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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当为”的拓展阅读资料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见义当为”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见义勇为,不可思义,习以为常的意思、见义勇为过当如何判?、以见义勇为为话题写一篇作文、方晏子伏庄公尸哭之,成礼然后去,岂所谓“见义不为无勇”者邪?、如何理解见以勇为社会意义、生活当中该如何看待那些见义勇为的行为?、关于见义智为的事迹、见义勇为是应该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为?等

见义勇为,不可思义,习以为常的意思

见义勇为是指在职务范围之外,制止对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不法侵害,或者抢险救灾、救助遇难者,一般而言,见义勇为会使行为人自己遭受损害,或者承担损害的风险。中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有关见义勇为的立法,对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奖励。见义勇为既可以是正当防卫行为,也可以是紧急避险行为,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可以是保护自己利益,而见义勇为则是保护他人利益。原有神秘奥妙的意思。现多指无法想象,难以理解:常做某种事情或常见某种现象,成了习惯,就觉得很平常了

见义勇为过当如何判?

颅部骨折是重伤,但是因为是反扒,所以呢算是防卫过当,估计会逮捕,呵呵,如果不是反扒,至少要重伤害罪,好几年呢。按照你说的,是无意中,那就是过失伤害×重伤,也挺严重的,估计比防卫过当判得重。

