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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焚书坑儒”的拓展阅读资料(6)

导读

本文介绍成语“焚书坑儒”的拓展阅读资料,主要内容包括:《焚书坑儒》的原文、焚书坑儒是什么典故?、历史上焚书坑儒到底是因为什么?、焚书坑儒导致哪些书失传?、什么是焚书坑儒事件?、焚书坑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等

《焚书坑儒》的原文

《史记·儒林列传》论及此事说:“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汉书·儒林传》论及此事也说:“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秦改古文以为篆隶,国人多诽谤。秦患天下不从,而召诸生至者皆拜为郎,凡七百人。又密令冬月种瓜于骊山硎谷之中温处,瓜实,乃使人上书曰:瓜冬有实,有诏天下博士诸生说之,人人各异,则皆使往视之,而为伏机。诸生方相论难,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终命也。焚书坑儒是秦始皇从公元前213年开始的焚毁五经、活埋儒士的事件。是秦统一中国后为统治思想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由于当时奴隶主仍在意识形态领域为复辟旧制度制造舆论,前213年,秦始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除《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焚书对于古代文化典籍是一个极大的破坏。次年,由于卢生、候生期骗始皇能得长生不老之药,败露后始皇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于是将四百六十多名儒生活埋于咸阳。焚书坑儒暴露了秦政的暴虐以及当时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离心离德,加速了秦朝的灭亡。《史记·卷121·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术音述,术士,即述士;述士即儒士(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坑杀的人“皆诵法孔子”)。

焚书坑儒是什么典故?

秦始皇称帝前,用了十年时间,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统一大业。他在帝位十二年,又采取了整齐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对巩固秦统一具有一定意义。然而秦始皇在政治、经济方面所进行的改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早在公元前221年称帝之初,在建立国家体制问题上就曾发生过一场争论,最后李斯意见,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但政治思想方面的斗争并未因此终结。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在宴会上,仆射(音叶)周青臣颂扬始皇功德说:“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听后十分喜悦。可是复古派、博士齐人淳于越,却站出来反对周青臣的颂词,再次提出恢复殷周分封制的主张,他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同“猝”突然之意)有田常(齐世卿,杀简公)、六卿(晋国智、范、中行、韩、赵、魏,共分晋)之臣,无辅拂(通“弼”,辅弼即宰相),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秦始皇听后,未置可否,将两种不同意见交臣下讨论。针对淳手越反对郡县制的主张,丞相李斯指出,古今时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不同。他说“三代之事,何足法也”?接着就将矛头对准“诸生”,说这些儒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统一可能遭到破坏。
于是他向秦始皇提出如下的建议:史书非《秦纪》皆烧之。博士官可藏《诗》、《书》、百家语,除此外凡天下有私藏者,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有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者,黥为城旦(四岁刑)。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严禁私学,有愿学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了李斯的建议,并付诸施行。
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极力寻求长生不老之术,一些方士即投其所好,骗取富贵。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巡行至东方齐国故地,有齐人徐市(音福)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市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之”。因事本虚妄,徐等乃谎言:因风“未能至,望见之焉”。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又巡行至碣石(河北乐亭西南),又派燕人卢生去寻求仙人,继而又令韩终、侯公、石生等去求仙人及不死之药。卢生等当然无处寻觅仙人与仙药,于是向始皇献伪造《录图书》(如后世谶纬之书)曰:“亡秦者胡也。”始皇遣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伐匈奴(当时称匈奴为胡)。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卢生又说始皇“微行以辟恶鬼,恶鬼辟,真人至。愿上所居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药殆可得也”。始皇帝果真照办,但不死之药仍不可得。
秦法规定:所献之方无效验者,就要处死。卢生便与另一方士侯生相谋:始皇如此断暴戾,“以刑杀为威”,博士“备员弗用”,“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始皇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终)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
这时,方士卢生早已逃去。始皇鉴于方士对他的欺骗并勾结儒生暗中诽谤其“贪于势”,“刚戾自用”,便派御史案问在咸阳的诸生,诸生互相举发,始皇亲自圈定四百六十余人以“为妖言以乱黔首”的罪名加以逮捕,皆坑杀,“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劝谏始皇:“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怒,使扶苏至上郡(今陕西榆林东南)监蒙恬军。
秦王朝对于怀有复古思想的旧贵族(儒生),在这次坑杀和流徙之后,接着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的大屠杀。始皇“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命博十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余人”。其后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诸生议,坐以非所宣言者,又数十人。马端临对此发为议论说:“然则秦之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试用之,盖惟恐其不澌尽泯没矣。叔孙通面谀,脱虎口而逃亡,孔甲(即孔鲋,孔子的八世孙)持礼器,发愤而事陈涉,有以也哉”。
秦始皇焚书坑儒对于先秦古文献的保存和学术的传授,造成巨大损失,但是秦始皇并未达到其“燔灭文章以愚黔首”(鲁迅语)的目的。当时民间私藏书籍仍不少,《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火。惜哉!惜哉!而不少儒者,或者隐逸山林,皓首穷经,如伏生(原为秦博士,治《尚书》,秦焚书,伏生壁藏之,汉文帝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往受之)、田何(今文《易》学的开创者)、浮丘伯(治《诗经》的学者)等;或者怀抱志气,等待时机,如孔鲋及鲁国诸儒;或则隐姓埋名,致力于反秦运动,如张良、陈余、郦食其、陆贾等,即是最好的说明。

历史上焚书坑儒到底是因为什么?

