗欺 弊欺 闇室不欺

形容坑骗的人词语

兵不厌诈】:厌:嫌恶;诈:欺骗。作战时尽可能地用假象迷惑敌人以取得胜利。
【诪张变眩】:犹言诪张为幻。诪张:欺诳。以欺骗迷惑别人。
【诪张为幻】:诪张:欺诳。以欺骗迷惑别人。
【出奇用诈】:奇:出人意外;诈:欺骗。指军事上使用奇兵和设置陷井以奇制敌的办法。
大言欺人】:说大话欺骗人。
盗铃掩耳】:比喻自己欺骗自己。同“盗钟掩耳”。
盗名欺世】:盗:窃取;名:名誉;欺:欺骗。窃取名誉,欺骗世人。
钓名欺世】:钓:捞取。运用不正当手段捞取名著,欺骗世人。
东诳西骗】:诳:欺骗,迷惑。形容到处说谎欺骗。
讹言惑众】:讹言:诈伪的话。用谣言欺骗迷惑群众。
尔虞我诈】:尔:你;虞、诈:欺骗。表示彼此互相欺骗。
尔诈我虞】:尔:你;虞、诈:欺骗。表示彼此互相欺骗。
附上罔下】:附:附和;上:君王,罔:欺骗;下:臣下。亲附君王,欺骗臣下。
附下罔上】:附和偏袒同僚或下,却欺骗君上。
蛊惑人心】:蛊惑:迷惑。指用欺骗引诱等手段迷惑人,搞乱人的思想。
故弄虚玄】:犹故弄玄虚。指故意玩弄花招,迷惑人,欺骗人。
故弄玄虚】:故:故意;弄:玩弄;玄虚:用来掩盖真相,使人迷惑的欺骗手段。故意玩弄花招,迷惑人,欺骗人。
故作玄虚】:犹故弄玄虚。指故意玩弄花招,迷惑人,欺骗人。
【花移木接】:把一种花木的枝条或嫩芽嫁接在另一种花木上。比喻暗中用手段更换人或事物来欺骗别人。
【换柳移花】:把一种花木的枝条或嫩芽嫁接在另一种花木上。比喻暗中用手段更换人或事物来欺骗别人。
换日偷天】:比喻暗中改变事物的真相,以达到蒙混欺骗的目的。
惑世盗名】:犹欺世盗名。欺骗世人,窃取名誉。
棘刺母猴】:棘:多刺的植物。在棘刺尖端雕刻的猕猴。形容欺骗的勾当或艰难的事业。
【奸不厮欺,俏不厮瞒】:厮:相互;欺:欺骗;瞒:隐瞒。同类的人相互之间不欺骗隐瞒。
【矫情饰伪】:矫情:故意掩饰真情;饰:掩饰;伪:虚伪。掩饰真情,作势欺骗。
【矫情饰诈】:以虚假的现象伪装欺骗别人。
【接木移花】:把一种花木的枝条或嫩芽嫁接在另一种花木上。比喻暗中用手段更换人或事物来欺骗别人。
坑蒙拐骗】:指以欺骗手段捞取钱财,陷害他人。
【诓言诈语】:诓:欺骗;诈:骗人。欺骗人的话。
诳时惑众】:指欺骗迷惑世人。
【老少无欺】:对小孩和老人都不欺骗。
连蒙带骗】:欺蒙,欺骗别人。
流言惑众】:流言:无根据的话。指制造谣言以欺骗、迷惑群众。
瞒上不瞒下】:瞒:也作“漫”,欺骗,蒙蔽。瞒着上面,不瞒下面。指通同作弊,不使上级知道。
瞒神弄鬼】:欺骗摆弄别人,背着人在暗中捣鬼。
瞒神吓鬼】:瞒:隐瞒实情。又欺骗又暗中捣鬼。
瞒天过海】:用欺骗的手段在暗地里活动。
瞒天昧地】:瞒、昧:隐瞒,欺骗。昧着良心隐瞒真实情况,以谎言骗人。
【瞒在鼓里】:瞒:欺骗。比喻受人蒙蔽,对有关的事情一点儿也不知道。
谩上不谩下】:瞒:欺骗。欺骗上级,对下级无所顾忌
昧地瞒天】:瞒、昧:隐瞒,欺骗。昧着良心隐瞒真实情况,以谎言骗人。
昧地谩天】:比喻昧着良心隐瞒真实情况,用谎言欺骗他人。亦作“昧地瞒天”。
蒙混过关】:用欺骗的手段逃过关口。
迷惑视听】:使人耳目迷乱。比喻以错误的言论欺骗社会,毒害群众。
迷人眼目】:迷惑他人视线,使人分辨不清。指耍花招欺骗人。
【磨搅讹绷】:绷:骗。指纠缠捣乱,欺骗讹诈。
弄虚作假】:耍花招欺骗人。
骗吃混喝】:欺骗别人以求吃喝。
欺大压小】:欺骗强大的,压迫弱小的。
欺公罔法】: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欺君罔上】:欺骗蒙蔽君主。
欺君误国】:欺骗君主,祸害国家。
欺君之罪】:欺骗君主的罪行。
【欺瞒夹帐】:欺骗营私。
欺人眼目】:用欺骗的手段骗取别人的信任。
【欺人以方】:方:方正,正直。比喻用合乎人情的方法来欺骗人。
【欺人之论】:欺骗人的话。
欺人自欺】:自欺:自我欺骗。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
欺三瞒四】:一再欺骗隐瞒。
欺上瞒下】:对上欺骗,博取信任;对下隐瞒,掩盖真相。
欺上罔下】:对上欺骗,博取信任;对下隐瞒,掩盖真相。