以见义勇为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其实对于这样的事,现实中发生的有多少无法统计,仅通过媒体报道的,就已经让我感到麻木了。其实岂止是老人寒心,哪个心存正义的人心里不愤慨、不寒心呢?那些旁观者们没有一个不觉得的寒心的吗?不可能没有。只是出门在外,明哲保身,很多人都觉得自身都难保,怎么还去帮别人?想一想,当今的报纸、电视等媒体,对丑化社会风气真的是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曾经,在报纸、电视等媒体稀缺的年代,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传统的中国,出现过路不拾遗,家不锁门的好风尚。而如今,经过三十几年的改革开放,靠科技进步取得极速发展的媒体,却在不经意间完成了对那样一个时代的彻底颠覆。再也没有人相信有人崇尚拾金不昧,也不再有人敢不锁家门而出。
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提倡见义勇为对于广大的百姓来说,可能只能是增添不幸,而无益于社会的改良。因为大凡小偷,也多半是平头百姓。我初来深圳时,对于被偷真的是感到气愤异常,对于周围人的视作平常、无动于衷,心里只叹深圳人素质差。可是时隔五年,我发现我理解了他们。并没有人觉得偷是光明正大的,偷就是偷,他们总是趁人不备掠人财物。但是偷在深圳太普遍了,大到入室盗窃,小到你放在门口的哪怕是一点儿废品,都可能在你稍不注意的时候被别人拿走。而且深圳对于偷的立案,又好象是低于千元不立。更为让人无话可说的是,就算你报了案,往往也是录录笔录了事。警察不这么做行吗?不行,因为太多这样的事,管不过来。更因为对于小偷,你那些罚款呀、拘留呀等一些手段,对他们几乎不起作用,出来大多还是照旧。所以在深圳生活,你只能靠你自己的警惕性,来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指望被偷了找回来,或者祷告小偷减少甚至死绝,都没用。
我们知道当今社会空前复杂,各种圈套层出不穷,各种令人寒心的事大都是见报之后不了了之。本意是为了曝光这些社会的黑暗面、丑恶处,反而因为曝光后政府以及人们的态度不足以遏制它,使它更加有力地浮泛于社会之上。所以提倡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不见得盛行,而打击偷盗偷盗却生生不息
相对于提倡见义勇为,我更愿意广大民工们恪守本分,多一些真诚互助思想,少一些旁门左道的念想。因为一旦出事,都得自己承担。偷固然有风险,维护偷更要伤害别人,风险更大,它对被偷者的伤害也很大。为何要干那些小偷的事呢?
我经历过这样的一件事。
一天,我走到街上买东西,看见前方很热闹,便走过去看。啊!是一位青年在打一个小男孩,小男孩身上破旧,看来是叫花子,这时候,看见的人都议论纷纷地说:“一个大人,打一位小孩,真不像话”。青年告诉许多人:“他偷了我的东西,我能不打他吗?”小男孩被打得奄奄一息,许多人看不下去了,劝青年饶了小男孩,但青年不听,这时,一个人走过来,说:“他偷你的东西值多少钱?”青年被说得哑口无言,便走了。这个人马上抱起小男孩去医院抢救,结果小男孩被救活了。
还有一次,我坐在车上,一位提着鸡蛋的人上了车,在行走的过程中,不小心他踩在了一个青的皮鞋上,青年看见了,大声骂道:“我这双鞋几佰元,你赔得起吗”。小姑娘立刻把鸡蛋放下来,把衣角擦在青年的皮鞋上,但还是擦不干净,青年看见一直擦不干净,就一脚踩在了鸡蛋上,又说道:“你擦不干净,我就拿你的鸡蛋赔偿”。姑娘见鸡蛋碎了,伤心地哭了,这时,另一位青年挺身而出,说:“人家知道错了,你还这么狠毒”。青年被说得满脸通红。就下车走了。
通过这二件事,给我很大的教育。虽然这一件事是小事,但是有谁做到呢?
见义勇为的好哥俩
“抢钱了,抢钱了!”一位年迈的大爷哭喊着,“这可是我儿子的救命钱呐!没有了我可怎么办啊!”
正在买新帽子的白帽和黑帽兄弟听到了大爷的哭喊声,立马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向抢钱的小偷疾追过去。小偷名叫大麻子,已经在A地作案多起了,他戴着一个黑色的眼罩,满脸黑麻子,一张充满恶臭味的嘴巴边上长有一小撮胡子。大麻子此时一手拎包,一手迅速摆动着,脚步跨得有两米远,飞快地向有人预先定好的地点跑去。白帽先生和黑帽先生到底不愧为是社区运动会的冠军,对着小偷一路穷追不舍,只听见风呼呼地从他们耳边吹过,眼看着就要追上了。白帽嘴中不停的骂着:“这个小偷太可恶了,抓住了有他好看!”黑帽也愤怒到了极点。
大麻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会有险情发生,转头一看不禁大惊失色,黑白帽兄弟已经差他几步之遥了。他在情急之下,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用一只手把包拉开,一边在里面掏了起来,一边用眼睛注视着白帽、黑帽兄弟的动静。白帽和黑帽见大麻子在包里掏着什么,手却迟迟的没有伸出,突然脑子里闪出一个念头“刀!他有刀!现在的歹徒都是带刀出来抢劫的,万一他狗急跳墙和我们拼个你死我活怎么办?俗话说狗急了都能跳墙,老鼠逼急了还咬猫呢。”想到这里,兄弟俩的脚步都开始迟疑起来,不由自主的放慢了速度。大麻子见俩兄弟不敢靠近自己便趁机撒腿就跑,白帽和黑帽才知道自己中计了,急忙加快步子、手臂迅速甩动,紧追着大麻子,眼看就一步之差,伸手就可以抓到大麻子了,说时迟那是快,狡猾的大麻子又使出了他最后的伎俩,他拿出一大沓钱,使劲的往远处一扬,钱纷纷扬扬的像雪花一样散落下来,周围的人都开始乱成一团。黑帽见此情景急忙对白帽一点头说:“你管这里,我抓小偷!”又紧追在着大麻子,看到这样的情景,大麻子再也顾不得手里抢来的东西了,对着黑帽的头就狠狠的摔了过去。趁黑帽捡包的机会,大麻子趁乱逃跑了。老爷爷儿子的救命钱终于又回到了老爷爷手里,只可惜的是可恶的小偷却逃跑了。
为了感谢兄弟俩,老大爷给他们写了表扬信。兄弟俩也因为这件事被评为了A地的见义勇为者。

方晏子伏庄公尸哭之,成礼然后去,岂所谓“见义不为无勇”者邪?

当时晏子趴在庄公的尸体上痛哭,完成礼仪规定的礼以后就离去了,难道他就是所谓的”看到应该做的却没有做被称为没有勇”的人吗?勇是儒家里一个特定的概念,可以译为勇气,但那样显得狭隘了。