  焚书坑儒的原因:
  1.是秦朝建立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
  (1)第一是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后人的杜撰。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从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
  (2)第二是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秦始皇焚《诗》、《书》,医、卜之类的文籍,不在焚烧之列。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从未提起过“坑儒”二字。且司马迁与汉武帝年龄相仿,按最迟计算(汉武帝崩于公元前87年),司马迁距离焚书坑儒发生的时间,最远不过120多年。120年的时间跨度,是什麽概念?就相当於今天的2012年到1896年(清光绪年间)的跨度。司马迁从十多岁起,就开始遍游中国,二十三岁的时候,其父司马谈去世,司马迁就已经接任其父的职务,担任汉太史令了。如果从司马迁20岁开始算起(-147年),距离焚书坑儒(-212年)的时间跨度,不过65年而已。即相当於2011年往前推65年(相当於中华民国时期的1946年)。在这样一个狭小的时间跨度之内,以司马迁的学识和所处高层的地位,焚书坑儒这样大的事件,不可能不清楚。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所焚何书?为何而焚?
  最主要的一本是《尚书》,因为尚书记载上古圣王的治世理念,而秦始皇自以为“功高三皇,德迈五帝”,所以要用自己的治世观念代替上古圣王的治世思想,欲厚今乃焚古。
  其次是《诗经》,因为诗经中多赞颂历代君王,始皇不愿有六国遗党颂六国先王。
  但,最最重要的或是一本方士《道经》。这道经非现在的老子道德经。此经唯留十六字,十六字心传。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古文尚书·大禹谟》)
  《荀子·解蔽篇》中也有类似的引注,称:“《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惟明君子而后能知之。”(由此推断曾有一本道经,绝非仅有现存的十六字。)
  所坑何人?为何而坑?
  所坑非儒,而是方士。
  因方士所言长生非始皇帝所能修成,长生也非是小小丹药所能达到。(己心不净,何以修行?何以长生?人人本有长生草,己心不净,田园荒芜,何以种得长生。海外三仙山,蓬莱,方丈,瀛洲,不过是人身三大丹田。外求何处求……)
  方士接近始皇,非要炼药寻丹,乃是要传《道经》于天下。
  始皇恼羞成怒,认为方士们在耍弄自己。于是,先焚道经,后坑方士。

焚书坑儒导致哪些书失传?

焚书绝对不是说说而已,始皇帝的确烧了绝大多数除了法家之外,各派的书籍,尤其是儒家的,包括你说的《春秋》、《左传》等等。没有被烧的类目有占卜、农业、医学之类。因为秦帝国提倡法家学派,所以为了统一便利,更为了预防其他学派发展成气候,所以大规模焚书。大多经典保存下来,是因为当时的文人有的冒生命之险藏书、书、背书。况且秦帝国如此短命,等到汉朝时根据一些长者的回忆,又修复了部分书。个人觉得焚书肯定对文化传承是灾难性的,但是最宝贵的几本经典还是被流传下来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什么是焚书坑儒事件?

前213年,丞相李斯建议除秦国的书,博士官所藏的图书和医药、卜筮、农书以外,所有诗、书、百家语,限30天内上交官府烧毁,过期不交者罚4年劳役,有敢谈论诗书者处死,敢以古非今者灭族,学习法令的以吏为师。秦始皇表示赞同。这就是焚书事件。前219年秦始皇派徐(即徐福)带领童男童女数千人入海求仙。前215年命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药。又派方士燕人卢生去求古仙人--羡门、高誓,卢生当然求不到,便编造谎言欺骗秦始皇。秦始皇听后大怒,便派御史查究,经儒生互相揭发,结果查出460多人犯禁,秦始皇下令把他们全活埋了。这就是坑儒事件。求仙、焚书、坑儒事件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焚书坑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李斯提出焚书的建议。焚书坑儒的具体内容是:
1.史书方面除《秦记》之外,其他六国的史书一律烧掉;
2.《诗》、《书》、百家语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的藏书,都集中到郡,由郡守监督烧掉;
3.医药、卜筮、种树等科技文化方面的书不在禁止之列;
4.如有人敢相互谈论《诗》、《书》的,判处“弃市”;借古讽今者将被灭门;其他人或官吏见到而不举报的与他们同罪;令下30日后不执行的,即面额刺花,服4年筑城劳役。
秦始皇看后立即批准了这个建议。于是,全国各地烟尘弥漫,大批古代文献、典籍焚毁于大火之中。
由于大量焚书,引起不少读书人和方士的不满,他们继续大造舆论,谩骂、攻击秦始皇,说他像一个职杀人的狱吏,并以处罚削斩人为乐以此逞威等等。有两个方士叫做卢生、侯生,在背后议论秦始皇的不是。秦始皇大为恼火,再一查,又发现咸阳有一些儒生也一起议论过他。秦始皇把那些儒生抓来审问。儒生经不起拷打,又东拉西扯地供出一大批人来。秦始皇对于这些敢于反抗、继续散布“妖言”、“以乱黔首”的儒生采取了坚决镇压的手段,先后逮捕了460多个儒生,并把他们全部坑杀在咸阳。
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焚书坑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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