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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儒焚书”的拓展阅读资料(3)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坑儒焚书”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在历史上谁是哪个皇帝焚书坑儒的?、焚书坑儒的历史背景、焚书和坑儒究竟怎么回事?、历史上焚书坑儒到底是因为什么?、焚书坑儒名词解释、焚书坑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等

在历史上谁是哪个皇帝焚书坑儒的?

是秦始皇。
焚书: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坑儒: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扩展资料:
焚书坑儒的负面影响:
虽维持了秦朝的统治,但也加速了其政的灭亡: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纵观春秋战国的始末,秦朝统一是历史文化发展的必然。周围各个诸侯国斗争主要围绕政割据吞并进行,百家文化渐渐统一,各国军事和行政渐渐被儒家等主流文化所渗透,导致战争机器的发展被文化束缚。
受文化影响,例如孙子兵法战例等等,战争被文化和文化所带来的其他变化所改变,从而使战争机器无法达到杀伤力的最大化。这就使得一支能够不受传统影响的军队能够战胜传统的军队,从秦国这架战争机器的发育到扬威,秦始皇很好地利用了这一点。
看秦国统一历史,就是一部文化与杀伐博弈的大戏,文化讲求道义,战争讲求杀伤力,最后不仅是新型战略思想的胜利,还是秦始皇立国战略思想的胜利。
焚书坑儒仅仅是秦始皇立国思维在治道上的投影,对于嬴政来说,作为旧道的代表,大儒们的作为无疑会对大秦带来危险,他害怕国家和军队的软化。对于这种力量的恐惧,导致嬴政确定了他的一套方略,最后反而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
虽然是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成功;但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不利于社会发展,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并且手法残忍,残暴。
荀子学派法家学派与孔孟正统派儒学的斗争,集中表现在中央集(地主政治)与分封诸侯(领主政治)的争论上,终于爆发了焚书坑儒的大破裂。
前二二一年,初并天下,以丞相王绾为首的群臣,都主张在离秦较远的燕齐楚等地分封皇子为王,独廷尉李斯反对分封。秦始皇从李斯议,确定行施郡县制度。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齐人淳于越倡议,主张学古法,分封皇子功臣为诸侯。
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各尊私学,诽谤朝政,惑乱民心,建议禁私学。办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国史记以外,别国史记一概烧毁;除了博士官所藏图书,私人所藏儒家经典和诸子书一概送官府烧毁。下今后三十天不送所藏私书到官府,罚筑长城四年。
聚谈诗书的人斩首,是古非今的人灭族,只有医药、占卜、农作书不禁。民间求学以吏为师。秦始皇从李斯议,实行了焚书法令。
前二一一年,方士求神仙不得,且诽谤始皇,后畏罪逃走,秦始皇大怒,在咸阳查探后,活埋术士四百六十余人。李斯主张中央集,是适合时宜的,他所代表的儒家荀子学派(与韩非派法家合流)却是一种极端压制人民的政治思想。
王绾、淳于越主张分封诸侯,从周分封诸子导致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到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仍旧因分封后的削藩后内战的教训告诉我们,他们的观点是极端错误的。他们所代表的儒家孔孟正统派(包括阴阳家与神仙家)讲仁义,但秦初尚乱世,六国余孽仍在,光有仁义如何治国。
焚书坑儒”这一几乎可以肯定是很大一部分是杜撰的事件,却成为了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使其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恨不能掘墓鞭尸。可以说,得罪文人特别是后来得到柄的文人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他们几乎成功的让一个立下不世之功的千古一帝遗臭万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的历史背景

1.是秦朝建立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现在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第一是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后人的杜撰。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从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第二是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持这一观点的人,是由于无任何经学根底的涵养,导致不认识术士的术字,而将术士与方士混淆。古籍多通假字,《礼记。学记》云:“蛾子时术之”,术述即是一例。术士即述士,古代学者遵从孔子“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信条,学述(学术)而不自造作(创作)。此亦“学术”一词的本源和本义;第三是秦始皇的确活埋了许多秦朝学术界、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焚书和坑儒究竟怎么回事?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了李斯的建议,除了秦国的史书,以及医书以外,焚烧其他书藉。 秦始皇晚年迷信术士,结果术士们骗了钱财就跑了,秦始皇一怒之下,一下坑杀了460多名术士和儒生。 这就是焚书坑儒

历史上焚书坑儒到底是因为什么?