如何理解见以勇为社会意义

见义勇为的法理分析
对于见义勇为,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没有对此作出规定。《现代汉语词典》对见义勇为的解释为:“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地去做”。最早出现于《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宋史。欧阳修传》中载有:“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也”。在我国古代,见义勇为一直是人们追求的道德标准。
有关一些地方法规对见义勇为做出了界定,例如,《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规定,见义勇为是指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事迹突出的行为。
见义勇为的主体仅仅限定为我国公民似有不妥,如果是外国人见义勇为?该规定还要求见义勇为行为人“不顾个人安危”,如果将 “见义巧为”排除在外也是不适当的。该规定也没有将负有法律义务的人忠实履行其义务行为排除在外。
山西省对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的人员规定为“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抓捕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检举、揭发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的罪证,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破获重大犯罪案件的行为”作为见义勇为;《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也作出了这样类似的规定。上述规定把常见的排除自然灾害,抢救处于险境的人的情形排除在见义勇为之外。
见义勇为行为要把握这么几个特性:
一是其主体的广泛性,只要是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是有政治利的人还是被剥夺了政治力的人以及正在被羁押或者是犯了罪的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以及是精神病人等,都应当是见义勇为的主体。有意见不提倡未成年人去见义勇为,问题是当未成年人实际上实施了见义勇为行为时,是否要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二是情况的急迫性和相当的危险性。急迫性和相当的危险性这是见义勇为这一好事与做其他好事区别的关键之处。
三是目的正当性,即行为人实施其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它利免遭侵害或免受损失且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自觉自愿而实施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为了抢救自己家的财产奋不顾身冲入火海而受伤或者为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而实施的行为则不包括在内。
见义勇为行为与相似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一)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的联系与区别。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见义勇为的行为都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但是不能把所有的无因管理行为都认为是见义勇为行为。
虽然无因管理可以包含见义勇为,但是将见义勇为仅仅等同于无因管理是不妥当的。见义勇为作为无因管理中的一个特殊情形,特殊在“勇”上。即情况的急迫性和相当的危险性。
(二)见义勇为与正当防卫的联系与区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除了为了保护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益而进行的防卫之外,其余的正当防卫行为都可以认定为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
(三)、见义勇为与紧急避险的联系与区别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己采取对另一种较小的合法益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行为。除了为了本人的人身、财产、其它利所实施的紧急避险之外,其余的紧急避险行为也都可以认定为是一种见义勇为行为。
在刑法中对紧急避险行为的规定,其主要作用同正当防卫一样,其主要意义在于区分罪与非罪问题。在民法中,虽然对紧急避险的行为的规定比正当防卫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因为它毕定涉及到第三人的责任问题,但也只是从行为人免责或是从避险过当的责任角度来规定的,并未规定如何对行为人因此行为而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补救措施及表彰办法。
见义勇为者的救济原则
(一) 国家先行补偿原则
见义勇为是一种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这是没有任何异议的。因此,国家对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受到的损害进行补偿就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事情。目前,实行的是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政策,奖励政策固然有必要,但仅有奖励而无补偿显然是很不够的。奖励多数弥补不了见义勇为者的损失。
(二)鼓励见义勇为者的平衡利益原则
见义勇为实施过程中,由于见义勇为行为人的行为都是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来不及全面考虑和仔细斟酌,出现损害了他人不应损害的合法益;或者由于力所不及;或采取措施不当使自己受到了较大损害。即行为人没有实现行为目的和效果,在不能被认定时,要求行为人完全承担责任,不利于鼓励见义勇为行为。
(三)侵害人赔偿原则。
国家在对见义勇为行为人补偿时,要对侵责任人进行追偿,应当鼓励侵行为人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及时而有效的赔偿,如果侵行为人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及时而有效的赔偿,在涉及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时要考虑予以从轻。
(四)受益人补偿原则。
受益人因其见义勇为行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而获益,理应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见义勇为行为人加以补偿,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国家在对见义勇为行为人补偿后,应追究受益人的补偿责任,这也有助于受益人负起责任来,认真而又高度注意地保护其合法益。在设计受益人补偿规范时也应当鼓励受益人对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及时而有效的的补偿,补偿后确实使自己的生活陷入困难时,国家可再对其困难予以帮助。其目的就是要使见义勇为行为人及时而有效的得到救济,使见义勇为行为人及早感受到社会反馈给他的温暖和回报。

生活当中该如何看待那些见义勇为的行为?