欺上压下】:欺骗上级,压制下级。
欺世盗名】:欺骗世人,窃取名誉。
【欺世钓誉】:欺:欺骗;世:世人;誉:名声。欺骗世人,窃取名誉。
欺世惑俗】:欺骗世人,破坏习俗。
欺世惑众】:欺骗世人,迷惑大众。指坏人以欺骗手段博得信任。
欺世乱俗】:欺骗世人,破坏习俗。
【欺世罔俗】:罔:祸害。欺骗世人,祸害习俗。
【欺世之言】:欺骗人的话。
欺天诳地】:欺骗天地神明。形容极其欺诈之能事。
欺天罔地】:欺骗天地神明。形容欺诈的手段非常高。
欺天罔人】:欺骗苍天,蒙蔽人民。
【欺罔视听】:罔:蒙骗。欺骗人们的耳目。
【欺心诳上】:欺心:昧心;诳:欺骗,迷惑。指弄虚作假,欺骗上级或长者。
【欺以其方】:欺:欺骗;其方:合乎情理的方法。比喻坏人用合乎情理的方法欺骗别人。
塞耳偷铃】:比喻自己欺骗自己的愚蠢行为。
上当受骗】:因信假为真而被欺骗、吃亏。
实不相瞒】:瞒:欺骗。实话告诉,决不欺瞒。
【市贾不二】:买卖不二价。比喻不作假不欺骗人。
市无二价】:买卖没有两种价钱,买卖公道,不欺骗人。形容社会风气好。亦作“市不二价”。
【受骗上当】:因信假为真而被欺骗、吃亏。
耍花枪】:武术中的欺骗对手的假动作。比喻卖弄小聪明的欺骗行为。
【耍花招】:比喻卖弄小聪明的欺骗行为。
添兵减灶】:增加兵员,反而减少行军饭灶。指伪装士兵逃亡,示弱以欺骗对方。
通同作弊】:作弊:用欺骗的手段做违法乱纪或不合规定的事情。串通一起做坏事。
童叟无欺】:童:未成年的孩子;叟:年老的男人;欺:蒙骗。既不欺骗小孩也不欺骗老人。指买卖公平。
偷天换日】:比喻暗中改变事物的真相,以达到蒙混欺骗的目的。
【无谎不成媒】:旧时媒人说亲,多以谎言欺骗。
无私有弊】:私:私心;弊:欺骗、蒙混的事情。因处在嫌疑之地,虽然没有私弊,但容易被人猜疑。
舞弊营私】:舞:玩弄;弊:指坏事;营:谋求。因图谋私利而玩弄欺骗手段做犯法的事。
【误国欺君】:欺骗君主,祸害国家。
【悮国欺君】:悮:耽误;欺:欺骗。欺骗君王,祸害国家。
协私罔上】:怀抱私情,欺骗君上。协,通“挟”。
虚誉欺人】:誉:声誉,名誉。用虚假的声誉欺骗人。
悬牛头,卖马脯】:挂着招揽生意的是牛头,而实际上卖的是马肉。比喻用假货欺骗人。
徇私舞弊】:徇:曲从;舞:舞弄,耍花样。为了私人关系而用欺骗的方法做违法乱纪的事。
掩鼻偷香】:捂住鼻子去偷点燃的香。比喻自己欺骗自己。
掩耳盗铃】:掩:遮蔽,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掩耳盗钟】:捂住耳朵偷钟。比喻自己欺骗自己。
掩耳偷铃】:比喻自己欺骗自己。同“掩耳盗钟”。
【掩耳偷钟】:掩:遮蔽,遮盖。偷钟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掩人耳目】:遮掩别人的耳朵和眼睛。比喻用假象迷惑人,欺骗人。
【羊头马脯】:挂着招揽生意的是羊头,而实际上卖的是马肉。比喻用假货欺骗人。
【移花换柳】:把一种花木的枝条或嫩芽嫁接在另一种花木上。比喻暗中用手段更换人或事物来欺骗别人。
移花接木】:把一种花木的枝条或嫩芽嫁接在另一种花木上。比喻暗中用手段更换人或事物来欺骗别人。
移天换日】:改变天,更换日。比喻价目表使用欺骗手段篡夺政。
营私舞弊】:营:谋求;舞:玩弄;弊:指坏事。因图谋私利而玩弄欺骗手段做犯法的事。
【诈取豪夺】:用欺骗的手段或武力夺取。
指山卖磨】:指着山上的石头当磨来卖。比喻事情还没有头绪就过早说出去或答应下来。也指以有名无实的手法进行欺骗。
【侜张为幻】:侜张:欺骗作伪。用欺骗迷惑人。
【装虚作假】:耍弄虚假的一套来欺骗人。
【自欺欺人】: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
做鬼做神】:鬼鬼祟祟;使用欺骗的手段。
做神做鬼】:指鬼鬼祟祟;使用欺骗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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