  焚书坑儒的原因:
  1.是秦朝建立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
  (1)第一是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后人的杜撰。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从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
  (2)第二是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秦始皇焚《诗》、《书》,医、卜之类的文籍,不在焚烧之列。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从未提起过“坑儒”二字。且司马迁与汉武帝年龄相仿,按最迟计算(汉武帝崩于公元前87年),司马迁距离焚书坑儒发生的时间,最远不过120多年。120年的时间跨度,是什麽概念?就相当於今天的2012年到1896年(清光绪年间)的跨度。司马迁从十多岁起,就开始遍游中国,二十三岁的时候,其父司马谈去世,司马迁就已经接任其父的职务,担任汉太史令了。如果从司马迁20岁开始算起(-147年),距离焚书坑儒(-212年)的时间跨度,不过65年而已。即相当於2011年往前推65年(相当於中华民国时期的1946年)。在这样一个狭小的时间跨度之内,以司马迁的学识和所处高层的地位,焚书坑儒这样大的事件,不可能不清楚。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所焚何书?为何而焚?
  最主要的一本是《尚书》,因为尚书记载上古圣王的治世理念,而秦始皇自以为“功高三皇,德迈五帝”,所以要用自己的治世观念代替上古圣王的治世思想,欲厚今乃焚古。
  其次是《诗经》,因为诗经中多赞颂历代君王,始皇不愿有六国遗党颂六国先王。
  但,最最重要的或是一本方士《道经》。这道经非现在的老子道德经。此经唯留十六字,十六字心传。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古文尚书·大禹谟》)
  《荀子·解蔽篇》中也有类似的引注,称:“《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惟明君子而后能知之。”(由此推断曾有一本道经,绝非仅有现存的十六字。)
  所坑何人?为何而坑?
  所坑非儒,而是方士。
  因方士所言长生非始皇帝所能修成,长生也非是小小丹药所能达到。(己心不净,何以修行?何以长生?人人本有长生草,己心不净,田园荒芜,何以种得长生。海外三仙山,蓬莱,方丈,瀛洲,不过是人身三大丹田。外求何处求……)
  方士接近始皇,非要炼药寻丹,乃是要传《道经》于天下。
  始皇恼羞成怒,认为方士们在耍弄自己。于是,先焚道经,后坑方士。

焚书坑儒名词解释

【成语与典故】【词目】 焚书坑儒 【同义词】 燔书坑儒 (fán shū kēng rú)【发音】 fén shū kēng rú 【释义】 焚:烧;坑:把人活埋;儒:指书生。焚毁典籍,坑杀书生。 比喻对文化和文化人的摧残。【出处】 汉·孔安国《〈尚书〉序》:“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示例】 满清入主中原,~多少次,杀了民族思想的人。(梁斌《红旗谱》四二) 【用法】 作主语、谓语、定语、宾语;指文化制

焚书坑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李斯提出焚书的建议。焚书坑儒的具体内容是:
1.史书方面除《秦记》之外,其他六国的史书一律烧掉;
2.《诗》、《书》、百家语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的藏书,都集中到郡,由郡守监督烧掉;
3.医药、卜筮、种树等科技文化方面的书不在禁止之列;
4.如有人敢相互谈论《诗》、《书》的,判处“弃市”;借古讽今者将被灭门;其他人或官吏见到而不举报的与他们同罪;令下30日后不执行的,即面额刺花,服4年筑城劳役。
秦始皇看后立即批准了这个建议。于是,全国各地烟尘弥漫,大批古代文献、典籍焚毁于大火之中。
由于大量焚书,引起不少读书人和方士的不满,他们继续大造舆论,谩骂、攻击秦始皇,说他像一个职杀人的狱吏,并以处罚削斩人为乐以此逞威等等。有两个方士叫做卢生、侯生,在背后议论秦始皇的不是。秦始皇大为恼火,再一查,又发现咸阳有一些儒生也一起议论过他。秦始皇把那些儒生抓来审问。儒生经不起拷打,又东拉西扯地供出一大批人来。秦始皇对于这些敢于反抗、继续散布“妖言”、“以乱黔首”的儒生采取了坚决镇压的手段,先后逮捕了460多个儒生,并把他们全部坑杀在咸阳。
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焚书坑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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