首先不管你们有什么看法,我觉得他们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能够做出见义勇为的这种行动,就值得让人尊敬,值得让人敬佩。一方面他们真正的践行了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们乐于帮助那些陷入困难的人们。另一方面他们也没有理一些社会上舆论的压力,他们的内心是善良的,勇敢的。这样的人真的值得每一个人去学习。首先就是他们做了这一件事就非常有正义感。不管有没有留下证据,他们都肯去救人,不论那个人是好是坏。因为现在的社会非常的复杂,坏人比较多,尤其是那些在路上碰瓷儿的老人,真的让人很难再去生出这种见义勇为的行动的想法。所以说我觉得能做出这样举动的人是非常令人敬佩的。还记得前两年的那个春晚的节目,申通表演的那个碰瓷儿的那个节目,就非常真实的反映了我们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些老人倚老卖老,道德绑架。没有钱了就去路上碰个瓷儿,这样还能讹别人一点钱。我觉得这样的人是非常的可耻的,而见义勇为的人就显得非常的高尚。其次,无论人家做的对与错,我觉得起码人家做了就值得我们去敬佩。因为我觉得起码他们是勇敢的,他们敢于发扬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他们就算被别人讹到全家没有饭吃,他们也愿意去帮助别人,我们的身边真的存在这种人,我觉得非常的让我敬佩。有的人可能觉得这种行为非常的傻,但是我敢说你一定是做不到的。

关于见义智为的事迹

见义智为:当别人有急需时,采用某种方式方法,在不损害他人或自己的利益情况下对他人的一种帮助。我在太原一小区听闻的一件事,多少让我感到有些安慰。起因是夜里10时多地上躺着一个醉汉,事情的前半段稀松平常:人来人往,没有人近前去看一看,就这么着,他被“忽视”了一个多小时。等待他的无非有四种结果:要么财物被盗,而他则一命呜呼;要么等到自然酒醒,他独自归家;要么有亲来找,扶他回家;要么有好心人搭把手,帮他找到回家的路。其实,对于第四种结果,我原本是没有过多奢望的。但整件事情的发展让人很欣慰:好人出现了,他过去救助他,确定他没有生命危险,不必惊动120;他报了110,警察很快赶到,帮醉酒人联系到了同事,并送回家中……  他就不担心醉汉是骗子?他就不怕醉汉发生意外,遭遇家讹诈?他就不担忧醉汉以为他另有所图?猜来猜去,没个头绪,还是听听这位助人者怎么说吧。他叫郭德强,山西省女子监狱的一名普通民警。“别人可以不管,我是个警察,绝对不能不管。我本来想找个路人一起来帮忙,万一到时候,他说我们拿了他的财物或者说我们伤害了他,我们之间也好互相做个见证。遗憾的是,没有人愿意过来帮忙。”让郭德强心凉的还不止这些,从110民警联系醉汉同事,到醉汉被同事接走,所有人忽略了施救者和报警者的存在,一句道谢的话也没撂下。“虽然多少有些不痛快,但再遇到这些事,我还会去做。”  做好事其实很简单,关键是怎么去做。郭德强用他的实际行动给了我们两点启示:见义勇为+找人帮忙和见证=见义智为;求助业的人来做业的事,比如说找110救助醉汉、找120救助伤员。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正是我们这个社会所需要的。最后,我还想说的是,如果你暂时没有见义智为的勇与谋,就请给真正的见义智为者报以赞许吧。

见义勇为是应该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为?

  我觉的 奋不顾身的范围还是很广的,这个论点比较好答.  1,为了事业和祖国,我门需要奋不顾身!钱学孙,牛玉儒.他门都为了自己的祖国繁荣付出了大量的精力.钱学孙难道不知道研究炸弹有辐射吗,但是他还是奋不顾身的工作.牛玉儒也是一样,得了那么严重的病,在死前100天里还是不断的工作.这就是 奋不顾身.  2,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感动中国里面有个 叫 卫青刚的人,他奋不顾身在发洪水的时候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女孩,3次下水,他难道不怕死吗,难道不知道下水有危险吗?但是他还是 奋不顾身的跳下水救人,最后得到了 人们的肯定.  3,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人活在世上,就因该奋不顾身.如果人人都不奋不顾身,我想已经没有新中国了,就多了个 日本殖民地. 没有共产党就没新中国.当年红军是怎样奋不顾身为了祖国的解放而战斗.难道我门应该忘记前人的奋不顾身吗.人顾一死,或轻于鸿毛,或终于泰山.  辩论会是一个由 激烈变成更激烈的过程,你首先要说一些小的事情来反对对手,把大的方面压后.比如红军的奋不顾身,才有了新中国,这就是一个大的方面.祖国利益大于个人利益,所以我门要奋不顾身. 当然事情都有两面行,不能片面的看待问题.什么时候要奋不顾身,什么时候要量力而行.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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